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6

強-6

在六七十年代里,在強6的研發之前,我國用一批武器裝備從埃及換了一批米格一23MC,並對其可變後掠翼機構進行了研究,中國唯一具有強擊機製造經驗的南昌飛機製造廠,在強5總設計師陸孝彭的堅持下,決定在米格一23MC的基礎上,發展一種單發單座超音速強擊機作為強5和殲6的共同後續機,並命名為強6。從外形上看,強-6仿佛就是結合F-16和米格-23特點的“混血兒”。強6選用了我國第一種真正的實用性大推力渦扇發動機――渦扇6(WS-6)。該機最大軍用推力為71千牛,最大加力推力為122千牛,推重比為5.93。在具體的性能指標上,該機最大武器載荷4500千克,作戰半徑900千米。除了強大的對地攻擊能力外,其空戰性能優於米格-23。

簡介

強-6強擊機模型
強-6強擊機模型

1974年初,西沙海戰爆發。戰鬥中,我海軍以2艘獵潛艇和2艘掃雷艇對抗南越海軍的3艘驅逐艦和1艘護衛艦,以小抗大以弱擊強,並取得了沉傷敵四艘艦艇的戰果。西沙海戰雖然以我軍的全勝告終,但暴露出海軍在作戰中無法得到有效的空中支援的問題也不容忽視。在當時我國空軍和海軍航空兵裝備的各型戰機中:殲5殲6殲7等缺乏對地攻擊能力;作為攻擊機的強-5的航程又過短,載彈量也過少,無法適應瞬息萬變的高強度現代作戰;而作為重型轟炸機的轟-5轟-6速度太慢,且缺乏足夠的自衛能力,無法滿足水面艦艇編隊的火力支援需要。於是,深感缺乏一種先進的支援戰機中國空軍和海軍航空兵在西沙海戰結束後不久就分別向三機部提出各自的新型戰機設計指標要求。要求航空部門

強-6強-6的原型MIG-23
研製一種新型的戰鬥轟炸機來滿足部隊的作戰需要。

在六七十年代里,在強6的研發之前,我國用一批武器裝備從埃及換了一批米格一23MC,並對其可變後掠翼機構進行了研究,中國唯一具有強擊機製造經驗的南昌飛機製造廠,在強5總設計師陸孝彭的堅持下,決定在米格一23MC的基礎上,發展一種單發單座超音速強擊機作為強5和殲6的共同後續機,並命名為強6。從外形上看,強-6仿佛就是結合F-16米格-23特點的“混血兒”。

強6選用了我國第一種真正的實用性大推力渦扇發動機――渦扇6(WS-6)。該機最大軍用推力為71千牛,最大加力推力為122千牛,推重比為5.93。在具體的性能指標上,該機最大武器載荷4500千克,作戰半徑900千米。除了強大的對地攻擊能力外,其空戰性能優於米格-23。

遺憾的是,和這個時期我國開發的其他許多重點型號――如殲9運10等一樣。強-6最終也沒有逃過中途夭折的命運。導致強-6計畫夭折的因素是多種多樣的。如發動機的可靠性遲遲不過關、可變後掠翼技術、採用的複合材料的攻關時間過長等等。最主要的,還是軍方裝備需要的改變,到了80年代中後期,軍方認為可變後掠翼布局並不是將來作戰飛機的主流。而強-6經此一擊,也就注定了最終下馬的命運。

氣動布局

強-6是在米格一23MC的基礎上發展而來的,當然同樣採用了懸臂式上單翼結構的可變後掠翼的布局,這種結構阻力小,穩定性好,適合于飛機的高速突防,並為對地攻擊武器提供了一個理想的發射平台。

雖然從上世紀六十年代末開始,中國就已經展開了對可變後掠翼技術的研究,並從獲得的F—111和米格23上得到了直接的學習機會,但在強6研發之前,我國的可變後掠翼技術還一直沒有達到真正裝機實用的水平。

為了克服這一攔路虎1980年,在陸孝彭的主持下,我國開展了一項大型部級科研課題————變後掠翼技術的預研任務。經過八年多的努力,這一研究課題在設計技術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這一成果成功地解決了可變後掠翼技術的氣動布局(轉軸位置、翼型、動態回響等)、機翼結構最佳化(轉軸街頭、三維應力計算,多約束最佳化技術等)、驅動機構及飛機控制系統一系列難題,為強-6的研製奠定了基礎,填補了國內空白。

採用可變後掠翼技術的飛機的一個共同的缺點是機動性不好。由於空軍當時提出新型機要具有一定的對空作戰能力,於是該機改為採用機腹進氣,以適應飛機大仰角飛行時的進氣量問題。

從外形上看,強-6仿佛就是結合F-16和米格-23特點的“混血兒”。它的採用上單變後翼布局的主翼,還有垂尾和平尾類似於米格-23,進氣方式則採用了與F-16類似的機腹進氣方式。

