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成華區建設局

(三)成都市成華區建設局負責本區的建設行政執法監察工作。 (四)成都市成華區建設局城市建設管理科。 (六)成都市成華區建設局建築建材管理科。

簡介

根據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成華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成委辦〔2010〕33號)和區委、區政府《關於貫徹實施〈成華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意見》(成華委〔2010〕64號)精神,設立成都市成華區建設局(簡稱區建設局),掛成都市成華區人民防空辦公室牌子(簡稱區人防辦),為成華區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劃入的職責。
將區發展和改革局承擔的推廣使用散裝水泥監督管理職責劃入區建設局。
(二)取消的職責。
取消由區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劃出的職責。
將市政建設職責劃歸區交通和市政局。
(四)增加的職責。
1.增加負責區建設項目管理許可權範圍內的行政審批及備案事項的辦理,建設項目的質監、安監、招投標監督管理職責。
2.增加建設項目管理許可權內的行政執法職責。
(五)加強的職責。
1. 加強統籌城鄉建設職責,推進建築節能,改善人居生態環境。
2. 加強建設工程抗震設防監督管理。

主要職

根據以上職責調整,成都市成華區建設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成都市成華區建設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建設和人民防空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擬訂全區建設、人民防空和民防事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成都市成華區建設局監督管理全區城市公共設施配套建設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公益性公共設施配套建設工作;參與區內重大建設項目的策劃工作。
(三)成都市成華區建設局負責本區的建設行政執法監察工作。
(四)成都市成華區建設局負責擬訂、上報城市建設項目計畫、資金計畫;負責城市建設統計工作。
(五)成都市成華區建設局負責建築業、房地產開發業的行業管理;協助上級對建築市場進行規範化管理,監督管理建築市場的工程造價、工程招投標、工程監理以及工程質量、施工安全和工程竣工驗收備案。
(六)成都市成華區建設局承擔推廣使用新型牆體材料、散裝水泥的監督管理工作。
(七)成都市成華區建設局會同區有關部門對全區新增公共綠地、公園、遊園配套設施方案進行審查。
(八)成都市成華區建設局承擔許可權範圍內的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責任;貫徹落實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政策規定;負責建築業市場準入、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監督管理;組織或參與重大工程質量問題、安全事故調查處理。
(九)成都市成華區建設局負責許可權範圍內施工圖審查和勘察設計質量管理、招投標管理、重大建築工程初步設計審查;監督管理許可權範圍內建設工程抗震設防工作。
(十)成都市成華區建設局參與審核人防工程建設與城市建設相結合的規劃,監督城市總體規劃中落實人民防空要求和建設規劃情況;監督檢查城市建設、基本建設和城市開發利用地下空間貫徹人防、民防建設要求的執行情況;組織修建人民防空指揮工程、公用的人員掩蔽工程和疏散幹道工程;監督檢查人民防空工程的維護管理;制定人防平戰結合發展規劃,積極推進人防平戰結合工作。
(十一)成都市成華區建設局負責開展人民防空組織指揮工作,擬訂城市防空襲方案,監督檢查城市防空襲方案和各項保障方案的落實;牽頭開展應急疏散基地建設工作;監督檢查重要經濟目標人民防空防護方案的制定和防護措施的落實;指導、協調有關部門組建和訓練民眾防空組織工作。
(十二)成都市成華區建設局負責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設,制定人民防空通信、警報網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三)成都市成華區建設局負責本區防震減災的宣傳教育,負責地震的預防及組織應急反應,負責震後救災工作。
(十四)成都市成華區建設局負責人民防空物資和國有資產的管理、核算;編制人民防空經費預決算,對使用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十五)成都市成華區建設局戰時負責組織指揮人民防空,消除空襲後果,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衛作戰。
(十六)成都市成華區建設局承擔防汛搶險和防災救災的組織協調工作。
(十七)成都市成華區建設局承辦區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八)成都市成華區建設局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成都市成華區建設局設10個內設機構
(一)成都市成華區建設局辦公室。
負責工作目標、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政務公開、後勤等工作;負責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
(二)成都市成華區建設局組織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管理、隊伍建設、機構編制、紀檢監察、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負責幹部職工教育培訓工作。
(三)成都市成華區建設局計畫財務科。
負責城市建設資金和人防資金的籌備、使用和管理,負責城市建設工程和人民防空經費的預決算,負責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財務工作及預決算的編制、審核和監管;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機關日常財務工作;負責對直屬單位進行內部審計監督。
(四)成都市成華區建設局城市建設管理科。
負責全區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統籌協調和綜合管理;會同區有關部門對全區新增公共綠地、公園、遊園配套設施方案審查。
(五)成都市成華區建設局公建配套科。
參與全區城鄉規劃管理工作,參與區內重大建設項目的規劃、策劃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全區城市公共設施配套建設工作。
(六)成都市成華區建設局建築建材管理科。
負責全區建築業行業管理;負責建築市場監督管理和建築企業及相關從業人員資格管理與培訓;負責建築工程(包括裝飾工程)、工程質量、施工建設監督管理;參與建築工地質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的管理;負責對區屬建築企業工作進行指導;監督處理建設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指導推廣套用新型牆體材料、建築節能材料及技術,指導轄區牆體材料改革與建築節能工作。承擔推廣使用散裝水泥的監督管理工作。
(七)成都市成華區建設局房地產開發管理科。
負責區屬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行業管理;負責擬訂區房產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房地產項目情況的蒐集整理;全面跟蹤房地產項目實施、進展情況。
(八)成都市成華區防汛指揮部辦公室。
負責組織、指揮、協調全區防汛及搶險工作。負責汛前檢查,協調解決防汛隱患;督促、檢查區各有關部門和街道防汛機構、人員、物資及工作責任制的落實;督促區有關部門對區管河道進行疏淘、清障;負責汛期值班管理,及時報告、通報雨情、水情、災情;負責擬訂全區防汛搶險預案,提出處理汛情、災情工作措施。
(九)成都市成華區建設局人防科(掛抗震辦公室牌子)。
組織擬訂城市防空襲方案及各項保障方案、戰時(應急)人口疏散基地建設規劃並監督檢查落實;擬訂人防通信、預警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重要經濟目標人民防空防護方案的制定和防護措施的落實;組織、指導有關部門人防專業隊伍的建設和人防、民防的戰術技術訓練;組織開展人防、民防知識教育和培訓;擬訂全區民防應急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利用人防資源參與應急救援工作;參與有關重大災害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全區人防工程的維護和安全管理;負責組織全區人防工程專業技術人員培訓、科研成果的推廣和套用;負責公共人防工事技術檔案管理。
負責本區防震減災的宣傳教育;負責地震的預防及組織應急反應;負責震後救災工作;貫徹落實防震減災《條例》。
(十)成都市成華區建設局政策法規科(掛行政審批科牌子)。
負責建設行業的法律法規、規章宣傳諮詢;負責全局執法人員培訓;監督管理建設行政執法監察工作。牽頭組織相關部門開展建設工程設計檔案並聯審查和建設工程並聯竣工驗收工作;承辦區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機關黨的組織按照黨章和區委有關規定設定。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成都市成華區建設局機關配備行政編制18名。其中:局長1名(兼區人防辦主任)、副局長3名;區防汛指揮部辦公室主任1名(副局級),正科級領導職數10名(含區防汛指揮部辦公室副主任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2名。
機關後勤服務人員統一按區委、區政府《關於貫徹實施〈成華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意見》成華委〔2010〕64號的相關規定聘用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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