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象
2016年1月,中央紀委公布2015年被查處的34名部級及以上領導幹部中,有62%的違法違紀涉及親屬,其中一半以上屬於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在查處的貪腐案件中,人們對“父子兵”、“夫妻店”、“全家‘腐’”等,已見慣不驚。有的主政一方,家人經商辦企業,包攬工程、批發項目,套取巨額利益;有的搞“一家兩制”、“前門當官,後門開店”,大發橫財,自己成了“權錢交易所所長”。多年前山東一名貪官在法庭上曾懺悔說,“冰冷的手銬有我的一半,也有我妻子的一半”,再形象不過。原因
關心家人,照顧親屬,本是人之常情。不同於一般民眾的是,領導幹部手中擁有很大權力,容易被利用。家人一旦把這種權力當作撈錢資本,拉大旗作虎皮,為所欲為,原本溫馨的“避風港灣”,就會演變成“親情陷阱”。而一些領導捨不得“情分”,拉不下“面子”,一味的“義氣”,到頭來不過是害了自己,害了家人。
領導幹部手中的權力,經過親友或身邊人完成尋租,有專家把這種現象稱為“權力遞延”。這其中,有的是領導本人有意遞延權力,認為權力過期作廢,不用白不用,所以主動與親屬和身邊人一起貪腐;有的是領導親屬或身邊人打著領導旗號,狐假虎威,利用其職務影響為自己謀利。從一些腐敗案件看,往往是領導幹部地位越高,權力越大,其權力的遞延效應也就越強,其親屬以此謀取利益的空間也就越大。
防範
2016年年初,中央政治局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圍繞“三嚴三實”,習近平提出領導幹部要管好親屬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發現問題及時提醒、堅決糾正。這對於遏制權力遞延,防止“後院起火”“親屬腐敗”,無疑是很好的提醒。1、嚴以用權,提高“免疫力”。
位置越高,權力越大,越要時刻牢記“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經常提醒自己不為親情所誤、不為親情所累,決不能縱容親屬“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要做到“思想不放鬆,耳根不發軟”;大事管得住,小事不馬虎;常打“預防針”,增強抵抗力。
2、樹好家風,嚴管才是厚愛。
古人說:“居官所以不能清白者,率由家人喜奢好侈使然也。”要看到,好的家風,能系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修身、齊家”,才能“治國、平天下”,領導幹部首先要“正好家風、管好家人、處好家事”,才能看好“後院”、堵住“後門”。“父母之愛子,則為之計深遠”,與其冒著風險給子女留下大筆錢財,不如給子女留下好家風、好作風,那才是讓子女受益無窮的東西,才是真正的“為之計深遠”。
3、加強監督,戴好“緊箍咒”。
對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行為,應當加以規範。對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申報制度,應該加強抽查,及時糾正處理。對領導幹部用權行為,黨內監督、輿論監督以及民眾監督正在逐漸強化,需要進一步發揮好監督的力量。事實表明,只有紮緊制度的籬笆,權力才不敢亂伸手、尋租、遞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