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壽縣人民法院

延壽縣人民法院

延壽縣人民法院成立於1949年12月,位於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延壽縣延壽鎮,隸屬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法院編制77人,現有幹警66人,幹警中碩士研究生學歷5名,雙學士學歷3名,本科學歷57名,專科學歷4名。負責審理轄區範圍內符合法律規定的第一審刑事、行政案件;訴訟標的額80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民事、民商事案件,訴訟標的額300萬元以下(含本數)、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的民事、民商事案件,以及由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指定審理的其他案件。

院情簡介

延壽縣位於黑龍江省東南部,隸屬於哈爾濱市,全縣幅員面積3,149平方公里,為“五山四分田,半水半草原”的山區農業縣份,所轄5鎮4鄉,總人口25.9萬人。延壽縣自然條件優越,資源豐富,改革開放以來,在國家重點扶持下,國民經濟和社會事業得以快速發展,教育、科技、文化、醫療衛生等各項社會事業全面進步,人民生活富裕安定,是一個美麗宜居的小城鎮。延壽縣人民法院成立於1949年12月,位於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延壽縣延壽鎮,法院編制77人,現有幹警66人,系隸屬於縣直機關工委的法院黨總支,下設立案、民商、執行、法庭、綜合五個黨支部,共有在崗黨員42人。幹警中碩士研究生學歷5名,占總人數的7.6%,雙學士學歷3名,本科學歷57名,占總人數的86.4%,專科學歷4名。負責審理轄區範圍內符合法律規定的第一審刑事、行政案件;訴訟標的額80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民事、民商事案件,訴訟標的額300萬元以下(含本數)、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的民事、民商事案件,以及由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指定審理的其他案件。

機構設定

法院編制77人,現有幹警66人,內設機構13個,分別是立案庭、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審監庭、執行局、辦公室、政工科、法警隊、調研室、監察室、審管辦,人民法庭3個,分別是加信法庭、六團法庭、延河法庭。其中,監察室、審管辦和三個派出法庭不占機構限額,執行局內設執行一庭、執行二庭。

法院建設

2009年以來,黨組一班人帶領全院幹警,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指導思想,堅持不懈抓隊伍,聚精會神抓審判,統籌兼顧抓改革,持之以恆抓發展,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努力打造大立案、大調解、大執行、精審判的“三大一精”審判機制,為構建和諧延壽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所獲榮譽

延壽法院始終堅持以人為本,傾心打造“忠誠、清廉、公正、為民、和諧”的法院文化,不斷提升隊伍綜合素質,帶出了一支政治強、業務精、作風硬、形象好的法官隊伍。2009年以來,共獲得各項省市級集體榮譽50餘項,先後榮獲黑龍江省優質服務金獎單位、黑龍江人民滿意的金牌形象使者、全省法院系統先進基層黨組織、全省法院先進集體、哈爾濱市文明單位,連續多年被授予全市法院系統先進法院,立案庭被授予全國法院先進集體、市法院先進庭室標兵等稱號,榮立市級集體三等功一次,2人榮立省級個人三等功,2人榮立市級個人三等功;全院共有120餘人次受到省、市、縣級各類表彰獎勵,隊伍建設保持6年零違紀。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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