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律失常與猝死

猝死,通常指非預料中的天然死亡。有些平素看起來很 健康 的人,以及一些儘管有明確的 心臟病 史,但臨床上沒有心力 衰竭 、心源性 休克 、電解質紊亂、酸 中毒 、 心律失常 等合併症的患者,突然發生心臟停止跳動、呼吸停止,隨即出現意識喪失等臨床表現經搶救或來不及搶救而死亡者,均為猝死。

現在一些心臟病專家主張發病後1小時內死亡作為猝死的標準。世界衛生組織推薦,以發病6小時內死亡為計算標準。根據經驗,發生猝死患者最多的原因是心律失常,其中以室性心動過速、室顫及傳導阻滯引起猝死的發生率最高。有的學者認為,如果以1小時為限的話,則絕大多數屬於心源性猝死,其病因主要為心肌炎 、心肌病、急性巨大肺動脈栓塞、巨大動脈瘤破裂、原發性肺動脈高壓、Q-T延長綜合徵、 冠心病 等,以冠心病的猝死率為最高,約占總猝死病人的70%~90%。近年來研究證明,直接引起猝死的原因是原發性室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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