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清學

一九五二年十二月生於馬來西亞 一九五六年十月回國 一九六九年十一月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

徐清學 一九五二年十二月出生,海南瓊山人。中國政法大學在職研究生學歷 一九五二年十二月生於馬來西亞 一九五六年十月回國 1964年8月至一九六九年九月在瓊山中學讀國中、高中畢業;一九七八年二月至一九七九年六月在陸軍桂林步校參謀系畢業;一九八0年至一九八一年六月在南京高級步校指揮部學習畢業;一九八三年至一九八四年六月在石家莊高級陸軍學院學習畢業;一九八四年八月至一九八六年九月在海南大學中文系學習畢業;一九八八年七月至一九九一年七月在海南大學成人教育學院經濟管理本科畢業;一九九0年六月被海南大學聘任為講師。一九六九年十一月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 一九七0年九月加入中國** 從一九六九年十一月至一九九三年二月,在部隊歷任戰士、班長、文書、排長、副連長、連長、營長、作戰科長、海口市人民武裝部副部長、部長等職。 一九九三年三月後歷任**瓊山市市委副書記;一九九四年三月至八月在北京市豐臺區黨委任書記助理;九九四年十月至二000年五月任瓊山市委市市委副書記、市人民政府常務副市長。二000年五月至2006年7月任海南省屯昌縣委書記。
2006年11月20日,因涉嫌犯受賄罪,被海南省人民檢察院刑事拘留,同年12月4日被逮捕。海南省人民檢察院海南分院指控:被告人徐清學於2000年至2006年擔任瓊山市委副書記、屯昌縣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先後收受相關黨政、企業領導共44人的賄賂,總計人民幣169.37萬元、港幣20萬元、美元1萬元。且有人民幣9,207,969.48元、港幣137,760元、美元31,045元不能說明合法來源,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2007年7月24日上午,原海南屯昌縣縣委書記徐清學因受賄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一審被海南中院判處有期徒刑16年。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