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收代位追償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保險)按照原保險契約約定承擔賠付保險金責任確認的應收代位追償款。 (一)承擔賠付保險金責任應當確認的代位追償款,借記本科目,貸記“賠付支出”科目。 (三)應收代位追償款的核銷和轉回,應當比照“壞賬準備”科目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應收代位追償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保險)按照原保險契約約定承擔賠付保險金責任確認的應收代位追償款。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對方單位(或個人)進行明細核算。
三、應收代位追償款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承擔賠付保險金責任應當確認的代位追償款,借記本科目,貸記“賠付支出”科目。
(二)收回應收代位追償款時,應按收到的金額,借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已計提壞賬準備的,借記“壞賬準備”科目,按其賬面餘額,貸記本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賠付支出”科目。
(三)應收代位追償款的核銷和轉回,應當比照“壞賬準備”科目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企業已確認但尚未收回的應收代位追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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