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吉香

的生活,包攬了一切家務。 整時,她被推選為女民兵班長。 年僅18歲的生命。

張吉香(1963—1981) 女。臨朐縣人。她從14歲起,一直堅持照顧鄰居周大娘
的生活,包攬了一切家務。1979年,張吉香參加大隊舉辦的抽紗學習班,成為南坡
第一代懂技術的繡花姑娘。由於她愛學習,愛勞動,助人為樂,1980年民兵組織調
整時,她被推選為女民兵班長。1981年,張吉香為搶救落水的女青年,獻出了自己
年僅18歲的生命。為表彰張吉香捨己救人英雄事跡,臨朐縣委追認她為中共正式黨
員,山東省人民政府批准其為革命烈士,山東省軍區授予她“捨己救人的好民兵”
榮譽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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