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沿革
1974年初,西沙海戰爆發 。戰鬥中,中國人民解放軍海軍以2艘獵潛艇和2艘掃雷艇對抗南越海軍的3艘驅逐艦和1艘護衛艦,雖然最終取得了對南越的勝利,但西沙海戰暴露出中國海軍在作戰中無法得到有效的空中支援的問題。在當時中國空軍和海軍航空兵裝備的各型戰機中:殲-5、殲-6和殲-7等缺乏對地攻擊能力;作為攻擊機的強-5的航程過短,載彈量少,無法適應高強度作戰;而作為轟炸機的轟-5和轟-6速度太慢,且缺乏自衛能力,無法完成對水面艦艇編隊的火力支援。此後,深感缺乏一種先進支援戰機中國空軍和海軍航空兵在西沙海戰結束後不久就分別向原三機部提出各自的新型戰機設計指標。要求航空工業部門研製一種新型的支援型戰鬥強擊機。
由於以當時中國航空工業的實力,根本無法同時研製兩種分別裝備空、海軍的新型支援戰鬥機,因此三機部決定採取“一機兩型”的辦法,根據軍方提出的要求,確定了新型飛機的技術性能,並決定海、空軍使用同一種機型,裝備不同種類武器和機載設備來分別滿足海、空軍的不同需求。
在20世紀60~70年代,可變後掠翼飛機成為了世界飛機設計的新潮流,這一時期採用這種技術的代表機型主要有美國的F-111和蘇聯的米格-23等。可變後掠翼技術主要是為了平衡飛機高、低速飛行時對於主翼要求的矛盾,但會帶來結構重量的增加和一部分性能的降低,而且提高了研製成本和技術難度。
研製情況
三方競爭
三機部於1976年6月召集所屬各部設計人員到北京,要求在最短的時間內提出設計方案。根據三機部下達的設計要求。瀋陽飛機製造廠和南昌飛機製造廠很快提出了自己的方案,其中,南昌飛機製造廠提出強-6設計方案,瀋陽飛機製造廠則提出了殲轟-8設計方案,西安飛機製造廠則稍後提出了“飛豹”設計方案。
沈飛的殲轟一8(即殲一8的對地攻擊改型)由於原型機尚未定型,方案在實際運作中的風險係數過高最終被否決,南昌飛機製造廠和西安飛機製造廠則幾乎同時開展了新機研製工作。
在20世紀六七十年代,強-6的研發之前,中華人民共和國用一批武器裝備從埃及換了一批米格-23MC,並對其可變後掠翼機構進行了研究,中國唯.一具有強擊機製造經驗的南昌飛機製造廠(洪都航空),在強-5總設計師陸孝彭的堅持下,決定在米格-23MC的基礎上,發展一種單發單座超音速強擊機作為強-5和殲-6的共同後續機,並命名為強-6。強-6計畫選用當時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種可量產的渦扇發動機——渦扇-6(WS-6)。在具體的研製目標上看,該機最大武器載荷4500千克,作戰半徑900千米。設計性能優於米格-23。
1979年2月根據三機部的要求,南昌飛機製造廠設計師陸孝彭提出了強-6總體設計方案。
從南飛提出的設計指標上看該機的性能十分理想,再加上還採用可變後掠翼方案,而且已經大體成型了。該機所選用的WS-6發動機(該發動機及其多種改型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70年代末期醞釀的一系列新機型的主要動力)也於1980年10月達到了性能設計指標,所以三機部最終決定採用南昌飛機製造廠的強-6方案 。
被迫下馬
研製中基本以對米格-23的逆向工程為主。但在研製過程中遇到了諸多技術問題
一、結構超重問題一直沒有得到妥善解決。和蘇聯米格-23戰鬥機相比,在其基礎上研製的中國國產變後掠翼機構要超重12%,不僅減小了戰機的載油量和載彈量,還嚴重影響了其作戰半徑;
二、未能解決可變後掠翼的控制系統;
三、計畫採用的WS-6發動機一直無法定型生產;
