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全球資源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基金管理人 建信基金 ,基金託管人

基本概況

基金全稱 建信全球資源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基金簡稱 建信全球資源混合(QDII)
基金代碼 539003(前端) ,基金類型 QDII
發行日期 2012年05月28日 ,成立日期/規模 2012年06月26日 / 4.982億份
資產規模 0.28億元(截止至:2018年06月30日) ,份額規模 0.3045億份(截止至:2018年0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 建信基金 ,基金託管人 中國銀行
基金經理人 李博涵 ,成立來分紅 每份累計0.03元(1次)
管理費率 1.80%(每年) ,託管費率 0.35%(每年)
銷售服務費率 ---(每年) ,最高認購費率 1.50%(前端)
最高申購費率 1.60%(前端)
天天基金優惠費率:0.16%(前端), 最高贖回費率 1.50%(前端)
業績比較基準 50%×MSCI全球能源行業淨總收益指數收益率(MSCIACWIEnergyNetTotalReturnIndex)+50%×MSCI全球原材料行業淨總收益指數收益率(MSCIACWIMaterialNetTotalReturnIndex), 跟蹤標的 該基金無跟蹤標的

投資目標

通過全球化的資產配置和組合管理,優選資源類相關行業的股票進行投資,在控制風險的同時,追求基金資產的長期增值。

投資理念

資源具有稀缺性的特點,有限供給的資源、不斷增長的需求和市場化的定價機制決定了資源價值的長期提升,本基金通過投資於優質的資源類相關行業的上市公司,力爭為投資者獲取穩定的長期回報。

投資範圍

本基金投資於全球證券市場中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股票和其他權益類證券、現金、債券及中國證監會允許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股票及其他權益類證券包括普通股、優先股、存托憑證、公募股票型基金等;現金、債券及中國證監會允許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包括銀行存款、可轉讓存單、回購協定、短期政府債券等貨幣市場工具,中長期政府債券、公司債券、可轉換債券、債券基金、貨幣市場基金等及經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國際金融組織發行的證券,以及中國證監會認可的金融衍生產品等。 本基金採用的行業分類基準是MSCI和標準普爾聯合發布的全球行業分類標準(Global Industry Classification Standard,GICS),本基金所指的“資源類相關行業”包括:(1)能源,如綜合性石油與天然氣企業、石油與天然氣的勘探與生產、石油天然氣設備與服務等;(2)原材料,如多種金屬與採掘、黃金、貴重金屬與礦產、化工及建築材料等;(3)公用事業;(4)新能源及替代能源,如風能、太陽能、核能、生物能及可再生能源等;(5)農產品價值鏈。 本基金將重點關注與中國證監會簽署了證券期貨監管合作諒解備忘錄(MOU)及資源類相關行業表現良好或潛力較大的國家或地區。如與中國證監會簽訂雙邊監管合作諒解備忘錄的國家或地區增加、減少或變更,本基金投資的主要證券市場將相應調整。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本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分紅政策

1、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4次,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於收益分配基準日可供分配利潤的30%;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額淨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若投資者在不同銷售機構選擇的分紅方式不同,基金註冊登記機構將以投資者最後一次選擇的分紅方式為準; 3、基金收益分配後每一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 4、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5、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業績比較基準

50%×MSCI全球能源行業淨總收益指數收益率(MSCIACWIEnergyNetTotalReturnIndex)+50%×MSCI全球原材料行業淨總收益指數收益率(MSCIACWIMaterialNetTotalReturnIndex)

風險收益特徵

本基金為混合型基金,其預期收益及預期風險水平低於股票型基金,高於債券型基金及貨幣市場基金,屬於中高收益風險特徵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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