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根據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成華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成委辦〔2010〕33號)和區委、區政府《關於貫徹實施〈成華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意見》(成華委〔2010〕64號)精神,設立成都市成華區財政局(簡稱區財政局),掛成都市成華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牌子(簡稱區國資辦),掛成都市成華區金融工作辦公室牌子(簡稱區金融辦),成都市成華區醫院管理辦公室(簡稱區醫管辦)與區國資辦合署辦公,為成華區政府工作部門。職責調整
(一)劃入的職責。1.將原經濟發展和改革局的金融監管職責劃入區財政局(區國資辦〈區醫管辦〉區金融辦)。
2.根據政府授權履行出資人職責,將區衛生局負責公立醫院、國有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管理和改革職責劃入區財政局(區國資辦〈區醫管辦〉區金融辦)。
(二)取消的職責。
取消由區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增加的職責。
1.增加負責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障(險)基金預算、政府債務收支計畫的編制和管理的職責。
2.增加推進區域金融服務體系建設的職責。
3.增加負責對全區融資性擔保機構和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督管理職責。
(四)加強的職責。
1. 建立健全包括由政府公共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和社會保障(險)基金預算在內完整的、有機銜接的政府預算體系。
2. 健全非稅收入征管體系,按規定逐步將政府非稅收入全部納入預算管理。
3. 細化預算編制,負責區級部門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強化預算基礎工作,加強對基層預算的管理和指導,提高部門預算管理的科學化和透明度。
4. 建立健全財政管理體制,調整和規範區以下財政分配關係,加強對街道財政的業務指導和管理。建立健全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與統籌城鄉科學發展相適應的、促進區域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財政運行機制。
5. 會同稅務部門建立健全稅政管理相互協調與相互制約的運行機制。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責調整,成都市成華區財政局的主要職責是:(一)成都市成華區財政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財稅(含財政、財務、預算、稅務、會計、國有資產等,下同)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訂全區財稅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參與巨觀經濟形勢分析預測和全區各項巨觀經濟政策的制定,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區與街道分級財政管理體制建議方案;制定構建地方公共財政體系的制度、辦法;指導全區財政工作。
(二)成都市成華區財政局承擔全區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編制年度區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實施;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區年度財政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財政決算;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審核批覆區級部門的年度預決算。
(三)成都市成華區財政局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及其他非稅收入管理;負責財政票據管理;負責彩票公益金的監督管理。
(四)成都市成華區財政局組織實施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負責區級國庫業務、國庫現金的監督管理;負責行政事業單位賬戶設立審批;負責擬訂全區政府採購監督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
(五)成都市成華區財政局會同稅務部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稅收法律及相關政策規定;按照預算安排,擬定財政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協調和辦理稅收退稅等事項。
(六)成都市成華區財政局貫徹執行《行政單位財務規則》、《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制定相應的實施意見和財務管理辦法。
(七)成都市成華區財政局負責對區財政經濟發展支出、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的監督管理;參與擬訂政府性建設投資有關政策,貫徹執行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的財政管理。
(八)成都市成華區財政局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區級財政社會保障(險)、就業和醫療衛生支出,監督社會保障(險)資金的使用;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障(險)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和管理辦法;編制區級社會保障(險)預決算草案。
(九)成都市成華區財政局貫徹實施《會計法》等法律、法規,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準則、制度;負責會計人員從業資格管理;組織實施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指導村級會計委託代理服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管理全區會計專業資格考試、職務(稱)評聘工作;負責監管代理機構。
(十)成都市成華區財政局負責財政資金績效評價;監督檢查財稅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執行情況;依法查處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十一)成都市成華區財政局擬訂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財政貼息項目審批;負責組織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機構貸(贈)款項目的相關工作;負責全區地方金融類機構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財務監督;負責對地方融資性擔保機構實行監督管理。
(十二)成都市成華區財政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國有資產和國有企業監管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訂國有資產和國有企業監管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國有資產清查、登記、配置、產權界定、評估、處置、經營審批、收益監繳及信息系統維護等工作;承擔國有企業年度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有關工作;承擔國有企業業務指導、財務監督、人員招聘、績效考核、“三重一大”制度執行等工作;參與國有企業高管人員的選任工作。
(十三)成都市成華區財政局根據政府授權履行出資人職責,負責公立醫院、國有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管理和改革。
