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役法

戰役法是指導戰役的方法。在軍事學術上是戰役學研究的對象和成果。它是以戰略方針為根據,在總結戰役指導的實踐經驗和研究戰役的特點和規律的基礎上制定的。其內容通常包括戰役指導原則和戰役計畫組織實施方法等。

指導 戰役 的方法。在 軍事學術 上是 戰役學 研究的對象和成果。它是以戰略方針為根據,在總結戰役指導的實踐經驗和研究戰役的特點和規律的基礎上制定的。其內容通常包括戰役指導原則和戰役計畫組織實施方法等。戰役組織準備工作主要有:了解戰役任務,領會上級企圖;組織戰役偵察和勘察;判斷情況;定下戰役決心;擬制戰役計畫;確定戰役布勢;組織戰役協同;組織 戰役保障 和 後勤保障 ;進行政治動員;檢查戰役準備情況等。戰役實施內容主要包括:根據既定決心,組織指揮軍隊遂行任務;不間斷地組織偵察,根據情況的發展變化,適時調整或機動兵力、火力和其他技術器材;保持穩定的和不間斷的指揮;保持和恢復各軍種、兵種部隊的協同動作;及時組織兵員、武器彈藥和其他作戰物資的補充,實施技術、衛生保障;必要時改變作戰計畫,調整部署;隨時注意戰役的發展和下一步任務;適時結束戰役,總結作戰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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