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彭劍,國際經濟法專業本科學歷。1997年6月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國際經濟法系;之後先後在企業、法律事務所、律師事務所任職。1999年5月取得中國法務部頒發的律師資格證書。1999年5月取得北京市司法局頒發的法律服務執照,2001年5月取得中國法務部頒發的律師執業證。曾兼任北京市某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員。現任北京華歡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自2009年3月4日開始,彭劍以三聚氰胺問題奶粉受害患兒代理律師的身份介入狀告三鹿集團的案件。2010年,彭劍作為方舟子的代理律師介入方舟子和方玄昌遇襲案。
代理案件
方舟子名譽侵權案
因不滿“反偽鬥士”方舟子稱自己“腳踏兩隻船”,指責“用會議摘要冒充論文”等“學術腐敗行為”的言論,華中科技大學教授肖傳國去年10月以侵犯名譽權向武漢當地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晨報記者昨日獲悉,武漢市江漢區人民法院已就此案做出宣判,方舟子和某出版社敗訴,分別被判向原告肖傳國賠禮道歉並賠款3萬元和1萬元。長達1萬餘字的判決書對判決理由進行了逐條解說,稱“學術批評、爭論應建立在對事實的客觀、真實的基礎上和中肯的評論上。被告方是民(即方舟子,記者注)的言論失實,其言論已超過法律允許的範圍,構成對原告名譽權的侵害。”
法院判定方舟子言論失實,侵犯原告名譽權,須道歉並賠款3萬。
雖然案件判下來了,但案件一直未得到執行。在肖傳國看來,方舟子輸了官司後,就把錢全部放到他配偶劉菊花的賬戶上了。但律師查明他在中國沒有銀行賬戶,在美國也沒有銀行賬戶。當時的律師調查還表明,方舟子不僅沒有銀行賬戶,“他在美國也沒有房子,沒有工作,他是個三無人員,他沒有居住處。”肖傳國隨後申請了強制執行,所有的費用全部從方舟子配偶劉菊花的賬戶上強行划走。
正因為法院的強制執行,方肖之間的爭論才愈演愈烈,最後發生了所謂“肖傳國雇凶傷人”事件。當時的媒體報導重點,也聚集在肖傳國雇凶傷害方舟子上。 肖傳國拿出了方舟子及其律師彭劍收買他的病人造假的證據,病人家屬已承認當時被收買。肖傳國的律師已經準備好了起訴方舟子的相關材料。
對於方舟子指責肖傳國的事情,肖傳國除了用事實回應外,還多次公開承諾,發現方舟子對他的哪一條指控屬實,就獎勵5萬元人民幣。肖傳國的話放出多年,直到現在(2014年8月)為止,沒有人能指出方舟子對他的哪一條指控屬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