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
早年就讀於福州英華書院、香港皇仁書院、北洋大學堂,後赴日留學,在日本東京帝國大學學習政治學並肄業。在日期間,傾向革命,與孫中山、梁啓超等相過從。1901年8月,入美國加利福尼亞大學。1903年獲得法學士學位。1904年在耶魯大學獲得法學碩士學位。1904-1906年,張煜全在耶魯大學攻讀博士學位。在此期間,曾將梁啓超的《美國華工禁約記》(1904)第4章《美人排斥華人之論據》譯出後在舊金山的華文報紙發表。清政府戴鴻慈等五大臣考察團訪美時成為考察團隨員。1906年10月,清政府舉行第二次留學歐美畢業生考試,是9名最優等之一,賜進士(法政科)出身。1906年至1907年任上海、河北、山東、河南四省教育督察,1908年任駐日使館二等秘書,1910年任交通學院校長,1912年為總統府秘書兼外交部顧問。1913年至1915年任江蘇、安徽二省交涉員與蕪湖海關監督。曾任北京大學法本科講師。1917年9月,任清華學校董事會第一屆董事。1918年4月15日,北洋政府任命張煜全為清華學校校長。1920年1月,張煜全辭職,任校長一年又七個月。
1940年5月4日,代理汪精衛國民政府華北政務委員會法制局局長。6月18日,派任華北政務委員會審查資歷委員會委員。9月30日,派任主席委員。
1943年1月6日,任汪精衛國民政府接收租界及撤廢治外法權委員會委員。11日,該委員會析置為接收租界委員會和撤廢治外法權委員會,張煜全任撤廢治外法權委員會委員。
1945年3月13日,華北政務委員會任命張煜全為“國立北京圖書館”館長。
1953年逝世,享年73歲。
貢獻
張煜全出任清華學校校長期間,對籌辦大學,曾作了一些工作,1920年1月他呈文外交部"陳報籌設大學",決定逐年停辦中等科,"而以辦中等科之力量與經費,改辦大學"。他任職2年,極少與學生見面。"五四"運動以後,1919年12月學生會召開成立大會,他派巡警干涉,還把電燈關滅,引起學生公憤,罷課抗議,1920年1月底,張煜全被迫辭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