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簡介
徐珂(1869年-1928年),原名昌,字仲可,浙江杭縣(今杭州市)人。光緒年間(1889年)舉人。後任商務印書館編輯。參加南社。曾擔任袁世凱在天津小站練兵時的幕僚,不久離去。1901年在上海擔任了《外交報》、《東方雜誌》的編輯,1911年,接管《東方雜誌》的“雜纂部”。與潘仕成、王晉卿、王輯塘、冒鶴亭等友好。編有《清稗類鈔》、《歷代白話詩選》、《古今詞選集評》等。原文
時世祖初定鼎①,民猶未親附,痶腳②聞四方有起義③兵者,乃謂其父曰:“我家何不起義?”父曰:“痴兒子,我鄉農也,何義之起!”於是疾走④村學究所,求書⑤“忠義”二字,學究書與之。歸,即裂白布一幅,依學究所書點畫,大書二字於布,揭竿,標之門前。父大驚,取布裂之,唾其面曰:“我一家為爾死矣。”痶腳憤懣不能語,入其室,引⑥被自覆而臥。呼之不起,與之食,覆諸⑦被中。積五日,母往探之,僵矣。詢其父曰:“痴子胡⑧以死?”發其被,五日所餉之飯粒皆在。注釋
①定鼎:新皇朝定都建國的意思。②痶(diǎn)腳:痘疔長在腳底,行走不便
③起義:指清人入關後,漢人舉起義旗反對滿人。
④疾走:飛快的跑
⑤書:動詞,寫
⑥引:拉,蒙。
⑦諸:代詞,指吃的
⑧胡:為何,怎么。
翻譯
那個時候世祖剛打下天下,老百姓還沒有歸順這個新皇帝。痶腳聽說外面到處都有人起義造反,於是跟他父親說:“咱們家為什麼不起義呢?” 他父親回答說:“傻兒子,咱農民家庭,起什麼義嘛!” 痶腳於是跑到村裡的學堂,請學堂的夫子幫他寫“忠義”兩個字,夫子寫給了他。回家後,痶腳撕了一匹白布,照著夫子的字,在上面寫下這兩個大字,並用竹竿豎起來,插在門前。他父親看見後,大吃一驚,立即把布給撕碎了,並罵道:“我們家都要被你害死了。” 痶腳委屈得說不出話了。他跑到房間,蒙著被子睡覺了。別人叫他他也不起來,於是把吃的給他送去,放到被子裡。這樣過了5天,他的母親過去看他,發現他幾經僵死了。他母親於是問他父親:“傻兒子是怎么死的?” 他父親把他的被子掀開,發現這五天的飯還原封不動地放在那裡。精神
徐三痶腳用生命捍衛的“忠義”,他堅守的信念與孟子的觀念“仁與義”不謀而合。“仁義”是孟子的道德論的核心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