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元縣建設局

負責組織縣城城市總體規劃的編制、調整、修訂和報批工作;指導全縣村鎮規劃工作;負責全縣城鎮體系規劃、城鎮規劃的審查、報批工作;負責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經濟開發區總體規劃的審查、報批工作;負責歷史文化保護區的審查、報批和保護監督工作;指導最佳化城市土地資源配置和利用的規劃管理;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國土規劃、區域規劃的審查。陽光規劃、住房保障、房產地公告公示等。

主要職責

(一)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城市規劃、村鎮規劃、工程建設、城市建設、城市管理、村鎮建設、建築業、住宅與房地產業、勘察設計諮詢業、市政公用事業和風景名勝事業、測繪事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結合本縣實際制訂實施細則。

(二)根據全縣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目標和規劃,研究制訂我縣建設事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產業政策和體制改革的方案,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指導全縣城市規劃、村鎮規劃、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測量工作;承擔推進城市化的組織協調工作;管理城市建設檔案。

(四)組織制訂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經濟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建設標準、建設工期定額、建設用地指標和工程造價管理制度,與有關部門聯合發布;組織制訂建設行業的地方性標準和行業規範;監督指導各類工程建設標準、規範、定額的實施。

(五)負責組織縣城城市總體規劃的編制、調整、修訂和報批工作;指導全縣村鎮規劃工作;負責全縣城鎮體系規劃、城鎮規劃的審查、報批工作;負責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經濟開發區總體規劃的審查、報批工作;負責歷史文化保護區的審查、報批和保護監督工作;指導最佳化城市土地資源配置和利用的規劃管理;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國土規劃、區域規劃的審查。

(六)負責城市近期建設規劃和詳細規劃編制工作(含控制性詳細規劃);負責重要詳細規劃的審報及其詳細規劃的審批工作;負責指導、審查城市規劃區內村鎮規劃工作;指導各鄉鎮、村鎮規劃業務,負責農村個體建築工匠的資質管理,並對鄉鎮政府所在地總體規划進行技術鑑定。

(七)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建設項目的選址定點,負責核發選址意見書、建設項目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項目工程規劃許可證(包括臨時建設項目用地規劃許可證及臨時建設項目工程規劃許可證)。

(八)負責規劃設計單位資格的初審和上報工作;負責審定規劃設計方案;審核重要地段的重要建築的規劃設計方案,並報送縣政府批准。

(九)負責規劃的違章違規處理與監察工作;負責制定城市規劃管理的有關檔案,辦理涉及城市規劃管理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十)負責城市測繪管理工作,組織制定和實施城市測繪規劃,提供測繪基礎資料,管理測量標誌和測繪成果;負責測繪資格認證和測繪行業管理工作。

(十一)監督管理全縣建築活動,統籌規劃全縣建築設計和施工力量的發展,按規定審核施工企業、設計企業、房地產開發企業、工程諮詢公司、建築製品企業、室內裝飾裝修企業、城市燃氣、供水企業的資格等級;負責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工程監理、工程造價的諮詢管理;制訂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和相關中介組織管理的政策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規範建築市場,指導監督建築市場準入、建設工程招標投標。

(十二)負責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土建、安裝、裝飾等的質量監督管理;對各類專業工程質量監督、檢測機構實施行業管理與監督;組織或會同有關部門調查處理工程質量事故;負責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負責建築機械使用的安全監督管理。

(十三)指導全縣城市和村鎮建設;負責管理全縣城市供水、燃氣、熱力、公共客運交通、市政設施、園林綠化、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負責管理全縣風景名勝區工作;負責城市供水節水工作;負責城市市容、環境治理;負責建設執法監察工作。

(十四)負責住宅與房地產業管理;負責管理全縣住宅產業化、房地產開發(物業管理)、白蟻防治、城市房屋拆遷工作;規範房地產市場;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職權劃分,管理房地產轉讓、抵押和租賃工作;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開發利用工作。

(十五)負責監督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設施的建設工程抗震設計規範的實施;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

