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一切國家都享有平等地參加解決世界經濟、金融、貨幣問題不可剝奪的權利;每個國家有權對其自然資源和經濟活動行使永久主權,包括對跨國公司進行控制、監督和管理,直到採取國有化措施;建立商品綜合方案和實行價格指數化,改善和建立新的與開發中國家有關的商品的國際貿易結構;每個國有權實行自己認為對其本國發展最適合的經濟和社會制度,開發中國家有權建立原料和初級產品生產國聯合組織,等等。
宣言宣布
各會員國決心立即進行工作以便建立一種新的國際經濟秩序,這種秩序將建立在所有國家的公正、主權平等、互相依靠、共同利益和合作的基礎上,而不問它們的經濟和社會制度如何;這種秩序將糾正不平衡和現存的非正義並使已開發國家與發展中國防大學家之間日益擴大的鴻溝有可能消除,並保證目前一代和將來世世代代在和平和正義中穩步地加速經濟和社會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