20世紀80年代末,由於軍方認為可變後掠翼布局並不是將來作戰飛機的主流,加之飛機本身一直未能解決的種種技術問題以及與強-6同時期開始研製,但是研製進度快於強-6,機型性能更好於強-6的西安飛機製造廠的殲轟-7戰鬥轟炸機於1988年首飛,強-6研製計畫實際上已經宣告取消 。
技術特點
氣動布局
強-6是在米格-23MC的基礎上發展而來的,同樣採用了懸臂式上單翼結構的可變後掠翼的布局 ,這種結構阻力小,穩定性好,適合于飛機的高速突防,並為對地攻擊武器提供了一個理想的發射平台。
雖然從上世紀六十年代末開始,中華人民共和國就已經展開了對可變後掠翼技術的研究,並從獲得的F-111和米格-23上得到了直接的學習機會,但在強6研發之前,中華人民共和國航空工業系統的可變後掠翼技術還一直沒有達到真正裝機實用的水平。
採用可變後掠翼技術的飛機的一個共同的缺點是機動性不好。由於空軍當時提出新型機要具有一定的對空作戰能力,於是強-6改為採用機腹進氣,以適應飛機大仰角飛行時的進氣量問題。
從外形上看,強-6結合了F-16和米格-23。它的採用上單變後翼布局的主翼,還有垂尾和平尾類似於米格-23,進氣方式則採用了與F-16類似的機腹進氣方式。
在具體的性能指標上,該機最大武器載荷4500千克,作戰半徑900千米。除了強大的對地攻擊能力外,其空戰性能優於米格-23 。
飛控系統
強-6在國內沒有任何先例的情況下,採用當時先進的電傳飛控。研製人員以從國外獲得的相關技術為基礎,採用反向編譯的方式,開發出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代戰機電傳操縱系統。
該電傳操縱系統主要由信號轉換裝置、飛行控制計算機、電纜和動作裝置組成。這種操縱系統能將飛行員發出的操縱信號,經過變換器變成電信號,再通過電纜直接傳輸到自主式舵機。該系統的優點是結構簡單、體積小、重量輕、易於安裝、改善了飛機操縱品質、提高了操縱系統的可靠性並減輕了飛行員的工作負擔 。
發動機
強-6選用渦扇-6(WS-6)航空發動機,該機最大軍用推力為71千牛,最大加力推力為122千牛,推重比為5.93。1983年,中國又在該發動機的基礎上研製了WS-6G型發動機,加力推力達到138千牛,推重比達到7。 從指標上看,這已經和美俄空軍當時的主力發動機F100(用於F-15)和AF—31(用於蘇-27系列戰機)處於同一水平線 。
WS-6渦扇發動機結構
結構形式:雙轉子加力式
推力範圍:加力:12220~13830daN;加力:12220~13830daN
現狀:完成飛行前規定試車後,停止研製
產量:截至1983年,共生產10台試驗機
航電設備
強-6的機載電子設備選用的是仿製和改進自米格-23BN上的相關設備,主要包括有:改進自米格-23裝備的“高空雲雀的新型雷達、雷射測距儀、瞄-6型瞄準具、雷達告警系統以及通信電台、無線電高度表、無線電羅盤、近距導航和著陸系統等。其中,具備對地功能的雷達和瞄準具,使強-6能夠執行對敵攻擊任務。
但是,該系統和仿製的其他蘇聯電子設備一樣,大多採用電子管和電晶體混合元件,導致設備體積、重量大,相比同期的西方產品顯得落後 。
基本數據
強-6 強擊機參考數據:
研發單位 | 南昌飛機製造廠 |
氣動布局 | 後掠翼 |
發動機數量 | 雙發 |
飛行速度 | 亞音速 |
動力裝置 | WS-6渦扇發動機 |
結構形式 | 雙轉子加力式 |
最大軍用推力 | 71千牛, |
最大加力推力 | 122千牛 |
推重比 | 5.93 |
研製狀態 | 完成飛行前規定試車後,停止研製 |
產量 | 截至1983年,共生產10台試驗機 |
最大武器載荷 | 4500千克, |
作戰半徑 | 900千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