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含義
企業併購包括兼併和收購兩層含義、兩種方式。國際上習慣將兼併和收購合在一起使用,統稱為M&A,在我國稱為併購。兼併又稱吸收合併,指兩家或者更多的獨立企業,公司合併組成一家企業,通常由一家占優勢的公司吸收一家或者多家公司。 收購指的是一家企業用現金或者有價證券購買另一家企業的股票或者資產,以獲得對該企業的全部資產或者某項資產的所有權,或對該企業的控制權。
對房地產企業來說,通過重組併購,在較短的時間內形成自己的品牌優勢,增強抵抗風險的能力,將是今後房地產市場發展的一個主要方向。
動因
1、獲取資本、土地、政策與資格等資源;2、擴大戰略發展範圍 ,增強企業競爭力;3、培植公司新的利潤增長點或形成新主業;4、資源整合,實現價值轉移和價值創造;5、國有企業戰略改組、最佳化資源配置、調整產業結構。
根據併購支付方式,我們一般將併購分為換股型、現金支付型、債權債務承擔型和資產置換型。
流程
1、併購範圍確定;2、目標鎖定;3、意向談判;4、盡職調查;5、價格評估;6、方案設計;7、方案與對價談判;8、併購協定簽署;9、實施併購;10、併購後重組與管理。
諮詢機構服務
根據上述流程,作為房地產投資諮詢機構提供相配套的諮詢服務業務,其工作任務分為兩大類,一類是為併購方服務的,一類是以被併購方服務的。
為併購方服務的內容
1、併購信息蒐集分類整理;2、協助委託方確定併購範圍;3、目標公司尋找;4、鎖定目標並遞交併購意向書;5、併購意向談判參與;6、執行QUICK REVIEW;7、組織專業團隊進行盡職調查並提交盡職調查報告;8、評估並出具評估報告;9、併購方案設計,包括併購模式設計、組織架構設計、融資方案設計和支付策略等;10、協助或承擔對價與方案談判;11、主契約框架和子契約體系設計、Law constraint、Hypothesis Testing,最終完成契約簽訂;12、併購實施方案設計及協助方案實施;13、併購後公司重組方案諮詢及併購後評價。
為被併購方服務的內容
1、尋找潛在併購方;2、併購方接觸與篩選;3、參與意向談判;4、配合盡職調查;5、對評估報告進行審核並提出專業意見;6、參與對價與方案談判,制定談判對策;7、契約條款談判和審核;8、協助併購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