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6

除了強大的對地攻擊能力外,其空戰性能優於米格-23。 強-6最終也沒有逃過中途夭折的命運。 而強-6經此一擊,也就注定了最終下馬的命運。

1974年初,西沙海戰爆發。戰鬥中,我海軍以2艘獵潛艇和2艘掃雷艇對抗南越海軍的3艘驅逐艦和1艘護衛艦,以小抗大以弱擊強,並取得了沉傷敵四艘艦艇的戰果。西沙海戰雖然以我軍的全勝告終,但暴露出海軍在作戰中無法得到有效的空中支援的問題也不容忽視。在當時我國空軍和海軍航空兵裝備的各型戰機中:殲5殲6殲7等缺乏對地攻擊能力;作為攻擊機的強-5的航程又過短,載彈量也過少,無法適應瞬息萬變的高強度現代作戰;而作為重型轟炸機的轟-5和轟-6速度太慢,且缺乏足夠的自衛能力,無法滿足水面艦艇編隊的火力支援需要。於是,深感缺乏一種先進的支援戰機中國空軍和海軍航空兵在西沙海戰結束後不久就分別向三機部提出各自的新型戰機設計指標要求。要求航空部門研製一種新型的戰鬥轟炸機來滿足部隊的作戰需要。
在六七十年代里,在強6的研發之前,我國用一批武器裝備從埃及換了一批米格一23MC,並對其可變後掠翼機構進行了研究,中國唯一具有強擊機製造經驗的南昌飛機製造廠,在強5總設計師陸孝彭的堅持下,決定在米格一23MC的基礎上,發展一種單發單座超音速強擊機作為強5和殲6的共同後續機,並命名為強6。從外形上看,強-6仿佛就是結合F-16和米格-23特點的“混血兒”。強6選用了我國第一種真正的實用性大推力渦扇發動機――渦扇6(WS-6)。該機最大軍用推力為71千牛,最大加力推力為122千牛,推重比為5.93。在具體的性能指標上,該機最大武器載荷4500千克,作戰半徑900千米。除了強大的對地攻擊能力外,其空戰性能優於米格-23。
和這個時期我國開發的其他許多重點型號――如殲9,運10等一樣。強-6最終也沒有逃過中途夭折的命運。導致強-6計畫夭折的因素是多種多樣的。如發動機的可靠性遲遲不過關、可變後掠翼技術、採用的複合材料的攻關時間過長等等。最主要的,還是軍方裝備需要的改變,到了80年代中後期,軍方認為可變後掠翼布局並不是將來作戰飛機的主流。而強-6經此一擊,也就注定了最終下馬的命運。
強-6的原型MIG-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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