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根據市委編辦《關於同意成華區調整文化行政管理機構的批覆》(成機編辦〔2012〕64號)精神,設立成都市成華區文化廣播電視和新聞出版局(簡稱區文廣新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職責調整
將區文旅局承擔的文化文物行政管理職責、區廣新局的職責整合劃入區文廣新局。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責調整,成都市成華區文化廣播電視和新聞出版局的主要職責是:(一)成都市成華區文化廣播電視和新聞出版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文化藝術、文物、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訂全區文化藝術、文物、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成都市成華區文化廣播電視和新聞出版局負責管理文學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管理全區性重大文化藝術活動。
(三)成都市成華區文化廣播電視和新聞出版局負責組織推進文化藝術領域的公共服務,規劃和引導公共文化產品生產,監督、指導區級重點文化設施、基層文化設施建設。
(四)成都市成華區文化廣播電視和新聞出版局負責管理文物和博物館事業,指導文物和博物館領域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五)成都市成華區文化廣播電視和新聞出版局負責管理社會文化事業,指導圖書館、文化館(站)、美術館和基層文化建設。
(六)成都市成華區文化廣播電視和新聞出版局負責廣播電影電視行業管理,監督管理廣播電影電視活動和從事廣播電影電視節目製作的民辦機構;指導電影發行、放映工作;監督管理廣播電影電視節目的傳輸和安全播出;組織推進廣播電影電視領域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七)成都市成華區文化廣播電視和新聞出版局負責新聞出版行業管理,監督管理新聞出版活動和從事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監督管理印刷發行業和出版物市場經營活動;負責反非法和違禁出版物工作,牽頭開展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工作;組織推進新聞出版領域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八)成都市成華區文化廣播電視和新聞出版局負責著作權管理工作,推進著作權貿易活動,負責督查和調解著作權侵權案件及糾紛。
(九)成都市成華區文化廣播電視和新聞出版局負責文化藝術經營活動的行業監督管理;監督管理從事演藝活動的民辦機構;監督管理文藝類產品的網上傳播、網路遊戲服務;負責對網咖等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實行經營許可證管理。
(十)成都市成華區文化廣播電視和新聞出版局負責文化、文物、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著作權市場行政執法工作。
(十一)成都市成華區文化廣播電視和新聞出版局擬訂文化產業發展規劃,協調、指導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產業發展;推進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領域體制機制改革。
(十二)成都市成華區文化廣播電視和新聞出版局指導和組織開展對外文化交流與合作工作。
(十三)成都市成華區文化廣播電視和新聞出版局承擔區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四)成都市成華區文化廣播電視和新聞出版局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成都市成華區文化廣播電視和新聞出版局設6個內設機構:(一)成都市成華區文化廣播電視和新聞出版局辦公室。
負責黨務、政務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工作目標、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後勤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紀檢監察、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負責規範性檔案、對外簽訂契約的合法性審核工作;牽頭處理突發、應急事件;負責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應訴和行政調解工作。
(二)成都市成華區文化廣播電視和新聞出版局社會文化科(掛文物科牌子)。
負責擬訂全區文化藝術、文物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推進文化藝術和文物博物館領域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和引導公共文化產品生產;擬訂文化設施建設規劃及標準,指導區級重點文化設施、基層文化設施建設;負責對民眾文化事業、公共圖書館事業和基層文化藝術工作指導、管理;牽頭組織全區性重大文化活動,指導開展民眾性文化活動;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推動各門類藝術發展;負責管理全區文物、博物館事業;監督管理全區文物經營活動,指導、協調和監督文物行政執法工作;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遺產傳承、普及工作;負責對外文化藝術交流工作。
(三)成都市成華區文化廣播電視和新聞出版局文化產業和廣播影視科。
負責擬訂全區文化產業、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文化產業、文化創意產業的調研工作,擬訂扶持和促進相關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指導和協調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產業發展和重點項目的規劃實施;承擔相關產業化項目的策劃包裝、招商引資、立項促建工作;負責產業統計工作;組織推進廣播電影電視領域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廣播電影電視行業管理,監督管理廣播電影電視活動和從事廣播電影電視節目製作的民辦機構;指導電影發行、放映工作;監督管理廣播電視節目、衛星電視節目收錄、網路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視聽節目的內容和質量;監督管理廣播電影電視節目的傳輸和安全播出;協調推進全區有線電視網路建設;負責監督管理有線電視工程項目、廣播電視衛星地面接收設施;指導、協調和監督廣播電影電視行政執法工作。
(四)成都市成華區文化廣播電視和新聞出版局市場管理科(掛行政審批科牌子)。
負責擬訂相關市場管理措施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文藝演出、文化展覽、文化娛樂、文化藝術品和藝術培訓等市場,規範全區文化藝術領域的經營活動;監督管理從事演藝活動的民辦機構;監督管理文藝類產品的網上傳播、網路遊戲服務;負責對網咖等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實行經營許可證管理;指導、協調和監督文化藝術領域行政執法工作;指導相關行業協會工作;承辦區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五)成都市成華區文化廣播電視和新聞出版局新聞出版科(掛著作權科牌子)。
負責組織推進新聞出版、著作權領域公共服務;組織實施出版物發行網點建設;組織開展全民閱讀活動;負責新聞出版行業管理,監督管理從事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監督管理印刷發行業和出版物市場經營活動;負責著作權管理工作,推進著作權貿易活動,負責督查和調解著作權侵權案件及糾紛;組織推進軟體正版化工作;負責反非法和違禁出版物工作,組織開展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指導、協調和監督新聞出版、著作權行政執法工作;承擔區“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導相關行業協會工作。
(六)成都市成華區文化廣播電視和新聞出版局人事計財科。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隊伍建設、機構編制、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組織開展全區文化、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系統教育培訓、職稱評審等工作;牽頭開展全區文化、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人才工作;負責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領域體制機制改革工作;負責編制年度預算和專項資金使用計畫,管理文化、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行政事業經費;指導和監督局屬單位財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基本建設、固定資產管理、政府採購、財務決算和審計工作;負責文化、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系統的統計工作。
機關黨的組織按照黨章和區委有關規定設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