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健康教育專業

心理健康教育專業是全日制雙證教育碩士專業方向之一,北京師範大學全日制教育碩士研究生亦有此專業。此外心理健康教育專業也屬於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專業,是適應我國經濟建設、社會發展的需要,特別是適應各級各類學校和相關行業開展心理諮詢和輔導工作需要而設定的。目的是以更加開放、靈活的教育形式普及心理健康知識,培養心理健康教育專門人才,為提高個體、群體、組織與整個社會的心理健康水平服務。

專業介紹

心理健康教育專業培養目標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心理健康教育專業,要求考生以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較系統地掌握心理健康教育的知識、技能,並具有分析解決大、中、小學生與其他個體、群體實際心理健康問題的能力,成為能較好承擔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師或相關專門人才。

心理健康教育目標
總目標:
提高全體學生的心理素質,充分開發他們的潛能,培養學生樂觀,向上的心理品質,促進學生人格的健全發展。

具體目標:
使學生不斷正確認識自我,增強調控自我,承受挫折,適應環境的能力,培養學生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個性心理品質,對少數有心理行為問題和心理障礙的學生,給予科學的心理諮詢和輔導,是使他們儘快擺脫障礙,調節自我,形成健康的心理品質,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含義

肖漢仕教授認為心理健康教育又稱心理素質教育,簡稱為心理教育或心育。它是教育者運用心理科學的方法,對教育對象心理的各層面施加積極的影響,以促進其心理發展與適應、維護其心理健康的教育實踐活動。

功能

心理教育是一項利教、促學、益社會的奠基工程

1.有利於教育教學的科學化、有利於素質教育的落實、有利於教育者自身的最佳化

2.有促於學生的心理健康、有促於學生的全面發展、有促於學生主動成長

3.有益於校園的和諧、有益於社區的安定、有益於社會的文明

專科考試課程

專業代碼:A040109 ;專業名稱:心理健康教育(專科)
序號 類型序號 課程代碼 標準號 課程名稱 學分 類型 考試方式
1 001 03706 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 2 必考 筆試
2 002 03707 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概論 4 必考 筆試
3 003 04729 大學語文 4 必考 筆試
4 004 00031 3030 心理學 4 必考 筆試
5 005 05615 心理健康教育概論 4 必考 筆試
6 006 00466 4028 發展與教育心理學 6 必考 筆試
7 007 05616 心理測量與評估 6 必考 筆試
8 007 05617 心理測量與評估 2 必考 實踐考核
9 008 05618 青少年心理衛生 6 必考 筆試
10 009 05619 心理諮詢與輔導(一) 6 必考 筆試
11 009 05620 心理諮詢與輔導(一) 2 必考 實踐考核
12 010 03372 團體心理輔導 5 必考 筆試
13 011 04265 社會心理學 6 必考 筆試
14 012 03518 特殊兒童心理與教育 5 必考 筆試
15 013 03517 心理健康教育課程設計 6 必考 筆試

考試課程

專業代碼:B040110 ;專業名稱:心理健康教育(獨立本科段)*
序號 類型序號 課程代碼 課程名稱 學分 類型 考試方式
1 001 03708 中國近現代史綱要 2 必考 筆試
2 002 03709 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概論 4 必考 筆試
3 003 05621 心理的生物學基礎 6 必考 筆試
4 004 05622 臨床心理學 6 必考 筆試
5 004 05623 臨床心理學(實踐) 2 必考 實踐考核
6 005 05624 心理治療(一) 6 必考 筆試
7 005 05625 心理治療(一)(實踐) 2 必考 實踐考核
8 006 05626 變態心理學(一) 4 必考 筆試
9 007 05627 職業輔導 3 必考 筆試
10 008 05628 團體諮詢 4 必考 筆試
11 009 03519 心理測評技術與檔案建立 5 必考 筆試
12 010 04269 人格心理學 6 必考 筆試
13 011 05951 心理與教育統計 6 必考 筆試
14 012 04267 學習心理與輔導實踐 6 必考 筆試
15 013 06999 畢業論文 不計學分 必考 實踐考核
16 101 00015 英語(二) 14 選考 筆試
17 102 02108 實驗心理學 6 選考 筆試
18 103 00471 認知心理 4 選考 筆試
19 104 00266 社會心理學(一) 4 選考 筆試
20 201 05616 心理測量與評估 6 加考 筆試
21 201 05617 心理測量與評估 2 加考 實踐考核
22 202 05619 心理諮詢與輔導(一) 6 加考 筆試
23 203 05620 心理諮詢與輔導(一) 2 加考 實踐考核
24 204 05615 心理健康教育概論 4 加考 筆試
25 205 00031 心理學 4 加考 筆試
26 206 05618 青少年心理衛生 6 加考 筆試

課程設定:必考課13門62學分;選考課4門28學分;加考課5門30學分。

說明:

1、101至104課程中須選考不少於14學分。

2、本專業專科畢業生可以直接報考本專業。教育、醫學類專業專科(或以上)畢業生報考本專業須加考201至203三門課程。其他專業專科(或以上)畢業生報考本專業,須加考201至205五門課程。

3、本專業僅接受國家承認學歷的專科(或以上)畢業生申辦畢業。

就業方向

心理師,幼教、初等和中等學校心理學教師與研究人員,各級各類學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和輔導教師,醫院、心理諮詢等相關行業的心理學專門人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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