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名
3-(2-環戊基-2-羥基-2-苯基乙氧基)奎寧環烷鹽酸鹽
適應症
用於有機磷毒物(農藥)中毒急救治療和中毒後期或膽鹼酯酶(ChE)老化後維持阿托品化。
用法和用量
肌肉注射,根據中毒程度選用首次用量。
輕度中毒1~2mg,必要時伍用氯磷定500~750mg。
中度中毒2~4mg,同時伍用氯磷定750~1500mg。
重度中毒4~6mg,同時伍用氯磷定1500~2500mg。
首次用藥45分鐘後,如僅有噁心、嘔吐、出汗、流涎等毒蕈鹼樣症狀時只套用鹽酸戊乙奎醚1~2mg;僅有肌顫、肌無力等菸鹼樣症狀或ChE活力低於50%時只套用氯磷定1000mg,無氯磷定時可用解磷定代替。如上述症狀均有時重複套用鹽酸戊乙奎醚和氯磷定的首次半量1~2次。中毒後期或ChE老化後可用鹽酸戊乙奎醚1~2mg維持阿托品化,每次間隔8~12小時。
不良反應
用量適當時常常伴有口乾、面紅和皮膚乾燥等。如用量過大,可出現頭暈、尿瀦留、譫妄和體溫升高等。一般不須特殊處理,停藥後可自行緩解。
禁忌
青光眼者禁用。
注意事項
1.本品對心臟(M2受體)無明顯作用,故對心率無明顯影響;
2.當用本品治療有機磷毒物(農藥)中毒時,不能以心跳加快來判斷是否“阿托品化”,而應以口乾和出汗消失或皮膚乾燥等症狀判斷“阿托品化”;
3.心跳不低於正常值時,一般不需伍用阿托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