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相
相傳佛滅後,性相二宗,學者各執所見,至分河飲水,其爭如是,孰是而孰非歟?曰:但執之則皆非,不執則皆是。性者何?相之性也;相者何?性之相也。非判然二也。譬之一身然:身為主,而有耳目口鼻、臟腑百骸,皆身也。是身者,耳目等之身;耳目等者,身之耳目等也。譬之一室然:室為主,而有梁棟椽柱、垣壁戶牖等,皆室也。是室者,梁棟等之室;梁棟等者,是室之梁棟等也。夫豈判然為二者哉?不惟不當爭,而亦無可爭也。
或謂:“永嘉云:‘入海算沙徒自困。’又曰:‘摘葉尋枝我不能。’似乎是性而非相矣!”曰:永嘉無所是非也。性為本而相為末,故云“但得本,不愁末”,未嘗言“末為可廢”也。是故偏言性不可,而偏言相尤不可。偏言性者,急本而緩末,猶為不可中之可;務枝葉而失根源,不可中之不可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