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劍珍烈士

出生於地主家庭。出生不久,父親做生意賠本,認為她是“殺星女”,被送給一貧農戶當童養媳。1925年,參加農會和婦女協會,發動婦女開展減租減息運動。1928年,到八鄉山參加赤衛隊,當宣傳員。1929年4月,國民黨軍三次“圍剿”八鄉山根據地,她深入敵區了解敵軍行動的情報,農民自衛軍打伏擊戰,粉碎了敵人的陰謀。1929年冬,到東江紅軍教導團工作。1930年春,參加中國共產黨。1930年11月,帶領5名紅軍戰士給紅十一軍軍部送信,途中與地主武裝發生激戰,消滅了敵人14名,在突圍時被捕。在審訊中,她雖被打得皮開肉綻,始終沒有泄露半點革命機密。1931年6月19日,臨刑前,她用客家話唱道:“紅白總要分勝負,白花謝了開紅花”。她生前唱的五首山歌,被收入《革命烈士詩抄》,為世人傳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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