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歷
1990年09月——1992年07月,安徽省財政學校財會專業學習;1992年07月——1996年06月,寧國縣財政局辦事員、科員(其間:1992年07月——1995年06月,參加安徽財貿學院會計學專業學習,獲大專學歷);
1996年06月——2001年08月,寧國縣(市)財政局國有資產局股長、預算科副科長、科長(其間:1998年08月——2000年12月,參加中央黨校函授學院經濟管理專業學習,獲大學學歷);
2001年08月——2003年06月,寧國市財政局副局長、黨組成員、市紀委委員;
2003年06月——2004年10月,寧國市汪溪鎮黨委副書記、鎮長、市紀委委員;
2004年10月——2005年06月,寧國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財政局局長;
2005年06月——2007年03月,寧國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黨組成員、開發區財政局局長;
2007年03月——2011年03月,寧國市財政局局長、黨組書記(其間:2005年09月——2008年07月,參加安徽省委黨校在職研究生班經濟學專業學習,獲研究生學歷);
2011年03月——2012年01月,寧國市市委辦主任;
2012年01月——2017年11月,寧國市政府副市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7年11月,宣城市人社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彭若暉涉嫌嚴重違紀,正接受組織審查。
立案審查
2018年3月,經中共宣城市委批准,中共宣城市紀委對宣城市人社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彭若暉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經查,彭若暉在擔任寧國市財政局局長、寧國市副市長等職務期間,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他人購物卡;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之便或職務影響,騙取拆遷安置資格並在安置地自建房產權變更中少繳稅款,為親友經營的公司在申請財政貸款擔保方面謀取利益。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現金、購物卡和小轎車;不正確行使職權,違規簽批調頭資金申請、返還擔保貼費,給國家造成重大財產損失。
彭若暉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無視黨紀國法,行為底線全面失守,大搞權錢交易、利益交換,給國家財產造成重大損失,嚴重違犯黨的紀律,並涉嫌違法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情節嚴重,性質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共宣城市委批准,中共宣城市紀委、宣城市監委給予彭若暉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彭若暉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