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建湖縣氣象局實行上級氣象主管機構和縣人民政府雙重領導,以上級氣象主管機構領導為主的管理體制,在上級氣象主管機構和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根據授權承擔本行政區內氣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職能,依法履行氣象主管機構的各項職責。建湖縣氣象局為正科級單位,機構規格與所在縣縣直工作部門相同。主要職責
(1)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氣象事業發展規劃、計畫的制定及氣象業務建設的組織實施,對本行政區域的氣象活動進行指導、監督和運行管理;依法保護氣象探測環境。(2)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公眾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以及農業氣象預報、城市環境氣象預報等專業氣象預報的發布,為本級人民政府組織防禦氣象災害提供決策依據。
(3)組織管理雷電災害監測、防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各類防雷工程設計安裝的審核與竣工驗收工作以及對可能遭受襲擊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設施安裝的雷電災害防護裝置的檢測工作。
(4)組織開展氣象法制宣傳教育,負責監督有關氣象法規的實施,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江蘇省氣象災害防禦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行為依法進行處罰,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
(5)制訂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方案,管理、指導和組織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6)在地方黨委和人民政府指導下做好本局的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7)承擔省、市氣象局和縣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