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曾任四川省公安廳國家安全處正處級偵察員、副處長。
主要業績
1949年5月中旬從宣城中學獨自一人赴南京考入二野軍政大學。1949年6月初在軍政大學一總隊一大隊四中隊一分隊一班任副班長。1949年10月進軍大西南,任二野軍大四團一營一連二排五班副班長、班長,新民主主義青年團連支部(無黨支部)組織委員(連指導員任書記)。1950年初到四川後轉到資中縣公安局工作。1950年9月任資中縣公安局新組建的城西派出所負責人、代理所長(其間兼任資中縣城市支援土改工作隊城西分隊長,抗美援朝資中城西分會會長)。1951年9月調新建立內江市公安局偵審股任副股長(主持工作)。兼市肅毒辦公室主任,被選為新青團內江市級機關總支書記。1954年底調四川省公安廳一處五科。1956年3月任副科長,1959年9月主持全科工作。1963年春任科長。1965年10月至1966年4月,被抽調至重慶市公安局,參加公安部、省公安廳、中共重慶市委組成的“四清”工作隊,擔任第一分隊副分隊長,主管重慶市公安局兩個處的“四清”工作。1966年6月開始文化大革命,公安機關被砸爛,人員被審查。1968年到省公安廳軍管會57幹校學習、勞動。直到1971年林彪叛逃後。公安機關才逐步恢復。年底調省人保組、政保組二組任組長,8月省公安廳恢復後任一處5科科長。1975年8月處分一半人成立偵察隊,調任隊長。1978年偵察隊升格為處後任分隊長(科長)。1980年底升任省公安廳偵察隊副隊長(副處長)後,1981年春被省公安廳派到成都市公安局任工作組組長,帶廳一處、偵察隊5名同志,同市公安局副局長和其他幹部了解了有關業務處和分局派出所的情況。工作完後向中共成都市委書記和公安廳廳長作了口頭和書面報告。1981年夏又任廳一處副處長。1983年7月新組建省公安廳國家安全處任副處長。1987年夏被省廳派到重慶市公安局擔任工作組組長,帶國家安全處兩名科長和重慶市公安局的同志一道到有關業務處、縣公安局、區公安局、派出所了解情況。工作完後和重慶市公安局局長交換了工作意見,向廳長作了書面報告。1990年8月任正處級副處長,年底離休。返聘為編輯組組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