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心臟移植主要是針對晚期充血性心力衰竭和嚴重冠狀動脈疾病進行的外科移植手術。
至2013年為止最常見的手術方式是將已判定為腦死亡並配型成功的人類心臟完整取出,植入所需受體胸腔內的同種異體移植手術。受體的自體心臟被移除(稱為原位心臟移植)或保留用以支持供體心臟(稱為異位心臟移植)。手術後平均生存期為13年。心臟移植並不是心臟病的常規治療方法,而是作為挽救終末期心臟病病人生命和改善其生活質量的一個治療手段。
在世界範圍內近10年中,每年註冊登記的心臟移植手術大約3500例,美國平均每年約2000-2300例,全球最大的心臟移植中心2012年完成心臟移植95例。
中國2010-2012年的心臟移植數量在150-180例之間,其中中國最大的心臟移植中心阜外心血管病醫院每年完成心臟移植60例左右。
歷史沿革
歷史在古代中國神話和聖經的文獻中有幾處提到了心臟移植。
直到20世紀初,AlexisCarrel的先驅工作才使外科醫生能夠移植心臟這樣的器官。通過許多富有想像力的實驗,Carrel證明心臟官能夠被移植,並且在新的宿主體內恢復功能。Carrel不僅移植心臟,而且也提出和進行了心和肺聯合移植。這些手術都是異位移植,將器官移植至受體狗的頸部。
隨著50年代成功心臟外利技術的發展,人們的注意力最終集中到胸腔內原位心臟移植的問題。
最常用的心臟移植技術源於1959年Lower和Shumway的工作。有關移植的許多重要問題,包括免疫抑制的方案擬定,體表心電圖與移植物排異的關係,以及加強免疫抑制後這些改變的逆轉都是早期研究的課題。
1967年12月,南非Capetowm的ChristianBarnard進行首例人心移植時,許多人都感到驚奇。這次移植引起了全世界其他中心的極大興趣,從1967年12月到1971年3月65個外科小組進行了170例心臟移植。但一年的存活率僅15%。
1971年底,心臟移植的熱情迅速降低。只有史丹福大學和維吉尼亞醫學院的外科小組繼續心臟移植計畫。經過70年代l0年的實質性的工作,這些研究人員重新修訂了受體選擇標準,觀察了經靜脈心內膜活檢在診斷排異中的作用,製備了兔抗胸腺細胞球蛋白作為急性排異的有效治療,明確了許多晚期移植併發症和處理原則。
禁忌症
並不是所有的心衰患者都適合作心臟移植手術,當合併心臟以外的其他系統嚴重疾病時被認為存在心臟移植的禁忌症。以下情況將會增加手術併發症的發生:
1、患有不可逆的嚴重的肝臟、腎臟或肺部疾病;
2、嚴重糖尿病伴有終末器官損傷(糖尿病腎病,糖尿病神經病變/視網膜病變);
3、嚴重外周血管/中樞血管疾病,不能介入/手術治療的外周血管疾病;
4、肺動脈高壓或肺循環阻力增高;
5、年齡>65歲(各個移植中心對年齡上限掌握有所差別);
6、6個月內藥物或者酒精濫用史。
手術類型
原位心臟移植
原位心臟移植手術是從胸骨正中開胸,暴露縱隔,打開心包,切斷大血管後通過體外循環機進行輔助循環。供體的心臟在取出之前,給予氯化鉀注射處理使心臟停搏,取出後放入冰中保存。通常供體心臟可以在冰中保存4-6小時。
衰竭的心臟被切斷周圍大血管和部分左心房後從受體胸腔中分離出來,剩下的左心房組織保留肺靜脈,將供體心臟修剪後植入原心臟部位與受體的血管和剩餘左心房組織吻合。供體心臟復跳後,脫離體外循環機,縫合關胸。
異位心臟移植
異位心臟移植指保留受體心臟,且將供體的心臟植入胸腔,並將兩個心臟和血管連線形成一個“雙心”系統。這種術式能夠給受體心臟一個恢復的機會。如果移植失敗(如出現排斥反應),可以將出現排斥反應的供體心臟切除。
異位移植一般用在供體心臟功能不夠強健(受體體重遠較供者體重大,供體心臟較弱,或患有肺動脈高壓)。
術後管理
心臟移植術後早期需在ICU監護治療,當患者甦醒後需轉入特殊病房進行康復護理。住院時間和術後護理時間取決於患者的一般狀況、移植心臟功能,以及患者的自我護理能力。
由於住院時間延長會增加院內感染的風險,醫生們通常希望患者能在術後2周左右出院,出院後應該定期返院複查,患者也需要一定的情感和心理支持。當患者逐漸適應後,返院複查的周期可以延長。由於手術時迷走神經被切斷,供體心臟去神經支配後一般每分鐘跳動100次左右。
心臟移植術後需要定期檢查評價移植心臟功能,監測免疫抑制劑藥物濃度及有無免疫排斥反應,並積極防治感染。
免疫抑制劑需長期堅持服用以避免排斥反應的發生,並需要定期進行心肌活檢明確有無排斥反應。
術後併發症
心臟術後併發症包括感染、敗血症、免疫排斥反應以及服用免疫抑制劑的副作用。
因為心臟移植屬於異體器官移植,受體對其具有免疫排斥可能,對於心臟移植患者來說,出現免疫排斥的風險始終存在,所以必須長期套用免疫抑制劑。但是免疫抑制劑具有一定的副作用,如增加感染的可能性,出現感覺異常等。還有部分患者術後可能發生腎功能不全。
生存率
心臟移植術後生存率逐年提高,2012年國際心肺移植學會年報顯示接受心臟移植後1年、3年、5年和7年的平均存活率分別是84.5%、78.2%、72.5%和66.2%。中國最大的心臟移植中心阜外醫院移植後1年、3年、5年和7年的存活率分別是95.0%,91.2%,88.2%和79.9%。
事例
首次移植成功
1967年,克里斯蒂安·巴納德將一位因頭部損傷將要死去的24歲婦女的心臟,移植給了另一位因患心臟病生命垂危的54歲的劉易斯·沃什坎斯基。沃什坎斯基活了18天后死於肺炎。
移植死亡心臟
2014年10月24日,澳大利亞醫生成功把停止跳動、已經死亡的心臟移植到了病人體內,這在全球尚屬首例,有可能改變未來器官捐贈和移植的方式。
澳大利亞悉尼聖文森醫院的醫生和研究人員稱,他們把已經停止跳動長達20分鐘的心臟移植到了病人體內,手術十分成功。此前,心臟移植方法是在腦死亡的病人體內取出仍在跳動的心臟,冷藏之後緊急運送並移植到接受心臟的患者體內。
三位病人接受了這種方式的移植,其中兩人恢復良好,一人仍在觀察期。57歲的米歇爾是首例,她說自己在手術之前十分虛弱,但是現在感覺像變了一個人,仿佛只有40歲。另外一位病人在兩周前接受了手術,他用“驚奇”來形容這一手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