在具體的性能指標上,該機最大武器載荷4500千克,作戰半徑900千米。除了強大的對地攻擊能力外,其空戰性能優於米格-23。

飛行控制系統

在強6的研製過程中,充分體現出了中國航空工業趕超世界先進水平的強烈願望——除了採用可變後掠翼技術之外,另一種在二十世紀八十年代後興起的新技術——戰機電傳操縱系統也我國航空工業科研人員的攻關對象。

我國科研人員首先向模擬式三餘度電傳操縱系統發起了衝擊。以從國外獲得的相關技術為基礎,我國科研人員採用反向編譯的方式,憑著驚人的毅力,解讀了國外該項技術的設計語言,並以此為基礎開發出了我國第一代戰機電傳操縱系統。

我國設計的第一套戰機模擬電傳操縱系統具有可靠性能好、自動化水平較高等特點。該電傳操縱系統主要由信號轉換裝置、飛行控制計算機、電纜和動作裝置組成。這種操縱系統能將飛行員發出的操縱信號,經過變換器變成電信號,再通過電纜直接傳輸到自主式舵機。該系統的優點是結構簡單、體積小、重量輕、易於安裝、改善了飛機操縱品質、提高了操縱系統的可靠性並減輕了飛行員的工作負擔。

發動機

發動機是所有飛機的心臟,發動機選型得當與否,直接決定了戰機開發計畫的成敗。

強6選用了我國第一種真正的實用性大推力渦扇發動機——渦扇6(WS-6)

強-6渦扇6(WS6)渦扇發動機
。該發動機的研製工作始於1964年,歷經17年的艱辛努力,於1981年達到了實用水平。該機最大軍用推力為71千牛,最大加力推力為122千牛,推重比為5.93。為了滿足我國當時研發的第3代戰機殲13的需要,1983年,我國又在該發動機的基礎上研製了WS-6G型發動機,加力推力達到138千牛,推重比達到7。這些指標和美俄空軍目前的主力發動機F100(用於F—15)和AF—31(用於蘇—27系列戰機),已經基本達到了同一水平線。

電子設備

強-6作為一種對地攻擊兼有對空作戰能力的多用途戰機,其航電設備比它的前輩強一5有了革命性的進步。

強-6的機載電子設備基本上選用的都是我國仿製和改進自米格一23BN上的相關設備,主要包括有:改進自“高空雲雀”、具有多種對地攻擊模式的新型雷達雷射測距儀、瞄一6型瞄準具、雷達告警系統以及通信電台、無線電高度表、無線電羅盤、近距導航和著陸系統等。

其中,具備對地功能的新型雷達和先進的瞄準具,使強-6能夠充分發揮其準確對地打擊的強大火力。模擬計算結果表明,裝備該火控系統後,強-6發射空對地火箭彈的有效命中精度比強一5提高了3倍,同時能制導新型空地飛彈對目標實現防區外精確打擊。

但是,該系統和仿製的其他蘇聯電子設備一樣,大多採用電子管電晶體混合元件,導致設備體積、重量大,相比同期的西方產品顯得落後。不過,如果能成功裝機,也能夠實現功能設計的預期目標。我國科研人員在設計過程中,通過仿製、改進蘇制航電設備,鍛鍊了系統綜合能力。

總體上講,強6的技術水平已經超過了國際通用的二代噴氣戰機如米格21、米格23,F-4等,但和F-15等三代戰機相比,還有一定的差距。將強6定位為一種具備了部分3代戰機特徵的第2代噴氣戰鬥轟炸機,是比較適宜的。

雛鷹折翼

遺憾的是,和這個時期我國開發的其他許多重點型號——如殲9,運10等一樣。強6最終也沒有逃過中途夭折的命運。

導致強6計畫夭折的因素是多種多樣的。如發動機的可靠性遲遲不過關、採用的複合材料的攻關時間過長等等。但真正決定強6命運的,還是該機設計的根本——可變後掠翼技術。

首先,我國自行研製的可變後掠翼一直存在著結構超重的問題。和蘇聯米格一23戰鬥機相比,我國在其基礎上研製的變後掠翼機構要超重12%,不僅減小了戰機的載油量和載彈量,還嚴重影響了其作戰半徑。

其次,雖然我們已經基本摸透了可變後掠翼的結構,但對於它的控制系統我們則很難解決。即使在我國成功開發出了國產第一代電傳操縱系統以後,這一問題依然未能得到圓滿的解決。一方面我們沒有這方面的經驗,另一方面也無法從技術所有國直接獲得,所以只能自己一步一步試驗,飛機研製計畫也因此而一拖再拖。致使研製時間大幅滯後,繼續研製還要需要相當長的時間和資金。

最主要的,還是軍方裝備需要的改變,到了80年代中後期,軍方認為可變後掠翼布局並不是將來作戰飛機的主流。而原本就舉步為艱的強6經此一擊,也就注定了最終下馬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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