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自然哲學

德國自然哲學是一種與機械唯物主義相對立的思辨自然觀。它起源於16和17世紀的活力論。

德國自然哲學

正文

一種與機械唯物主義相對立的思辨自然觀。它起源於16和17世紀的活力論。與當時在自然科學中占優勢的機械唯物主義學派相反,活力論的代表人物P.A.帕拉塞爾蘇斯(1493~1541)和F.M.赫爾蒙特(1614~1699)認為,根本沒有什麼被動的物質,自然界的一切事物都是活的和自主的,促使它們成長和運動的是其自身的內在生命力,而不是外來的推動。J.波墨G.W.萊布尼茨從哲學上初步把活力論系統化。前者猜想到作為宇宙靈魂的外化的自然界是矛盾發展的,後者用單子的不斷完善的過程解釋自然界呈現的各個階段。不過,這類唯心辯證法思想並未對當時的自然科學發生大的影響。
I.康德批判地繼承和發展了活力論中的辯證法思想,他在1775年發表的《自然通史和天體論》一書中,從唯物主義的立場出發,說明各種天體系統,首先是太陽系怎樣按照吸引和排斥相互作用的規律,從原初的混沌狀態逐漸發展成目前的性狀,並且又怎樣不可避免地走向毀滅,從而把德國自然哲學推進到一個新的階段,在機械唯物主義自然觀上打開了第一個缺口。此後,J.G.赫爾德(1744~1803)用感受性和應激性的概念探討了生命系統與其環境的關係,並用再生和死亡的概念提出了生物由低級到高級的階梯過程的思想。同時,J.W.von歌德也力圖從形態學角度,證明各個不同的生物物種都是它們共同的原始類型合乎邏輯變化的結果。
F.W.J.謝林在18世紀末吸收了當時自然科學的成就,把德國自然哲學推進到了真正系統化的階段。他認為,自然界的發展是作為主客絕對同一體的宇宙靈魂發展出自我意識的創造過程,是趨向於個體化的、以自我為中心的原則和趨於普遍化的、以外界為中心的原則的對立不斷解決又不斷產生的過程。它經歷了質料、無機體和有機體這樣 3個主要階段。在他看來,低級階段必然要過渡到高級階段,高級階段則包含著低級階段,一個階段及其實體的完善程度是用反映宇宙精神的程度來衡量的。人作為宇宙精神發展的最後結果,概括了以前各個階段的內容,所以是最完善的小宇宙。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也都是宇宙精神的這種歷史發展所造成的。在謝林自然哲學的明顯影響下,19世紀初的一些自然科學家作出了積極的貢獻。例如,H.施泰芬斯(1773~1845)認為地球的真正歷史是經歷了各個演化階段的,並且猜想太陽系的其他行星也是如此。L.奧肯(1779~1851)提出了生物進化的思想,認為原始纖毛蟲產生於海洋粘液,通過這種纖毛蟲的凝聚作用就形成了更高級的有機體。H.C.奧斯特(1777~1851)發現了電流的磁效應,從而揭示出電與磁的辯證關係。
德國自然哲學的完成者是G.W.F.黑格爾,他比前人用了更大的力量研究自然科學成就,力圖把豐富的經驗材料與高度的思辨構想結合起來,建立了包羅萬象的自然體系。然而,他的自然哲學是在19世紀20年代最後形成的,當時德國的自然科學研究已經隨著國內資本主義工業的發展,逐漸拋棄了思辨,轉而注意經驗和實驗。因此,儘管其自然哲學體系中包含著許多有見識的和合理的東西,但卻在自然科學家當中不僅沒有獲得謝林曾經享有的盛譽,反而遭到了越來越多的厭惡,以至不得不歸於沉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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