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經歷
1926年秋,受黨組織派遣,到武漢黃埔軍校分校學習。畢業後,任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山東省委秘書長。
1927年10月,中共山東省委為加強魯西地區黨的領導,開展農運工作,派他去聊城建立東昌(又稱魯西)縣委。縣委成立後,他任書記。1928年1月14日,東昌縣委根據黨的“八·七”會議精神和山東省委關於組織暴動計畫,發動領導了陽穀坡里暴動。暴動失敗後,他遭到國民黨通緝。同年3月,調到山東省委工作。同年4月底,魯北特委成立,任魯北特委委員。5月,高唐谷官屯暴動失敗後,返回山東省委工作。1929年5月,調東北工作,歷任滿洲省委秘書、大連特支書記、滿州省委組織部代理部長、撫順炭礦特支書記。同年11月,任撫順縣委書記時,因叛徒告密,被捕入獄。3年後出獄,與黨組織失掉了聯繫。為生活所迫,在東北某地一警備所任書記員。
1945年日軍投降後,經黨組織審查無問題,分配工作。先後在哈爾濱市、瀋陽市、吉林省糧食廳(局)任副處長、處長等職。1983年,在吉林省糧食廳離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