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甲午到戊戌

從甲午到戊戌

《從甲午到戊戌》,戊戌變法失敗後,康有為流亡日本,於1899年初寫下了個人回憶錄《我史》。該書予1953年以《康南海自編年譜》為題出版,很快與康有為的《戊戌奏稿》、梁啓超的《戊戌政變記》成為後人研究戊戌變法的三大史料之一。

基本信息

內容簡介

戊戌變法失敗後,康有為流亡日本,於1899年初寫下了個人回憶錄《我史》。該書予1953年以《康南海自編年譜》為題出版,很快與康有為的《戊戌奏稿》、梁啓超的《戊戌政變記》成為後人研究戊戌變法的三大史料之一。

《戊戌奏稿》已被證明作偽,是康有為於宣統年間的另作;梁啓超稱《戊戌政變記》不敢自承為信史,“不免將真跡放大”;而對於《我史》,學術界已發現多處疑點,以為不甚可靠。

本書作者對康有為《我史》中最重要的部分——光緒二十年(甲午,1894年)至光緒二十四年(戊戌,1898年)——進行註解。作者引用大量史料,對康有為的說法進行厘汀,鑑別真偽,重建史實。作者的這種般般較真,是為了能夠真切地看清楚這一重要歷史階段中的一幕幕重要場景。

作者簡介

茅海建,1954年生於上海,先後畢業於中山大學歷史系,華東師範大學歷史系(碩士)。曾任北京大學歷史學系教授,現為華東師範大學歷史系教授。主要著作有:《天朝的崩潰:鴉片戰爭再研究》《苦命天子:鹹豐帝奕詝》《近代的尺度:兩次鴉片戰爭的軍事與外交》。

圖書目錄

自序

導論

手稿本、抄本與寫作時間

康有為康有為

刊印與書名

《我史》“鑒注”的時段

《我史》的真實性

禮送康有為出日本

光緒二十四年歲暮康有為寫作時的心情

“鑒注”的方式

《我史》光緒二十年——二十四年鑒注

光緒二十年甲午(1894)

導讀

20.1 第一次進京會試

20.2 余聯沅彈劾《新學偽經考》

20.3 曹泰之死

20.4 第一次桂林講學

20.5 甲午戰爭與“上清帝第一書”

20.6 桂林山居與著書

光緒二十一年乙未(1895)

導讀

21.1陳千秋之死與“同人局”

21.2 第二次進京會試

21.3 張蔭桓赴日議和被拒

21.4 《馬關條約》與“公車上書”

21.5 “聯省公車上書”(“上清帝第二書”)

21.6 《馮關條約》畫押

21.7 光緒帝戰後改革之朱諭

21.8 康有為會試中式

21.9 授工部主事不就

21.10 “上清帝第三書”之進呈及光緒帝下發改革諸奏章

21.11 “上清帝第四書”

21.12 京師修整街道

21.13 開辦《萬國公報》(強學會)

21.14 與翁同穌之相會

21.15 翁同穌改革願望與毓慶宮之妒

21.16 彈劾徐用儀

21.17 彈劾潘贊清

21.18 倡立強學會

21.19 與李提摩太之交往及西人參助強學會

21.20 強學會的捐款收入與內部矛盾

21.21 康有為離開北京及強學會被封

21.22 遊歷天津、山海關

21.23 與張之洞之南京相會,創辦上海強學會

21.24 楊文會儀器款項

21.25 返回廣東與《強學報》停刊

21.26 慈禧太后之逆施

21.27 康有為晚年所寫之眉注

光緒二十二年丙申(1896)

導讀

22.1 萬木草堂

22.2 康廣仁、何廷光與《矢口新報》

22.3 “同人局”購書

22.4 第二次赴桂林

22.5 蒐集日本書籍

光緒二十三年丁酉(1897)

導讀

23.1 第二次桂林講學與聖學會

23.2 回粵講學、築室花埭、再赴上海

23.3 巴西移民計畫與赴京疏通

23.4“-上清帝第五書”、為王鵬運等人擬奏

23.5 翁同穌挽留康有為,高燮奏薦人“弭兵會”

23.6 楊深秀欲保康有為,張仲炘與康有為之關係

23.7 運動京師各學會

23.8 德國占領膠州灣

23.9 聯日本策與對日賠款延期

23.10 為楊深秀、陳其璋擬聯英、日折,康有為對英國之認識

23.11 作聯英、日策而未被採納

23.12 英、俄貸款之爭

23.13 自開通商口岸

23.14 大同譯書局

23.15 “經濟特科

光緒二十四年戊戌(1898)

