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綜合方案

商品綜合方案

是指開發中國家為總體解決初級產品貿易問題而提出的一項綜合性方案。共分目標、商品範圍、國際措施和程式及時間四個部分。

基本信息

主要內容是:

(1)由開發中國家出面籌集一筆共同基金,對香蕉、可可、咖啡、糖、茶、植物油(包括橄欖油籽)、肉類、棉花和棉紗、黃麻及其產品、硬釺維及其產品、熱帶木材、橡膠、鐵礦砂、錫、銅、鋁土、錳砂、磷礦石等18種初級產品實行國際儲存(又稱“緩衝儲存”)。

(2)當這些商品在國際市場上價格下跌到低於規定的最低水平時,儲存機構就用共同基金買進這些商品,使價格回升;當其價格上漲到超過規定的最高水平時,儲存機構就賣出這些商品,使其價格回跌到規定的範圍以內。

(3)為了平衡這些初級產品的供求,參加商品綜合方案的各國政府要在一定時期內承擔義務,保證進口或出口其中一定數量的某種商品,以幫助提高國際儲存的效能。

(4)當國際儲存和其他更直接的辦法不能維持開發中國家的出口收入時,則要求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按出口收入實際價值的下降程度,對出口收入處於不利地位的開發中國家提供補償性貸款或贈款;同時,要求已開發國家向開發中國家提供技術和財政援助,幫助他們製造和出口初級產品的加工品,取消或減少對這種加工品的關稅壁壘的非關稅壁壘,以利於他們擴展初級產品加工品的出口,實現出口多樣化,從而改善其出口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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