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根據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成華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成委辦〔2010〕33號)和區委、區政府《關於貫徹實施〈成華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意見》(成華委〔2010〕64號)精神,設立成都市成華區發展和改革局(以下簡稱區發改局),掛成都市成華區物價局(以下簡稱區物價局)牌子,為區政府工作部門。職責調整
(一)劃入的職責將區物價局職責劃入區發改局(區物價局)。
(二)取消的職責
取消由區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劃出的職責
1.將擬訂工業的產業規劃職責劃歸區經濟和科學技術局。
2.將工業經濟管理職責、區中小企業管理職責劃歸區經濟和科學技術局。
3. 將能源建設、能源協調保障、油(氣)站管理等工作職責劃歸區經濟和科學技術局。
4. 將金融監管的工作職責劃歸區財政局。
5. 將推廣使用散裝水泥監督管理職責劃歸區建設局。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責調整,成都市成華區發展和改革局的主要職責是:(一)成都市成華區發展和改革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有關發展和改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訂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統籌協調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研究分析巨觀經濟形勢,提出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經濟結構最佳化、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和政策建議;銜接、平衡各主要行業的行業規劃,加強實施過程中的巨觀調控;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報告。
(二)成都市成華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監測全區國民經濟形勢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工作,研究經濟運行、總量平衡等重要問題。
(三)成都市成華區發展和改革局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區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參與研究和銜接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指導、協調推進全區綜合配套改革和各類綜合配套改革試點。
(四)成都市成華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全區固定資產投資管理。研究提出全區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和資金來源及有關重大投資政策,會同相關部門規劃全區生產力和重大項目布局;安排財政性基本建設資金,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資金的使用方向;申報限額以上和審批許可權以內的基本建設項目;組織發布全區固定資產投資信息,引導民間資金投資方向,參與監督管理全區固定資產市場。
(五)成都市成華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全區重點項目的管理。研究提出全區重點項目名單及其年度投資計畫,負責重點項目全過程協調管理和監督考核,負責建立全區重大項目儲備庫,研究提出加強重點項目管理服務的政策措施。
(六)成都市成華區發展和改革局研究提出全區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目標和政策措施;負責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指導和協調國外貸款項目實施。
(七)成都市成華區發展和改革局擬定並貫徹落實重大項目稽查的政策措施,負責政府投資項目的稽查和監督工作。
(八)成都市成華區發展和改革局統籌規劃和綜合協調產業發展,推進全區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監督檢查政策執行情況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負責全區經濟動員工作。
(九)成都市成華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擬定全區功能區規劃。
(十)成都市成華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全區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協調平衡人口和計畫生育、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旅遊、民政、社會管理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
(十一)成都市成華區發展和改革局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參與擬訂並協調實施環境保護、生態建設等規劃;參與國土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的組織協調;做好城市總體規劃、國土開發整治保護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工作。
(十二)成都市成華區發展和改革局指導、協調並綜合管理全區招標投標工作,監督檢查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
(十三)成都市成華區發展和改革局研究區域經濟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區域經濟發展相關建議。
(十四)成都市成華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全區鐵路建設項目的相關協調工作。
(十五)成都市成華區發展和改革局承擔全區價格管理責任;負責監測分析區域價格運行情況並提出相關政策和價格改革建議;依法落實、調整由區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重要收費標準;監督檢查價格政策的執行情況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調解價格矛盾,處理價格糾紛。
(十六)成都市成華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涉案物品鑑證機構和執業人員的監督管理。
(十七)成都市成華區發展和改革局承辦區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八)成都市成華區發展和改革局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成都市成華區發展和改革局設10個內設機構:(一)成都市成華區發展和改革局辦公室。