導讀

24.1 總理衙門約見

24.2 “上清帝第六書”與《戊戌奏稿》之作偽

24.3 京師各省學會

24.4 “上清帝第六書”交總理衙門議復

24.5 “上清帝第七書”與進呈《俄彼得變政記》

24.6 上書聯英、日拒割旅、大,再度發動聯省公車上書

24.7 為文悌擬奏摺

24.8 進星《日本變政考》等書

24.9 “昭信股票”發行

24.10 “英德續借款

24.11 為宋伯魯、陳其璋擬奏摺派容閎赴美籌巨款辦新政

24.12 請改律例

24.13 創立保國會

24.14孫灝攻保國會,潘慶瀾彈劾保國會,《國聞報》上的反擊

24.15 康有為欲回廣東,光緒帝催促總理衙門議復“-上清帝第六書”

24.16 與日本“合邦大會”

24.17 為楊深秀、徐致靖擬奏摺,促發百日維新之旨

24.18 為楊深秀、徐致靖、宋伯魯擬請變科舉、廢八股等奏摺

24.19 與李盛鐸之關係

24.20 徐致靖奏薦“備顧問”,翁同穌之罷斥

24.21 光緒帝召見康有為

24.22 授總理衙門章京

24.23 上奏謝恩並進呈《孔子改制考》

24.24 廢“八股”改“策論”

24.25 奉旨進呈奏摺書籍,未就總理衙門章京職

24.26 生童歲科試請即改策論

24.27 設立特許專賣制度

24-28 為楊深秀、宋伯魯擬奏摺請定阻撓新政罪

24.29 彈劾許應驥

24.30 文悌彈劾康有為

24.31 優拔貢朝考改策論,科試之經史分科

24.32 請各省開設高等學堂、中國小堂

24.33 第二次進呈《日本變政考》

24.34 進呈觥緒二十三年列國政要比較表》等書

24.35 《京師大學堂章程》之起草

24.36 孫家鼐執掌京師大學堂與總教習之爭

24.37 孫家鼐請刪康有為書中孔子改制字樣

24.38 張百熙保康有為“經濟特科”,康黨的保薦、保舉攻勢

24.39 康有為請在上海等處設立商務局

24.40 宋伯魯請派梁啓超督辦上海《時務報》

24.41 康廣仁要求康有為回粵辦學

24.42 榮祿在天津的所作所為

24.43 孫家鼐請派康有為去上海督辦《時務官報》

24.44 廖壽恆為康有為代遞書籍條陳,孫家鼐上奏《時務官報》辦法

24.45 “制度局”、“議政處”、“立法院”

24.46 李端棻請開“懋勤殿”

24.47 總理衙門議復“上清帝第六書”,光緒帝命“另行妥議具奏”

24.48 軍機處、總理衙門再次議復“上清帝第六書”

24.49 議復“上清帝第六書”諸後果

24.50 設立“農工商總局”

24.51 汪康年改《時務報》為《昌言報》

24.52 陳寶箴奏請《孔子改制考》自行毀版

24.53 湖南新舊兩派之爭,楊深秀請力除積習

24.54 彈劾譚鍾麟、松蕃

24.55“萬壽節”慶祝、新政諭旨刊刻謄黃

24.56 徐致靖奏請開“編書局”

24.57 進呈《波蘭分滅記》與光緒帝賞銀

24.58 王照上書與罷免禮部六堂官

24.59 司員士民上書

24.60 光緒帝召見保舉官員

24.61 新任軍機四章京“參預新政”

24.62 曾廉上書彈劾康、梁

24.63 光緒帝任用軍機四章京之“深意”

24.64 康有為上書“官差並用”與光緒帝裁汰冗員

24.65 徐致靖奏請設“散卿”

24.66 新任禮部堂官,闊普通武請設“議院”

24.67 京外士民亦可上書

24.68 懋勤殿的政治設計,欲留黃遵憲主持新政

24.69 光緒帝欲開“懋勤殿”

24.70 “設立參謀本部”、“改元變服”、“遷都上海”