(十六)制訂建設行業科技發展規劃、計畫;組織指導科技項目攻關和新技術開發、引進、普及、推廣工作;監督下屬單位的財務、投資。

(十七)制訂行業人才培養規劃,負責行業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負責建設行業職業技術教育和職工培訓工作;負責指導本系統的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執業資格制度和崗位技能鑑定制度的組織實施工作。

(十八)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事項目

1. 建築業企業安全資格認證

2. 新建、改造和占用、拆除、遷移、封閉環境衛生設施

3. 建設工程招標

4. 城市道路臨時占用挖掘許可,各種管線、桿線等設施,依附城市道路拆建許可;城鎮計畫用水和節約用水

5. 村鎮規劃選址、建設用地、工程規劃許可

6.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含臨時)

7. 建設規劃選址(含臨時)

8. 供水(縣城)、供氣廠設立、驗收

9. 房屋拆建裝修許可;在城市道路、廣場建築物設施搭建彩牌、張貼橫幅、裝飾其它標誌

10. 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資級

11. 村鎮建築工匠從業資格

12. 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

13. 砍伐、移植城市樹木或占用改變綠地性質及城市綠地設計方案;城市綠化補償方案;20公傾以下城市綠地設計方案

14.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含臨時)

15. 商品房預銷售許可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文秘、信息、檔案、信訪、人事勞動、財務管理等等

規劃與城建科

負責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詳細規劃和專業規劃的編制;核發建設項目“一書兩證”,規劃、測繪、住宅與房地產業、勘察設計業、市政公用事業、風景名勝事業拆遷管理等等

建築業管理科

負責建築業行業管理,規範建築業市場,負責工程施工許可、建設監理、質量監督、施工安全、工程招投標等等

領導班子

黨組書記、局長:練全安主持局黨組、局行政全面工作,主管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黨組副書記:胡榮海協助書記負責黨務、黨建、黨風廉政、紀檢監察、群團、信訪、綜治、計生、老幹部、考核、理論學習、教育、人事、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分辦落實等工作;分管黨風廉政建設和紀檢監察工作,分管局辦公室。
黨組成員:范友德協助書記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葉增飛協助局長負責行政許可、住宅和房地產業、住房改革、舊城改造、拆遷管理等工作,分管行政審批服務科(政府審批中心建設視窗)、房地產業管理科、房地產管理處、住房改革委員會辦公室。
黨組成員、副局長:瞿華斌協助長負責城市管理、國家級生態縣及衛生縣城創建、風景名勝事業、市政公用事業、供排水等工作;分管市政公用事業管理科(建築業管理科)、供排水有限責任公司、環境衛生管理處、園林管理處(白蟻防治站);聯繫城市管理綜合監察大隊。
黨組成員、副局長:吳亨卿協助局長負責城市建設、招投標管理、建築業管理、工程質量管理、安全生產、防汛防災和銀泰問題處置等工作;分管局財務、物資採購、基建工程等工作;分管市政公用事業管理科(建築業管理部分)、建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聯繫推進城鎮化工作辦公室(城市發展有限責任公司)。
總工程師:劉海主管城鄉規劃、工程建設技術的指導和審查工作,協助局長負責城鄉規劃、測繪管理,分管規劃管理科(測繪管理辦公室)、村鎮建設管理處、規劃測繪設計院。
黨組成員、城市管理綜合監察大隊大隊長:吳志斌協助局長負責城建監察工作,主持城市管理綜合監察大隊工作。
黨組成員、推進城鎮化工作辦公室主任(副科):周昌壽協助局長分管推進城鎮化工作,主持推進城鎮化工作辦公室、城市建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工作。
黨組成員、工業園區建設分局局長(副科):余國軍協助局長負責工業園區建設分局工作。
松源鎮黨委委員、城市管理綜合監察大隊教導員:吳偉民協助局長負責城建監察隊伍建設工作,分管城市管理綜合監察大隊隊伍建設、違章建築舉報監督網路建設和“兩創”銜接工作。
黨組成員、辦公室主任:陳觀軍協助書記分管宣傳工作,負責舊城改造政策法規日常工作。

直屬單位

園林站

白蟻防治站

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

房地產管理委員會

縣村鎮建設基層管理服務站

環境衛生管理所

縣自來水廠

市政公司

城建管理監察大隊

單位地址

石龍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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