房屋、構築物修理產值
房屋、構築物修理產值:是指房屋和構築物修理所完成的價值,但不包括被修理房屋、構築物本身價值和生產設備的修理價值。
建築業總產值(即自行完成施工產值)
是以貨幣表現的建築安裝企業在一定時期內生產的建築業產品的總和。建築業總產值包括:
⑴建築工程產值:指列入建築工程預算內的各種工程價值。
⑵設備安裝工程產值:指設備安裝工程價值,不包括被安裝設備本身價值。
⑶房屋、構築物修理產值:指房屋、構築物修理所完成的價值,但不包括被修理房屋、構築物本身的價值和生產設備的修理價值。
⑷非標準設備製造產值:指加工製造沒有定型的、非標準的生產設備的加工費和原材料價值,以及附屬加工廠為本企業承建工程製作的非標準設備的價值。
建築業增加值 指建築業企業在報告期內以貨幣表現的建築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最終成果。目前建築業增加值採用分配法(收入法)計算,即從收入的角度出發,根據生產要素在生產過程中應得的收入份額計算。
工程結算收入 指企業承包工程實現的工程價款結算收入,以及向發包單位收取的除工程價款以外的按規定列作營業收入的各種款項,如臨時設施費、勞動保險費、施工機械調遷費等以及向發包單位收取的各種索賠款。
工程結算利潤 指已結算工程實現的利潤,如虧損以“-”號表示。計算公式為:
工程結算利潤=工程結算收入-工程結算成本-工程結算稅金及附加
企業總收入 指與企業生產經營直接有關的各項收入,包括工程結算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計算公式為:
企業總收入=工程結算收入+其他業務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