24.71 遊說袁世凱

24.72 徐致靖保袁世凱,光緒帝密詔

24.73 八月初二日明諭康有為赴上海與光緒帝第二道密詔

24.74 立山、楊崇伊、榮祿、李聯英等人請訓政

24.75 榮祿“調兵”與楊崇伊八月初三日遞折

24.76 譚嗣同八月初三日夜見袁世凱

24.77 康有為八月初三日晚的活動及初五日袁世凱請訓

24.78 與伊藤博文、李提摩太的會見,欲聘其為顧問

24.79 康有為初五日離京,慈禧太后政變

24.80 上海英領事派人救康並護送至香港

24.81 康有為到達香港及家人逃港澳

24.82 康廣仁被捕

24.83 張蔭桓被捕

24.84 榮祿入京,“飛鷹號”的行動

24.85 梁啓超逃亡

24.86 譚嗣同被捕,王照逃亡

24.87 楊深秀被捕

24.88 楊銳、林旭、劉光第、徐致靖被捕經過

24.89 “六君子”就義,張蔭桓等人之處置

24.90 陳介叔、梁元理赴京拾康廣仁遺骨未果

24.91 康廣仁事跡

24.92 文悌彈章之後果

24.93 上海捕梁啓超之行動

24.94 廣東捉拿康、梁之行動及抄沒家產

24.95 從香港中環警署轉居何東家

24.96 與貝思福勳爵在香港會談

24.97 康有為東渡日本

24.98 改革派人士之處置及改革措施被廢止

24.99 “十一不死”

24.100 寫作動因與時間

附錄

《我史》手稿本所錄注文、跋語

韓文舉注文

葉湘南跋語

伍莊跋語

劉翰棻跋語

孔昭焱跋語

鍾玉文跋語

吳恆煒跋語

鄭雪庵跋語

鮑文跋語

張硯瑜跋語

葉衍華跋語

孔昭鑫跋語

顧頡剛抄本所錄丁文江之跋語

徵引文獻目錄

索引

人名索引

奏摺、條陳索引

相關評論

如果站在讀者的角度,聯繫那段波詭雲譎的歷史行程,則不難發現此書所提供的訊息足以顛覆人們固有的對戊戌變法史和康梁等維新黨人的認識。

錢穆說,任何一門學問,都含有義理、考據、辭章三個主要成分。但當下以中國近現代史為專業的學者能將此三者熔為一爐的不多,茅海建先生就是這不多中的一位。特別是在考據幾成絕學的情況下,他對此孜孜矻矻,用力尤勤,更是獨樹一幟,個性鮮明。正如茅先生所言,求真是治史者不滅的夢境。實際上,從跟隨陳旭麓先生治中國近現代史起,他就致力於求真的探索。近年來,其求真成果接連問世,而且部頭越來越大,1995年出版的《天朝的崩潰》四十二萬字,2005年出版的《戊戌變法史事考》五十二萬字,而新近出版的《從甲午到戊戌:康有為〈我史〉鑒注》(下簡稱《〈我史〉鑒注》)更多達八十三萬餘字。

《我史》是康有為於1899年初在日本花十天左右寫成的他本人年譜,“敘述了他從出生(鹹豐八年,1858)到戊戌政變後逃亡日本(光緒二十四年,1898)四十年的個人歷史”(《〈我史〉鑒注》第2頁),是研究康有為和戊戌變法史的重要史料。但是坊間流傳的均為抄本及據抄本整理的刊本,而康有為手稿本不僅未見刊行,更沒有為研究者所利用。茅海建先生是在得知中國國家博物館收藏有《我史》手稿本後,花了四天時間在國家博物館即將裝修的庫房中研讀的。據茅海建先生所寫《“康有為自寫年譜手稿本”閱讀報告》(載《近代史研究》2007年第4期)一文可知:《我史》手稿本由羅靜宜、羅曉虹捐贈,1961年由文化部文物局轉藏於中國革命博物館;該手稿上並無題名,革命博物館將其命名為“康有為自寫年譜手稿”,作為一級品收藏,現該館已併入國家博物館;《我史》是康有為最初的命名,四萬字左右,凡八十八頁,其中七十八頁是他手寫的,另有十頁由他口授、其弟子韓文舉筆錄;康有為後來對《我史》作了較大幅度的修改和添加,但系統全面的修改僅做到光緒十八年(1892),光緒十八年以後的部分是他隨時所加所改,未及全部完成。

