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根據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成華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成委辦〔2010〕33號)和區委、區政府《關於貫徹實施〈成華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意見》(成華委〔2010〕64號)精神,設立成都市成華區統籌城鄉工作局(簡稱區統籌局),為成華區政府工作部門。職責調整
(一)劃入的職責將原區城鄉一體化工作局和原區統籌城鄉發展委員會職責整合劃入區統籌局。
(二)取消的職責
取消由區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責調整,成都市成華區統籌城鄉工作局的主要職責是:(一)成都市成華區統籌城鄉工作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統籌城鄉發展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擬訂全區統籌城鄉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成都市成華區統籌城鄉工作局負責指導全區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工作,承擔綜合配套改革的調查研究和政策宣傳工作;牽頭擬訂全區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方案,制定工作措施和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三)成都市成華區統籌城鄉工作局承擔區推進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成都市成華區統籌城鄉工作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農業(種植業、畜牧業、農業機械化)、農村經濟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負責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戰略及產業政策研究,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深化全區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穩定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負責擬訂農業、畜牧業、水利水產、農機技術推廣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
(五)成都市成華區統籌城鄉工作局牽頭負責全區耕地質量保護提升工作,負責指導現代農業產業發展;負責農作物重大病蟲害檢測和防治,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
(六)成都市成華區統籌城鄉工作局負責指導農村經濟發展、農民增收、農村“三資”(資產、資金、資源)管理等工作;監督和指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耕地使用權流轉;負責農業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和監管新型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等建設工作,監督和指導減輕農民負擔工作。
(七)成都市成華區統籌城鄉工作局負責農產品、水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監督管理農業投入品和農產品生產環節質量安全,負責農產品生產質量監測;參與農資市場秩序的整頓、規範和農資打假工作。
(八)成都市成華區統籌城鄉工作局負責全區動物防疫檢疫工作,負責疫情調查、發布疫情並指導、組織動物疫病防控、撲滅工作。
(九)成都市成華區統籌城鄉工作局負責組織農業科研和技術推廣項目的遴選及實施,負責農業新品種推廣、套用工作;參與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農村實用技術培訓。
(十)成都市成華區統籌城鄉工作局負責全區農村扶貧開發工作,組織、協調定點幫扶工作。
(十一)成都市成華區統籌城鄉工作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水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負責提出區水利建設投資安排建議並組織實施。
(十二)成都市成華區統籌城鄉工作局負責水利設施、水域及其沿岸的管理與保護,組織、指導全區水利工程建設項目規劃、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對水利基本建設工程實施行業監督管理;牽頭負責區水域環境綜合整治。
(十三)成都市成華區統籌城鄉工作局負責全區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工作,指導農村飲水安全、節水灌溉等工程建設與管理,參與飲用水源保護和地下水開發利用工作。
(十四)成都市成華區統籌城鄉工作局負責實施漁業環境保護,負責實施全區水產資源和水生野生動植物的保護工作,協調裁決重大漁事糾紛。
(十五)成都市成華區統籌城鄉工作局負責全區農、牧、漁、水利、農機等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全區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自主遷入移民後期扶持工作。
(十六)成都市成華區統籌城鄉工作局承辦區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七)成都市成華區統籌城鄉工作局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成都市成華區統籌城鄉工作局設9個內設機構:(一)成都市成華區統籌城鄉工作局辦公室
負責工作目標、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後勤和固定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隊伍建設、機構編制、紀檢監察、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區農村對口扶貧和定點幫扶工作;負責全區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自主遷入移民後期扶持工作。
(二)成都市成華區統籌城鄉工作局政策法規科
負責擬訂全區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方案;負責調查研究全區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點推進的效果,負責總結典型經驗、分析存在問題、提出相關措施等工作;負責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有關重要檔案、報告、書籍的起草和編撰,負責農村綜合體制改革有關問題、統籌城鄉發展重大項目決策和實施的調研、論證和協調推進工作;承擔區推進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成都市成華區統籌城鄉工作局規劃發展科
負責擬定全區統籌城鄉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水利基礎設施的建設規劃工作;負責農村專項規劃的銜接和平衡工作;牽頭負責城鄉統籌示範項目建設工作、全區農民集中居住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區水域環境綜合治理工程建設工作。
(四)成都市成華區統籌城鄉工作局社會事務科
負責統籌協調推進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建設及業務指導工作;負責協助推進涉農教育、衛生、文化和廣電等社會事業統籌配套改革工作;負責協助推進城鄉就業和社會保障統籌配套改革工作;負責協助推進社會管理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統籌配套改革工作;負責城鄉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研究、指導和運行監控工作。
(五)成都市成華區統籌城鄉工作局產業發展科
負責全區耕地質量保護提升工作,負責指導現代農業產業發展;負責研究提出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政策建議;負責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工作,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組織實施農業產業化工作;指導區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建設;負責區龍頭企業的協調服務工作;負責項目的策劃、申報、統計及管理工作;負責招商引資工作。
(六)成都市成華區統籌城鄉工作局經濟管理科
指導農村新型集體經濟組織建設;指導農村“三資”(資產、資金、資源)管理,促進農村集體經濟發展;牽頭組織實施全區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工作;指導和監督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負責全區農村經濟、農民增收工作,監督和指導減輕農民負擔;協調、監督涉農街道辦事處村組會計代理核算工作,指導化解鄉村債務工作;負責農經統計工作;負責原基金會債權回收工作;協助區農民身份認證工作。
(七)成都市成華區統籌城鄉工作局水務管理科
牽頭負責全區水域環境綜合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水利基礎設施的行業管理;負責水利安全生產管理、水法宣傳,協助市水務局做好水資源開發利用管理既節約用水管理、漁業生產等工作;負責水產、漁政、水生動物的防疫檢疫;負責水事糾紛的調解處理工作;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河道防汛工作。
(八)成都市成華區統籌城鄉工作局宣傳教育科
負責區統籌城鄉發展配套改革和農業農村工作的宣傳,各類信息的收集、整理、上報以及發布工作;負責擬定農業科技教育、農業服務體系建設、農村實用人才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和開展全區農村居民素質教育和實用技術培訓工作;組織實施“科教興農”戰略,負責農業科研和技術推廣項目的遴選與實施工作;負責農業科技管理、交流及合作;組織協調全區農村人才隊伍建設;協助管理科技人員的考核評審工作。
(九)成都市成華區統籌城鄉工作局行政審批科
承擔區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成都市成華區統籌城鄉工作局機關配備行政編制12名(軍轉幹部編制單列)。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正科級領導職數9名。機關後勤服務人員統一按成華委〔2010〕64號檔案的相關規定聘用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