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信息
書名:應訴歐共體反傾銷律師業務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第1版 (2007年1月1日)
平裝: 406頁
正文語種: 簡體中文
開本: 16
isbn: 7503669349
條形碼: 9787503669347
商品尺寸: 23 x 17.5 x 1.6 cm
商品重量: 558 g
品牌: 中國法律圖書有限公司
內容簡介
反傾銷調查並非是一件數據整理的工作,也不是法條的簡單使用,更不是僅僅體現在如何完成一份反傾銷調查表上。《應訴歐共體反傾銷律師業務4》從應訴的角度,詳細解釋了歐共體反傾銷法的調查程式,反傾銷措施如何實施,傾銷是如何構成的,傾銷幅度是如何計算的,損害調查和成立的標準,損害幅度是如何計算的,因果關係是如何認定的,各種類型的複審調查程式的法律規定和技術要件,以及歐共體的“市場經濟地位5條標準”的立法實質和實施的原則。《應訴歐共體反傾銷律師業務4》既不是純粹法律條款的釋義,也不是案例點評。書中涉及的大部分案例是作者在過去十幾年中獨立代理的案件,而在每一個案子的代理過程中,作者經歷了反傾銷調查程式的所有環節,即傾銷和損害的調查,起草法律抗辯檔案,並不是僅僅局限在傾銷方面的調查表填寫,因此,涉及的法律問題,原則和條款等比較廣泛。了解歐共體反傾銷的調查程式,掌握應訴的技巧,熟悉法律原則和條款,避免誤區,這是《應訴歐共體反傾銷律師業務4》的主要目的之一。
作者簡介
蒲凌塵,畢業於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中國政法大學、比利時布魯塞爾自由大學,獲經濟學學士、法學文憑、歐共體法碩士學位。1986年在歐盟委員會進修實習歐共體法,獲進修文憑1989年在奧地利進修美國司法制度與法律,獲進修文憑。蒲凌塵自1989年起在比利時正式從事法律工作,先從事歐盟競爭法,後轉入貿易法領域。1990-1991年被比利時魯汶大學法學院、安特衛普政法學院相繼聘任過法律客座教授。在美國OppenheimerWolff&Donnelly律師事務所、荷比盧LoeffClaeysVerbeke律師事務所、英國Eversheds律師事務所任高級法律顧問和合伙人職務,主要負責從事歐鑊體反傾銷、保障措施、反補貼、海關法、普惠制以及有關世貿法律等。迄今為止,蒲凌塵代理了60多起中國企業與其他國家企業應訴歐共體反傾銷調查程式,歷經原審調查、期間複審、反規避、反吸收、新出口商、“日落複審”等調查程式;5次協助代理中國企業抗訴歐共體法院;代理中國鋼鐵企業應訴歐盟對鋼鐵產品首次實施的保障措施調查和首次實施的“特保”與一般保障措施調查。在歐盟修改反傾銷法規後的第一個反傾銷案,成功突破市場經濟地位,並在手袋案中生新突破分別裁決地位。在獨立代理的眾多案件中,黃磷案、撲熱息痛案、手袋案、打火機案、皮鞋案、保障措施案等,運用法律,另闢蹊徑,贏得無措施結案。除此外,蒲凌塵還參與了美國、加拿大、印度(第一個市場經濟地位)、泰國、印尼、埃及等國家的反傾銷調查應訴工作,並作為首席律師承擔損害的法律抗辯工作。
目錄
叢書總序
出版者序
寫在前面的話
前言 歐共體反傾銷法規與反傾銷調查
上篇 反傾銷調查程式與反傾銷措施
第一章 立案與應訴
第一節 立案標準
第二節 應訴時限及法律程式
第三節 調查期與反傾銷調查問卷
第四節 實地核查
第五節 調查裁定的披露
第六節 合作地位與聽證會
第七節 反傾銷調查的期限與程式的區別
第二章 反傾銷措施
第一節 實施反傾銷措施的條件和方法
第二節 反傾銷調查程式中的價格與數量承諾
第三節 確定反傾銷稅率的原則
中篇 技巧與策略
第三章 正常值與傾銷幅度計算
第一節 正常值
第二節 推算(構造)正常值
第三節 出口價格
第四節 傾銷幅度的計算
第五節 非市場經濟國家的正常值
第六節 相同產品
第七節 公平比較——影響價格比較的因素和調整
第四章 損害調查
第一節 歐共體產業定義
第二節 自由市場與自用市場的銷售
第三節 確立損害的條件
第四節 損害的標準
第五節 因果關係
第六節 歐共體利益條款
第五章 複審程式
第一節 “期間複審”
第二節 “日落複審”
第三節 新出口商複審
第四節 反吸收複審
第五節 反規避複審
第六節 退稅複審
下篇 市場經濟地位的法律問題
第六章 市場經濟地位與反傾銷調查
第一節 關貿總協定的第六條注釋條款
第二節 歐共體立法的背景和演變
第三節 實施“五條標準”否定的案例
第四節 市場經濟地位企業的傾銷幅度比較
附錄
附錄1 歐盟反傾銷調查程式常用辭彙解釋
附錄2 申請市場經濟地位、分別裁決地位指南
附錄3 歐共體反傾銷調查市場經濟地位、分別裁決地位、調查表實地核查步驟程式和支撐材料
附景4 反傾銷調查程式常用財務會計術語中英文對照表
附錄5 關於執行1994年關貿總協定第6條協定
附錄6 歐盟反傾銷法規
寫在後面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