眾所周知,作為戊戌變法的親歷者,康有為、梁啓超等後來再面對這段歷史時,都有意放大真跡,攻擊政敵,拔高自己,甚至以後見之明進行諱飾作偽,修正自己在當時的思想和言行,使得歷史真相撲朔迷離,難辨真假。所以儘管有很多研究者都斷定與《戊戌奏稿》一樣,康有為必定在《我史》中造假,可是因為未能見到其手稿本,只能猜測、存疑,而不能拿出真憑實據來。茅海建先生是看到並研讀《我史》手稿本的第一人,切實地弄清了康有為在哪些地方改動,又是怎么改動的;有些雖然無法認定他改於何時,但亦可以看出他多次進行修改的痕跡。

《〈我史〉鑒注》就是茅海建先生以康有為對其手稿本的最後修訂為定本,按原文順序分成段落,一段一段地參照檔案和文獻進行比勘核對、探賾索隱,以厘定正誤、鑑別真偽、重建史實的重要學術成果。為了讓讀者了解康有為是如何修改的,他還將康有為親筆修改的內容與方式附註在每段定本的正文之下。由於“ 從甲午到戊戌,是中國歷史上的關鍵時刻,也是康有為個人歷史的關鍵時期,更是《我史》的主體部分”,所以茅先生便選擇這五年一一作注(第13頁)。原文只有兩萬五千字,但先生書中注釋的字數卻是原文的二三十倍,體現了他卓越的史識、深厚的學養以及非凡的學術功力。

《〈我史〉鑒注》是部皇皇巨著,但是全書的結論卻很簡單,那就是“《我史》所言之事,大體存在,只是敘述方式過於自誇,康有意作偽者,僅是少數 ”,因而“《我史》是一部可以小心利用的史料”(第14頁)。然而,這是面向研究者、針對史料的真偽問題立論的,如果站在讀者的角度,聯繫那段波詭雲譎的歷史行程,則不難發現此書所提供的訊息足以顛覆人們固有的對戊戌變法史和康梁等維新黨人的認識。

一般認為,戊戌變法是一場具有資本主義性質的改良運動,提出開議院、興民權的主張,動搖了傳統的君主政體。但其實不然,根據《〈我史〉鑒注》,康有為在戊戌變法期間主張君權,反對開議院。他在進呈《日本變政考》時,以按語向光緒帝表明態度,並在《國聞報》上發表《答人論議院書》,也鮮明地表達了自己的立場。雖然,康有為多次提及的制度局被認為是所謂的西方議會雛形或過渡機構,而他代別人所擬的奏摺中也不乏“立議會”、“設上下議院”等建議和主張,但他此時期的議會概念,與當時歐美及日本等的代議制度有很大的差別(第707頁)。實際上就是在今天,對於議會、代議制等西方民主制度,我們還不敢說完全了解,更何況一百多年前的康有為呢。再說康有為的西學知識也很有限。他是1882年參加順天府試後路過上海,才開始接觸西學的。他不懂外文,獲知西學主要通過閱讀美國傳教士林樂知所辦的《萬國公報》以及上海廣學會所出版的西學譯作。胡漢民就挖苦說:“康有為未嘗研究政治的學問,單就當時李提摩太、林樂知所譯一二粗淺西籍,管窺蠡測,以為民族是要分別的,民主政體是這樣的,實則似是而非,一知半解。”(第136頁)

通行的歷史教科書都認為康有為是戊戌變法的設計師,他本人及其代人起草的變法奏摺大部分為光緒帝所採納,並以上諭的形式頒行天下。實際情況並非如此。據茅海建先生檢閱軍機處檔案,戊戌變法期間康有為被直接採用的奏議只有七份,分別是“請以爵賞獎勵新藝新法新書新器新學設立特許專賣折”、“請將優、拔貢朝考改試策論片”、“請改直省屬員為中學堂鄉邑淫祠微笑學堂折”、“請立商政以凱利源而杜漏卮折”、“為恭謝天恩條陳辦報事宜折”和“請定中國報律片”、“上請帝第六書”之設立專局、“請開農學堂地質局以興農殖民折”。而戊戌時期的上諭共有二百零五道[根據中國史學會主編的中國近代史史料叢刊《戊戌變法》(二)所輯錄的上諭統計],雖然不全與變法相關,但從變法所涉及的政治、經濟、文教、軍事等諸多方面的內容來看,有關變法的上諭一定不少,其中最具亮點的裁汰閒衙冗員方案卻是採用岑春煊的奏摺。可見,康有為的變法主張並無多少真正付諸實施,成為戊戌期間的變法舉措。

