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懷化市洪江區國土資源局是主管全區的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的規劃、管理、保護、合理利用和測繪事業的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家、省有關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和測繪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依照規定負責有關行政複議;研究擬定管理、保護好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政策;貫徹實施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測繪管理的技術標準、規程、規範和辦法。
(二)組織編制和實施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其他專項規劃;組織編制和實施年度土地利用計畫;參與報區管委審批的城市土地總體規劃的審核,指導、編制礦產資源保護與合理利用規劃、地質勘查規劃、地質災害防治和地質遺蹟保護規劃;組織編制和實施測繪事業發展規劃和基礎測繪計畫。
(三)依法保護土地、礦產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整頓和維護礦產資源管理秩序。承辦並組織調處權屬糾紛,查處違法案件。
(四)負責耕地保護和耕地總量動態平衡管理;擬定實施耕地特殊保護和鼓勵耕地開發政策,實施土地用途管制,組織基本農田保護,負責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和開發耕地的監督工作。
(五)組織實施土地使用權、採礦權出讓、租賃、作價出資、轉讓、交易和政策收購儲備管理辦法;貫徹實施國有土地劃撥使用目錄摜和鄉村用地管理辦法,指導農村集體非農土地使用權的流轉管理。
(六)貫徹實施地籍管理辦法,負責全區地籍管理工作;組織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土地統計和動態監測;負責土地確權、城鄉地籍、土地定級和登記等工作。
(七)指導區內基準地價、標定地價評測,審核評估機構從事土地評估的資格,確認土地使用權價格;承擔報上級人民政府審批的各類用地的審查報批工作。
(八)參與礦產資源控礦權的初審,負責規定許可權內採礦權的審核登記發證及上報省、市發證項目的初審;負責礦產資源開發的監督管理;承擔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工作,管理地質資料彙編;依法實施地質勘查行業管理;按規定管理礦產資源補償費的徵收和使用。
(九)組織監測、防治地質災害和保護地質遺蹟;依法管理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勘查和評價工作,監督、監督防止地下水的過量開採與污染,保護地質環境;認定具有重要價值的古生物化石產地,標準地質剖面等地質遺蹟保護區;按許可權管理地質遺蹟保護區,審查地質災害申報立項。
(十)管理測繪工作登記;負責測量標誌的管理和保護;依法管理地圖編制工作,審查向社會出版、展示的地圖,管理並審核地名在地圖上的表示。組織並管理基礎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地籍測繪和其他全區性重大測繪項目、重大測繪科技項目。
(十一)管理區基礎地理信息數據,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洪江區行政區界線標準樣圖,組織指導基礎地理信息社會化服務;管理全區的國家園測繪基準和測量控制系統,指導監督各類測繪成果的管理和測量標誌的保護。
(十二)監督檢查省、市財政撥給的地勘費、地質災害治理經費、基礎測繪專項資金以及區財政撥給的其他專項資金使用情況,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國土資源管理規費的徵收、使用和監督管理。
(十三)組織開展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測繪工作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十四)承辦區工委、區管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局辦公室
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有關檔案的起草、重要會議的組織、秘書事務、信息綜合、網路建設管理、新聞宣傳、機要、檔案、信訪、保密、保衛、接待、機關後勤事務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勞資管理;組織指導國土資源系統幹部職工教育、業務培訓工作;按有關規定組織國土資源局規費的徵收、使用和監督管理;負責制訂有關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負責局機關行政事業經費收支計畫管理,負責局機關基本建設財務管理,管理局機關資產,輸機關幹部的各類保險;負責對局直屬單位的財務會計、財務收支,國有資產和基本建設財務進行監督管理;承擔省、市、區財政撥給的有關費用和國土資源管理規費的財務管理工作;對國土資源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進行財務監督管理;協助對礦產資源補償費、採礦權使用費及價款、探礦權使用費及價款的徵收管理工作;負責局直屬單位財務的監督管理,組織編制局機關財務預算、決算;負責國土資源綜合統計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用地區劃股(保留洪江區農業區劃委員會辦公室)