負責目標、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後勤、固定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隊伍建設、機構編制、紀檢監察及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調解和規範性檔案審核備案工作。
(二)成都市成華區發展和改革局發展規劃科。
提出經濟社會發展戰略、規劃和生產力布局的建議;提出經濟社會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目標和政策;組織擬訂經濟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並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測和評估;做好城市總體規劃、國土開發整治保護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工作;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專項規劃;綜合分析研究巨觀經濟形勢,進行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預測預警;組織擬訂全區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畫,研究提出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主要目標;提出巨觀調控目標以及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組織重大經濟問題的調研和協調。研究區域經濟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區域經濟發展相關政策的建議;協調地區經濟發展與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重大問題。
(三)成都市成華區發展和改革局投資管理科。
分析全區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狀況,研究提出全區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措施;擬訂固定資產投資年度指導性計畫;研究提出深化投資體制改革的建議,擬訂加強政府投資項目管理的政策措施,完善企業投資項目(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除外)核准、備案管理辦法;研究提出區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的安排建議;參與擬訂有關行業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房地產投資調控政策及保障性住房建設計畫;負責審核、轉報使用國家、省、市財政性資金項目投資計畫;按規定許可權負責黨政機關辦公用房、政策性住房、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等項目的前期工作指導、審核及轉報工作。
(四)成都市成華區發展和改革局項目管理科(掛成華區項目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擬訂重點項目規劃和年度計畫,管理項目儲備;制定重點項目全過程管理的政策措施;監督檢查重點項目計畫執行情況,會同有關部門督促重點項目實施工作,協調重點項目建設、管理、要素支持和資源配置中的相關事宜;匯總並發布重點項目進展情況;指導區重點項目儲備、建設、管理工作;參與重點項目的立項、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的審批、核准、備案、審查等工作;負責全區招標投標(比選)活動的指導、協調和監督管理,按規定核准項目招標事項,會同有關部門監督檢查全區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及中標契約執行情況,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承擔成華區項目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成都市成華區發展和改革局經濟體制改革科。
研究經濟體制改革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參與研究和銜接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指導、協調推進綜合配套改革工作。承擔成華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成都市成華區發展和改革局鐵路建設管理科(掛成華區鐵路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負責全區鐵路建設項目的相關協調工作;做好用地拆遷的資金保障、資金使用的審核和監督管理工作。
(七)成都市成華區發展和改革局行政審批科。
承辦區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八)成都市成華區發展和改革局綜合科(掛綜合信息科牌子)。
負責建立全區價格監測體系和價格信息網路,監測市場價格運行情況,分析預報市場價格動態和價格變動趨勢,及時反映市場價格方面的重要情況和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監測、預測價格總水平變動;執行國家發改委制定的價格監測報告制度,跟蹤反饋國家重要經濟政策在價格領域的反映,做好價格政策、信息的宣傳發布工作。
(九)成都市成華區發展和改革局價格管理科。
組織實施國家、省、市行政事業性收費、公益服務收費、公用事業價格、醫療服務收費、中介服務收費、房地產價格、旅遊價格的法規和政策,擬訂列名管理的價格;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國家、省、市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組織實施收費許可證發放和收費年審,依法清理整頓不合理收費,協調有關收費爭議;監督和規範市場價格行為,指導行業價格自律,承擔市場價格分析、預警和組織實施臨時價格干預;負責重要農產品、農業生產資料價格管理,協調有關價格爭議;負責價格調節基金項目的管理和使用工作,承擔區價格調節基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組織實施水、電、氣、石油等各類資源價格和污水處理、垃圾處理等環境價格、交通運輸價格、工業品價格的法規和政策;負責農副產品、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成本調查工作。
(十)成都市成華區發展和改革局菸草專賣管理科。
受成都市菸草專賣局委託,行使部份菸草專賣監督檢查職責。
機關黨的組織按照黨章和區委有關規定設定。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成都市成華區發展和改革局機關配備行政編制2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正科級領導職數10名,副科級職數3名。機關後勤服務人員統一按區委、區政府《關於貫徹實施〈成華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意見》成華委〔2010〕64號的相關規定聘用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