弭兵大會

陳文子曰:“晉、楚許之,我焉得已。 趙孟曰:“晉、楚、齊、秦,匹也。 子木曰:“晉、楚無信久矣,事利而已。

春秋後期在諸侯爭霸過程中晉、楚協調霸權之爭的會盟。首次弭兵大會始於公元前589年,楚國約集齊、秦等八國諸侯盟於蜀(今山東泰安附近)。公元前586年,晉國也約集齊、魯等八國諸侯盟於蟲牢(今河南封丘北)。晉、楚處於勢均力敵的局面。晉國為了打擊楚國,派楚之臣申巫臣去吳國扶助吳人,吳國日益強盛,連番伐楚。楚在吳的牽制下,力量大為削弱。同時,晉由於卿族勢力強大,頻發內亂,無暇爭霸,而秦和白狄也合併攻晉。南有強楚,西有秦、狄,使晉國處於兩面受敵的局面。在此情況之下,晉、楚都有意謀和,後經宋大夫華元奔走斡旋,終於促成楚、晉召開首次弭兵之會。這年夏天,晉士燮與楚公子罷、許偃盟於宋西門之外,盟約是:楚、晉兩國不再交兵,好惡同之,國恤災危,備救凶患。晉、楚結盟後,衛、魯、鄭之君赴晉受命。公元前576年,楚首先背棄盟約,侵略鄭國,兵至暴隧(今河南原陽西),又伐衛國,打到首止(今河南睢陽東)。鄭國子罕率兵襲擊楚國,奪取新石(今河南葉縣)。
前546年宋國執政向戌代表中原各中小國家國君休戰的願望,約和晉正卿趙文子、楚令尹子木等人在宋國結盟,弭兵休和。此次大會一共是約請了14國。規定除齊、秦外,各國須向晉、楚同樣納貢。此後數十年中原戰事減少。
《左傳 襄公二十七年》載:
宋向戌善於趙文子,又善於令尹子木,欲弭諸侯之兵以為名。如晉,告趙孟。趙孟謀於諸大夫,韓宣子曰:“兵,民之殘也,財用之蠹,小國之大災也。將或弭之,雖曰不可,必將許之。弗許,楚將許之,以召諸侯,則我失為盟主矣。”晉人許之。如楚,楚亦許之。如齊,齊人難之。陳文子曰:“晉、楚許之,我焉得已。且人曰弭兵,而我弗許,則固攜吾民矣!將焉用之?”齊人許之。告於秦,秦亦許之。皆告於小國,為會於宋。
五月甲辰,晉趙武至於宋。丙午,鄭良霄至。六月丁未朔,宋人享趙文子,叔向為介。司馬置折俎,禮也。仲尼使舉是禮也,以為多文辭。戊申,叔孫豹、齊慶封、陳須無、衛石惡至。甲寅,晉荀盈従趙武至。丙辰,邾悼公至。壬戌,楚公子黑肱先至,成言於晉。丁卯,宋戌如陳,従子木成言於楚。戊辰,滕成公至。子木謂向戌:“請晉、楚之従交相見也。”庚午,向戌復於趙孟。趙孟曰:“晉、楚、齊、秦,匹也。晉之不能於齊,猶楚之不能於秦也。楚君若能使秦君辱於敝邑,寡君敢不固請於齊?”壬申,左師復言於子木。子木使馹謁諸王,王曰:“釋齊、秦,他國請相見也。”秋七月戊寅,左師至。是夜也,趙孟及子皙盟,以齊言。庚辰,子木至自陳。陳孔奐、蔡公孫歸生至。曹、許之大夫皆至。以藩為軍,晉、楚各處其偏。伯夙謂趙孟曰:“楚氛甚惡,懼難。”趙孟曰:“吾左還,入於宋,若我何?”
辛巳,將盟於宋西門之外,楚人衷甲。伯州犁曰:“合諸侯之師,以為不信,無乃不可乎?夫諸侯望信於楚,是以來服。若不信,是棄其所以服諸侯也。”固請釋甲。子木曰:“晉、楚無信久矣,事利而已。苟得志焉,焉用有信?”大宰退,告人曰:“令尹將死矣,不及三年。求逞志而棄信,志將逞乎?志以發言,言以出信,信以立志,參以定之。信亡,何以及三?”趙孟患楚衷甲,以告叔向。叔向曰:“何害也?匹夫一為不信,猶不可,單斃其死。若合諸侯之卿,以為不信,必不捷矣。食言者不病,非子之患也。夫以信召人,而以僭濟之。必莫之與也,安能害我?且吾因宋以守病,則夫能致死,與宋致死,雖倍楚可也。子何懼焉?又不及是。曰弭兵以召諸侯,而稱兵以害我,吾庸多矣,非所患也。”
季武子使謂叔孫以公命,曰:“視邾、滕。”既而齊人請邾,宋人請滕,皆不與盟。叔孫曰:“邾、滕,人之私也;我,列國也,何故視之?宋、衛,吾匹也。”乃盟。故不書其族,言違命也。
晉、楚爭先。晉人曰:“晉固為諸侯盟主,未有先晉者也。”楚人曰:“子言晉、楚匹也,若晉常先,是楚弱也。且晉、楚狎主諸侯之盟也久矣!豈專在晉?”叔向謂趙孟曰:“諸侯歸晉之德只,非歸其屍盟也。子務德,無爭先!且諸侯盟,小國固必有屍盟者。楚為晉細,不亦可乎?”乃先楚人。書先晉,晉有信也。
壬午,宋公兼享晉、楚之大夫,趙孟為客。子木與之言,弗能對。使叔向侍言焉,子木亦不能對也。
乙酉,宋公及諸侯之大夫盟於蒙門之外。子木問於趙孟曰:“范武子之德何如?”對曰:“夫人之家事治,言於晉國無隱情。其祝史陳信於鬼神,無愧辭。”子木歸,以語王。王曰:“尚矣哉!能歆神人,宜其光輔五君以為盟主也。”子木又語王曰:“宜晉之伯也!有叔向以佐其卿,楚無以當之,不可與爭。”晉荀寅遂如楚蒞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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