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等

戶等

戶等的釋義是古代政府將民戶按資產多寡分,出自《史記·平準書》。

詞語資料

hù děng ㄏㄨˋ ㄉㄥˇ

戶等

詞語解釋

古代政府將民戶按資產多寡分為不同等級以徵收賦稅。 漢 代按財產比例向商人、手工業者,征賦稅, 北魏 獻文帝 天安 、 皇興 年間,將民戶分為三等九品,按戶等徵稅,後廢; 北齊 再施行。 唐高祖 武德 六年定天下戶為三等, 武德 九年,又改為九等。 宋太祖 建隆 中,定民戶為九等,上四等按等出稅,其餘五等蠲免,實際僅五等; 宋仁宗 至和 時,遂行五則法,按資產多寡分為五等。 元 代分三等九甲,主要實施於中原地區。 明 代按職業分民戶、軍戶、匠戶三等,但不作為徵稅的標準。後遂廢止。參閱《史記·平準書》、《魏書·食貨志》、《宋史·食貨志上五》、《明史·食貨志一》、《續文獻通考·戶口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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