(十四)成都市成華區財政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訂全區金融業發展戰略和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五)成都市成華區財政局推進全區企業融資工作;參與策劃、指導、規範全區重大建設項目、重大資產整合的融資工作,牽頭協調重大金融項目招商工作;牽頭推動小額貸款公司及金融創新工作的發展;推進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建設,建立引導金融機構支持和服務“三農”的激勵機制。
(十六)成都市成華區財政局承辦區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七)成都市成華區財政局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成都市成華區財政局設16個內設機構:(一)成都市成華區財政局辦公室。
負責工作目標、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政務公開、後勤、財務、固定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隊伍建設、機構編制、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負責財政信息網路系統規劃建設與管理工作。
(二)成都市成華區財政局預算科。
擬訂全區財政體制管理、預算管理、財政資金績效評價制度;編制區級年度財政預算草案,辦理區級財政預算調整事宜;編制全區年度財政收支預算;負責組織區級部門預算編制工作;承擔區級部門支出標準體系建設;負責上下級財政體制結算工作;負責全區財政收支綜合平衡、增收節支相關工作。
(三)成都市成華區財政局國庫科。
組織執行財政預算;組織實施總預算會計、行政單位會計、政府會計制度及全區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負責國庫現金管理和財政資金調度;負責管理財政和預算單位賬戶、財政決算及總會計核算;負責審核和匯總全區及區級年度財政總決算及部門決算,批覆區級部門決算;擬訂並組織實施區級政府採購管理制度;擬訂區級政府集中採購目錄、政府採購限額標準和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監督管理政府採購活動;指導區級政府採購預算編制;負責區級政府採購供應商投訴處理;負責區級政府採購契約備案。
(四)成都市成華區財政局行政政法科。
負責行政、政法、黨群等部門預算管理工作;擬訂行政性經費的財務管理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行政、政法經費開支標準和定額;負責分管部門和項目資金的財務管理及國有資產監管工作;審核相關部門決算。
(五)成都市成華區財政局教科文科。
負責教育、科技、文化、體育、廣電和新聞出版等部門預算管理工作;負責教育、科技、文化專項經費審批;參與相關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制度的研究,提出財政支持教科文事業改革與發展的政策建議;負責分管部門和項目資金的財務管理及國有資產監管工作;審核相關部門決算。
(六)成都市成華區財政局經濟建設科。
負責交通、房管、環保、城管、建設、城鄉統籌等部門預算管理工作;負責基本建設項目資金和重大基礎設施項目資金監管;負責基本建設財務決算批覆;負責相關政策性補貼、支農資金等專項資金的管理;審核提出房改等專項資金財務管理辦法;負責分管部門和項目資金的財務管理及國有資產監管工作;審核相關部門決算。
(七)成都市成華區財政局社保科。
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衛生等部門預算管理工作;負責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組織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財政資金;編制區級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審核匯總全區社會保險基金決算草案;負責分管部門和項目資金的財務管理及國有資產監管工作;審核相關部門決算。
(八)成都市成華區財政局非稅收入管理科。
執行政府非稅收入徵收管理制度和政策;擬訂區級非稅收入徵收計畫;組織實施政府非稅收入征管和監繳工作;負責全區財政票據管理和檢查;審核上報區級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監督管理全區政府性基金;負責罰沒物資的處理及變價款繳存;負責彩票公益金監管工作。
(九)成都市成華區財政局監察科。
負責擬訂全區財政監督檢查辦法並組織實施;監督財政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牽頭組織財政收支預算執行、重點建設項目資金使用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實施重大或專項財政監督檢查,依法查處財政違法違規行為;負責局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有關行政處罰聽證工作。
(十)成都市成華區財政局會計科(掛行政審批科牌子)。
組織實施國家會計法律、法規和統一的會計制度;負責全區會計人員從業資格管理和繼續教育培訓;負責全區會計信息化(電算化)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管理全區會計專業資格考試、職務(稱)評聘工作;組織和指導全區村級會計委託代理服務;負責監管代理記帳機構;監督區財政會計學會、珠算協會的工作;承辦區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一)成都市成華區財政局外經科。
負責全區政府性債務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單位債權債務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機構貸(贈)款項目的相關工作;負責全區外商投資企業登記工作;負責全區地方金融類機構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財務監督;監督管理地方融資性擔保公司財政財務;負責企業扶持獎勵審核工作;負責企業補貼資金申領工作。
(十二)成都市成華區財政局稅收綜合服務科。
牽頭全區稅收綜合服務工作。配合區目督辦實施稅收綜合服務工作目標任務的下達、督促檢查和年終目標考核工作;承擔區稅收綜合服務領導小組日常工作;會同稅務部門開展重點稅源培植工作,審核辦理企業扶持獎勵工作;負責監督管理稅收減免和有關提退庫工作;負責配合企業遷離服務工作。
(十三)成都市成華區財政局國資科。
擬訂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產權界定、登記和動態監管等工作;負責全區國有資產評估、配置、處置、經營審批;負責全區國有資產收益管理工作。
(十四)成都市成華區財政局企業科。
負責監管區屬國有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有關工作;擬訂區屬國有企業監管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督促區屬國有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最佳化區屬國有企業績效評價體系和薪酬激勵機制;負責區屬國有企業政策宣傳、業務指導、財務監督、國資管理、績效考核等工作;負責區屬國有企業重大事項的審核;牽頭區屬國有企業融資貸款工作;參與區屬國有企業高管人員的選任;負責區屬國有企業改制有關工作。
(十五)成都市成華區財政局醫管科。
根據政府授權履行出資人職責,負責公立醫院、國有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管理和改革。
(十六)成都市成華區財政局金融發展服務科。
擬訂全區金融業發展戰略和總體規劃;負責金融政策研究和信息工作;配合重大金融項目招商;負責依法開展全區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維護金融穩定;參與策劃、指導、規範全區重大建設項目、重大資產整合的融資工作;推動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建設與產品創新;負責全區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機構的監督管理;負責推進金融支付結算體系建設;指導非銀行類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發展;承擔全區金融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聯繫駐區各類金融機構,解決其發展中應由地方政府解決的矛盾和問題。
機關黨的組織按照黨章和區委有關規定設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