研究擬定農地轉用管理辦法;休養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芨專項規劃,承辦報區以上人思政府批准的各類建設項目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用的審查,報批工作;依法推行統一征地制度,規範征地程式和辦法,擬定征地補償費用計算、使用和管理辦法;負責對被徵用土地的農民的補償和安置的監督管理;協調大中型建設項目征地事宜;組織發布各類建設用地信息,檢查各類建設項目土地利用實施情況。組織編制和實施國土規劃、綜合開發整治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及其它規劃、礦產資源保護合理利用規劃、地質環境保護規劃、地質勘查規劃、測繪發展規劃;編制和實施年度土地利用計畫;組織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前期論證及初審工作;參與報省、市、區人民政府審批的城市總體規劃的審核工作;擬定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作價出資或入股、抵押和政府收購、儲備土地的管理辦法,並按規定組織實施;擬定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的招標、拍賣辦法;承辦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及改變用途的審核報批和管理工作;貫徹實施國有非農土地劃撥使用目錄指南和鄉村用地管理辦法;組織、指導農村集體土地非農土地使用權的流轉管理。
負責耕地保護和耕地總量動態平衡管理;組織劃定基本農田保護區,擬定並組織實施基本農田保護有關規定和技術方案;組織耕地後備資源開發,負責審查耕地占補平衡方案,提出土地開發整理計畫和資金撥補意見,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對土地開發整理的檢查驗收;承辦報區管委批准的國有荒山、荒地、灘涂復墾開發的事項及審查工作;承辦區農業區劃委員會交辦的事項。
(三)地籍地產股
擬定和實施地籍管理辦法,擬定和實施土地調查、動態監測、地籍調查和統計的技術規範、標準;組織實施土地確認、登記、發征和權屬糾紛調處規則和權屬管理辦法;組織開展全區土地登記現狀調查、動態監測、地籍權屬調查、變更調查及統計;組織開展初始土地登記、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租賃、授權經營劃撥等各口燥唇乾土地權屬變更登記,土地使用權出租、抵押登記,土地用途變更登記及其他變更土地登記工作;負責土地證書監管、年檢;承辦土地權屬糾紛的調處;指導地籍信息系統的建立與維護。負責土地資產和土地市場管理監督工作,承辦土地資產處置、土地資產儲備方案的審查;組織實施全區土地分等定級、基準地價、標定地價和地價指數的評測,按規定確認土地使用權價格。
(四)測繪股(保留洪江區測繪行業管理辦公室牌子)
貫徹執行國家測繪法律、法規、規章和測繪行業政策;負責全區測繪成果和地理信息總數據質量的監督管理;負責測量標誌的管理和保護;管理地圖編制工作,擬定本區行政區域界線標準樣圖,審核地名在地圖上的表示,審核向社會出版、展示的地圖;編制上級和實施測繪事業發展零工昨基礎測繪年度計畫;組織實施基礎測繪、地籍測繪、房產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和其他測繪項目;負責審定全區測繪標準、規劃和規範。
(五)法規監察股(加掛地質礦產辦牌子)
組織開展土地管理、礦產資源、測繪管理的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履行推進依法行政的有關職責;辦理有關行政複議應訴事項;組織對執行和遵守國家、省、市、區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測繪法律、法規、規章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組織開展對土地規劃、農地轉用、土地征(占)用、土地資產處置、土地使用權交易行為和執行礦產資源法律、法規的行政乍為的監督檢查;依法自查土地、礦產、測繪違法案件;負責違法案件的統計、分析和通報工作,實施研究防範違法的政策措施和意見;負責國土資源管理法律、法規中的行政解釋工作,負責行政執法案件的審核、把關;負責對區國土資源系統執法的業務領導;會同有關部門對全區礦業管理秩序進行整頓與維護;對全區探礦權、採礦權進行年檢年審。協助組織國土資源執法監察系統人員的業務培訓。
參與編制礦產資源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規劃並監督實施;依法參與礦山建設項目的審查,依法進行採礦(含溫泉、礦泉水)審核登記發證採礦權轉讓和初審登記;依法調處採礦權屬爭議、糾紛,查處非法採礦活動;依法進行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的監督管理;依法徵收礦產資源補償費和採礦權及採礦權價款使用量,依法推行礦產資源有償開發制度,負責全區礦業權流轉市場指導管理工作;依法組織採礦權招標、拍賣活動。
編制全區地質勘查中長期規劃,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組織全區地質調查和礦產資源調查評價;依法進行勘查登記的初審;依法調處地質勘查爭議、糾紛;會同有關部門對全區地勘項目進行監督管理;按規定許可權做好區域內的礦產資源儲量的評審、登記和統計工作,負責礦產地質資料彙編管理和礦產資源供需形勢分析工作;負責探礦權使用費及探礦權價款的審核和徵收工作;組織開展全區礦山企業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情況統計年報工作;監督指導全區礦產資源開發管理信息系統的建設。
組織編制和實施地質災害防治和地質遺蹟保護規劃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全區地質災害預報、監測、評價、治理的管理工作;負責地災防治項目的申報、立項工作,並對治理方案提出審查意見;依法管理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勘查評價工作;指導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管理,組織協調重大地質災害防治;監督管理礦泉水和地熱水資源開發利用;建立健全地質環境信息系統,組織編制、發布地質環境、地質災害的年報、通報、公報;對具有重要價值的地質遺蹟保護區提出認追意見;為城市、區域總體規劃和重大建設項目提供地質條件可行性報告;參與編制環境保護規劃;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機關支部、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六)、國土資源辦事中心