據《我史》光緒二十四年四月二十七日條記載:“廿七日,……即見懿旨逐常熟,令榮祿出督直隸並統三軍,著二品大臣具折謝恩並召見,並令天津閱兵,蓋訓政之變已伏。”受此影響,後來有關戊戌政變的論著都說慈禧太后從戊戌變法一開始就做好發動政變的準備,其表現就是上述《我史》所說的,在變法詔書下達的第四天,慈禧太后就迫使光緒帝連下三道命令:一是罷免支持變法的帝師翁同龢的一切職務,驅逐回籍;二是所有新授二品以上的大臣,都要向慈禧太后謝恩;三是任命慈禧太后的親信榮祿為直隸總督,統率董福祥的甘軍、聶士成的武毅軍和袁世凱的新建陸軍。然而,這些只是康有為的臆測。其實翁氏的開缺雖然是慈禧太后的意思,但因為光緒帝與他在改革的問題上發生很大矛盾,早有排斥之意,所以放逐翁氏的上諭,是出自光緒帝朱筆,而非慈禧的懿旨;關於二品大臣謝恩與當時的制度規定有關,光緒親政後,真正掌握大權的還是慈禧太后,她通過事前請示和事後報告制度對光緒的權力進行監控,“簡放大員及各項要差”就明確規定由 “皇上奏明皇太后”(茅海建:《戊戌變法史事考》,第29頁),因此新授大臣向慈禧謝恩只不過重申規定而已,並無弦外之音;至於榮祿所接統的三軍,本來都歸直隸總督節制,屬於榮祿的職權範圍,天津閱兵只是為了證明慈禧太后對軍隊的控制,顯示其權威,因為“此時的慈禧太后不可能預測後來的政治走向;退一步說,慈禧太后若要‘訓政’,根本用不著到天津去藉助榮祿之手”(《〈我史〉鑒注》第422頁)。所以說“蓋訓政之變已伏”是過高估計了慈禧太后的政治預見力。

有趣的是,最先想到發動政變的倒是康有為等維新黨人。早在戊戌年間的六月中上旬,他們就已有拉攏袁世凱以發動政變的行動。當時,康有為派徐致靖的侄子徐仁録去天津小站找袁世凱密談數日。徐歸告袁為其所打動,於是康有為等決定向光緒舉薦袁世凱。與此同時,康有為還派徐致靖、譚嗣同等出面,勸王照前往聶士成部策動,“且許聶以總督直隸”,但是遭到王照的拒絕(《近代稗海》第1冊,第5頁)。到了七月下旬,康有為等已決定發動軍事政變:第一步是為徐致靖草折薦袁取得成功,袁世凱授候補侍郎;第二步是制定了圍園劫後的計畫,即以袁世凱率部圍頤和園,以畢永年率百餘人捉拿慈禧太后。可是就在此時,光緒卻托新任軍機章京楊銳帶出密詔,說自己權力不足,若要盡變舊法、盡黜昏庸之人,“朕位且不保”。於是,康有為等決定鋌而走險,“說袁勤王”,遂派譚嗣同於八月初三日晚上面見袁世凱,請袁殺榮祿,並派兵入京,一部圍頤和園,一部入宮。但袁世凱對此只是虛詞應對,並沒有給予明確答覆,因而康有為等的計畫最終未能實現(《〈我史〉鑒注》第762頁)。對於這個過程,康有為在《我史》中過濾了一些細節,虛構了部分事實,如他隻字不提最重要的圍園劫後的計畫;把光緒的密詔說成是第一道密詔,將自己定為受詔之人,並對密詔作了較大的文字改動,將“朕位且不保”竄改成“朕位且不保,令與諸同志設法密救”;之後又偽造第二道密詔由林旭頒給,中有“共建大業”等語。茅海建先生認為即使有所謂第二道密詔,“共建大業”一語也與光緒帝的身份不符,不是君主對臣子的口氣(第742 頁)。

