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導向定價法

成本導向定價法

成本導向定價法是指依據產品的成本決定其銷售價格的定價方法。其主要優點在於:涵蓋所有成本;依據目標利潤制定;廣泛使用的理性定價方法;易於理解和使用。其缺點在於:成本導向定價是基於提前預估成本所制定,如果實際生產發生改變則會直接導致成本發生改變;如果企業成本高於競爭者,使用此方法會造成企業競爭力不足;它忽略需求價格彈性;它對於某些企業目標,如市場滲透、對抗競爭等行為幫助有限;此方法可能會使定價策略喪失靈活性。

基本信息

定義

成本導向定價法(Cost-based Pricing),是一種最簡單的定價方法,即在產品單位成本的基礎上,加上預期利潤作為產品的銷售價格。售價與成本之間的差額就是利潤。由於利潤的多少是有一定比例的,這種比例就是人們俗稱的“幾成”,因此這種方法就成為成本加成定價法。

具體方法

採用這種定價方式,一要準確核算成本;二要確定恰當的利潤百分比(即加成率)。依據核算成本的標準不同,成本加成定價法可分為兩種:平均成本加成定價法和邊際成本加成定價法。

平均成本加成定價法

平均成本是企業在生產經營一單位產品時所花費的固定成本和變動成本之和,在單位產品的平均成本加上一定比例的單位利潤,就是單位產品的價格。用公式表示為

單位產品價格=單位產品成本十單位產品預期利潤

邊際成本加成定價法

也稱為邊際貢獻定價法。即在定價時只計算變動成本,而不計算固定成本,在變動成本的基礎上加上預期的邊際貢獻。用公式表示為

單位產品價格=單位產品變動成本+單位產品邊際貢獻

成本加成法的優點是計算簡便,特別是在市場環境基本穩定的情況下,可以保證企業獲得正常利潤。缺點是只考慮了產品本身的成本和預期利潤,忽視了市場需求和競爭等因素。因此,無論在短期或長期都不能使企業獲得最佳利潤。

盈虧平衡定價法

即根據盈虧平衡點原理進行定價。盈虧平衡點又稱保本點,是指一定價格水平下,企業的銷售收入剛好與同期發生的費用額相等,收支相抵、不盈不虧時的銷售量,或在一定銷售量前提下,使收支相抵的價格。

投資回收定價法

企業開發產品和增加服務項目要投入一筆數目較大的資金,且在投資決策時總有一個預期的投資回收期,為確保投資按期收回並賺取利潤,企業要根據產品成本和預期的產品數量,確定一個能實現市場行銷目標的價格,這個價格不僅包括在投資回收期內單位產品應攤銷的投資額,也包括單位產品的成本費用。利用投資回收定價法必須注意產品銷量和服務設施的利用率。

目標效益定價法

這是根據企業的總成本和估計的總銷售量,確定一個目標收益率,作為定價的標準。

千分之一法

千分之一法也稱千分之一法則或千分之一經驗公式,是根據有關工程或設備造價的千分之一對產品或服務定價。

酒店行業經常根據客房造價來確定房間出租價格,即將每間客房的出租價格確定為客房平均造價的千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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