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歌原文
厭了這一切,我向安息的死疾呼,
比方,眼見天才注定做叫化子,
無聊的草包打扮得衣冠楚楚,
純潔的信義不幸被人背棄,
金冠可恥地戴在行屍的頭上,
處女的貞操遭受暴徒的玷辱,
嚴肅的正義被人非法地詬讓,
壯士被當權的跛子弄成殘缺,
愚蠢擺起博士架子駕馭才能,
藝術被官府統治得結舌鉗口,
淳樸的真誠被人瞎稱為愚笨,
囚徒“善”不得不把統帥“惡”伺候;
厭了這一切,我要離開人寰,
但,我一死,我的愛人便孤單。
詩歌鑑賞
這是詩人十四行詩中最著名的一首,也是最富於社會意義的一首。
莎士比亞曾借哈姆雷特之口說過自己對文藝的看法,認為文藝“要給自然照一面鏡子……給時代和社會看一看自己的形象和印記。”
16世紀末期,英國社會的各種矛盾都十分尖銳,農村的圈地運動使農民破產後四處流浪;資產階級同封建貴族之間的矛盾日趨激烈;城市平民處境也愈益惡化……腐敗的政治、嚴酷的壓迫,引起各階層人民普遍的不滿。詩人目睹了社會上善惡不分、黑白顛倒、真理難辨等種種不合理現象,深感到人的尊嚴被蹂躪,真、善、美遭到踐踏,終於壓抑不住內心的憤懣,喊出了叛逆的心聲。
這首詩表面看來,似乎在發泄悲觀厭世的消極情緒,其實,正是詩人對當時社會現實深刻的揭露和鞭笞。詩中列舉的種種罪惡現象,不但在莎土比亞所處的時代有明確的針對性(例如官方對藝術的鉗制),而且,在人壓迫人的一切不合理社會中,具有相當的普遍性。詩人在劇團從事業餘創作時,曾遭到當時專業劇作家,所謂“大學才子”的歧視,被嘲笑是混進白鴿隊伍中的“烏鴉”,所以這首詩也包含著詩人本人的切膚之痛和不平之鳴。全詩幾乎每一句都運用了強烈的對比,褒貶、愛憎的感情極其鮮: 明。它同哈姆雷特的那段憤世嫉俗的著名獨白可以媲美,充分表現了莎: 土比亞思想的進步性和深刻性,這在他的十四行詩中是罕見的。故此詩曾受到過極高的評價。刻爾納稱之為莎土比亞“十四行詩中的一顆明珠”,認為“這首詩中沒有一個字在今天不具有豐富的含義;整首詩是如此:地具有普遍意義,如此地不受時間的局限”。葛瑞哥誇讚它是“最動人心弦的,最美的一首”,是“一首不可超越的詩”。
作者簡介
威廉・莎士比亞( William Shakespeare,1564-1616),文藝復興時期英國最偉大的詩人和戲劇家。二十多年裡,他共寫了三十七個劇本(包括歷史劇、喜劇、悲劇和傳奇劇四類),其中《哈姆雷特》、《奧瑟羅》、《李爾王》、《麥克白斯》這四大悲劇,以及《威尼斯商人》、《仲夏夜之夢》等喜劇最為著名,贏得全球聲譽。
莎士比亞一生還寫過兩部長篇敘事詩(《維納斯與阿多尼斯》和《魯克麗絲受辱記》)以及154首十四行詩。莎士比亞的十四行詩是當時英國十四行詩中最優秀的篇章,寫於1592-1609年,內容主要是讚美友誼,歌頌愛情或抒寫詩人對真、善、美的看法和理想。風格清新、幽默,感情率真、活潑,具有濃郁的生活氣息,並富於哲理性。在結構形式上,根據英文特點,他做了大膽的革新,更好地發揮了十四行詩的藝術特色。後人把它稱為“莎士比亞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