戊戌政變發生在八月初六日,事先並無預謀。初三日當譚嗣同夜訪袁世凱時,慈禧太后也做出了第二天還西苑、初六日回頤和園的決定。西苑,即今日北海和中南海,位於皇宮的西側。光緒親政後,慈禧太后就由宮中儲秀宮搬到西苑的儀鸞殿,一般不住在宮中。據茅海建先生考證,慈禧太后自住頤和園後,每次回西苑都有特殊的理由。這次是因為御史楊崇伊的奏摺。楊折請慈禧太后立即訓政,其中一個理由是“風聞東洋故相伊藤博文,即日到京,將專政柄”。因此,慈禧太后回西苑與初五日光緒帝召見伊藤博文有關。然而,初五日光緒接見伊藤博文後,慈禧太后突然做出推遲回頤和園的決定。對此,茅海建先生在暫無材料佐證的情況下,作了這樣的大膽假設:“即在光緒帝八月初五日接見伊藤博文之後,到八月初六日早朝之前的某一時刻,慈禧太后得到報告,康有為尚未離開北京,康有為、康廣仁與光緒帝之間有聯繫,甚至聽到某種康有為欲有所發動的傳聞,她命令光緒帝將康氏兄弟抓起來送刑部審訊。光緒帝對此表示不能從命。於是慈禧太后出示楊崇伊的奏摺,光緒帝見有‘仰懇皇太后……即日訓政,召見大臣,周咨博訪,密拿大同會中人’一語,只能跪皇太后‘訓政’。慈禧太后因此密召崇禮捉拿康氏兄弟。 ”(《戊戌變法史事考》第84-122頁)一場政治風暴就這樣發生了。

我國素有文人論政的傳統,早從光緒十四年(1888)起,康有為就“以布衣伏闕上書”,“請釐革積弊,修明內政,取法泰西,實行改革”[中國史學會主編:《戊戌變法》(一),第249頁]。此後,他不斷上書,呼籲變革,並自稱此舉“本無宦情,非求祿仕”(康有為:《譯撰〈日本變政考〉成書乞采鑒變法折》,《傑士上書匯錄》卷1)。可事實並非如此,康有為熱衷好進,自視為醫國手,有強烈的謀求獲取高位的政治欲望。當他以工部主事之職被任命為總理衙門章京這一京官們都期盼的優差時,卻極為不滿,感到“辱屈”,準備離京南下。他一直企圖建立由其控制的議政機構,由此進入清朝的政治統治核心,因而不斷呼籲開設制度局,其代人上奏設議政處、議院、散卿、懋勤殿等等都是類似制度局的中央政治決策機構。

為了達到獲取高位的目的,康有為還托人自保。如光緒二十四年(1898)四月二十五日,徐致靖上“謹保維新救時之才請特旨破格委任折”,就是康有為等維新黨人自擬的,保舉的對象就是康有為、黃遵憲、譚嗣同、張元濟、梁啓超五人。該折對康有為稱言:“臣竊見工部主事康有為忠肝熱血,碩學通才,明歷代因革之得失,知萬國強弱之本原。當二十年前,即倡論變法……若皇上置諸左右,以備顧問,與之討論新政,議先後緩急之序,以立措施之準,必能有條不紊,切實可行,宏濟時艱,易若反掌。”對梁啓超稱言:“廣東舉人梁啓超英才亮拔,志慮精純,學貫天人,識周中外……如蒙皇上召置左右,以備論思,與講新政,或置諸大學堂,令之課士,或開譯書局,令之譯書,必能措施裕如,成效神速。”

據茅海建先生在《<我史>鑒注》中統計,戊戌年間康黨策劃的保舉共六次:第一次即徐致靖保康有為、黃遵憲、譚嗣同、張元濟、梁啓超;第二次由李端棻保黃遵憲、譚嗣同、熊希齡;第三次由李端棻保康有為;第四次由徐致靖保袁世凱;第五次由徐致靖保懋勤殿人士;第六次是王照保懋勤殿人士。據王照稱徐致靖保康有為等四人,他保梁啓超等六人;當時康有為來動員他保舉梁啓超時,曾“戚然告余曰,卓如至今沒有地步,我心甚是難過”&#91;中國史學會主編:《戊戌變法》(二),第574頁&#93;。可見,康有為不僅為自己謀高位,而且也積極為維新黨人爭取一官半職,其對宦途的熱衷由此可見一斑。

康有為是個非常之人,因此才有非常之志業。茅海建先生給予了很高的評價,說康是一個真了不起的人,創造了歷史的偉大畫面。的確如此,作為思想家、改革家、學問家的康有為給我們留下了豐富的思想文化遺產,但是他對自己個人歷史的粉飾、偽造、張揚也給我們帶來了無窮的困惑。現在《〈我史〉鑒注》都條分縷析,一一厘定,為我們撥開迷霧,重建史實,使我們能夠如在現場,目擊歷史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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