洪江區國土資源局辦事服務中心是洪江區國土資源局的對外承辦業務的視窗,主要工作職能是:①為辦理行政審批事項及其他服務事項提供全程代理服務;②對進入辦事中心的服務事項進行集中受理,並審查,充分發揮辦事中心的優勢,為國土資源工作服務,為經濟工作服務,為基層民眾服務;③發揮辦事視窗聯絡作用,搞好部門協調,並切實做好相關政務公開工作;④按規定統一測算有關行政、事業服務性收費,出具收費清單。業務受理範圍:①申辦國有土地使用權劃撥;②申辦劃撥土地補辦出讓手續;③出讓土地使用權續期許可;④建設項目臨時用地許可;⑤土地使用權改變用途許可;⑥申辦土地使用權初始登記發證;⑦申辦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發證;⑧土地資產抵押評估;⑨申辦採礦權登記發證;⑩申辦探礦權登記發證;⑾土地(礦業)產權交易。
事業單位
1、懷化市洪江區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大隊:副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經懷化市洪江區國土資源局授權,按照法定程式和方式,依法對本行政區域內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受理違反國土資源管理法律、法規的舉報,對違法事實進行查處。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是國土資源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國土資源法律、法規的不斷完善,國土資源監察工作也在不斷推進。
2、洪江區城區土地管理站:是懷化市洪江區編委批准設立的事業單位。負責城鎮國有土地有償使用收入的徵收工作。
3、洪江區國土測繪隊:是懷化市洪江區編委批准設立的事業單位,具體職能具體職能是為洪江區開展基礎測繪工作服務;接受委託為用戶提供地籍圖、地形圖等的測量服務。是洪江區唯一一家丙級測繪單位,有測繪專業工程師2名,助理工程師3人,技術員3人。還有較完備的現代化測量儀器設備,如:電子全站儀,動態RTK-GPS全球定位系統,CASS6成圖軟體,大型惠普照彩色繪圖儀,牛方求積儀,T1320寬幅曬圖機,對講機、五台電腦等。初步完成了“數位化”測繪隊伍的建設。1998年來先後完成了近10餘平方公里的大比例尺地形圖、地籍圖的測繪,填補了城區無大比例尺地形圖的空白,為洪江區的經濟建設作出了積極的貢獻。多次被省、市、區評為先進單位。
4、洪江區地產交易所:是懷化市洪江區編委批准設立的事業單位,是洪江區唯一的地產交易場所,是區國土資源局代表區政府服務於廣大用地者,依法為土地使用者提供土地使用權、礦業權轉讓、出租、抵押服務的視窗。其主要職責是:①負責承辦洪江區範圍內土地使用權、礦業權轉讓、出租、抵押等具體事務;②提供土地、礦業權供求信息,發布市場行情和交易結果;③對提供交易的地產資料進行核實,製作招標、拍賣和掛牌檔案,擬定招標、拍賣和掛牌方案,向購買者提供地塊和礦產背景資料;④組織購買者對擬定交易的地產進行實地踏勘,對地產權屬資料核實(包括四至界線)和占地面積量算,涉及到分割土地使用權交易的,在法律上給予完善分割手續;⑤提供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諮詢,指導和協助交易雙方填寫有關表格;⑥辦理交易事務,組織實施地產權的出讓、轉讓等招標拍賣出掛職牌和協定交易(包括評標和拍賣會)及其服務,對交易契約進行鑑證;⑦協助辦理交易土地、礦業權的登記發證。
5、洪江區土地估價事務所:是懷化市洪江區編委批准設立的事業單位。職能是受委託負責全區範圍內宗地評估,為客戶提供評估服務;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提供土地價格依據;為企業破產土地資產處置或上市提供土地價格依據;為土地他項權利抵押提供土地價格依據。
6、洪江區征地坼遷事務所:是懷化市洪江區編委批准設立的事業單位,受委託開展征地坼遷事務工作。
派出機構
桂花園國土資源所:負責管理桂花園轄區內國土資源工作,具體負責耕地保護、土地規劃編制、土地利用、開發等管理、礦產資源管理、地質災害的防治、國土資源違法查處等。
常青國土資源所:負責管理青常鄉轄區內國土資源工作,具體負責耕地保護、土地規劃編制、土地利用、開發等管理、礦產資源管理、地質災害的防治、國土資源違法查處等。
橫岩國土資源所:負責管理橫岩鄉轄區內國土資源工作,具體負責耕地保護、土地規劃編制、土地利用、開發等管理、礦產資源管理、地質災害的防治、國土資源違法查處等。
領導信息
朱光強:局長、局黨組副書記。主持全局行政工作。
段文峰:局黨組書記。主持全局黨務工作,分管土地收購儲備中心。
王 珏: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建設用地股、耕保規劃股、土地開發整理中心、國土資源辦事中心、土地評估所、征地拆遷事務所、測繪行業管理辦公室、測繪隊工作。
詹雲貴: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地籍地產股、地質礦產股、法規監察股、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大隊和城區土地管理站、地產交易所、國土資源所和安全生產工作、第二次土地資源調查工作。
蔣德英: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分管紀檢監察、辦公室、財務股、人事工作、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工作、信息化工作、計畫生育綜合治理工作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及工會、青年、婦女工作。
吳鎮安:主任科員。協管冒天井地質災害治理項目、“7.25”地質災害治理項目、懷通高速公路的征地拆遷工作。
朱兆平: 主任科員。
協管村莊綜合整治工作。
王明科:主任科員。
協管測繪行業管理辦公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