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民間組織管理局

為了打擊非法、違法民間組織以及更為規範地管理民間組織,2007年9月13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民間組織管理局掛牌成立。 廣西民間組織管理局按照管轄許可權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察;指導和監督全區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和執法監察工作;受民政部委託,承擔在桂全國性社會團體分支(代表)機構的日常管理工作。 廣西民間組織管理局將以年檢為主要手段,加強對民間組織的監督管理,及時制止和糾正少數民間組織違法、違紀行為。

成立背景

為了打擊非法違法民間組織以及更為規範地管理民間組織2007年9月13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民間組織管理局掛牌成立

地址

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民主路49號。

部門職能與許可權

廣西民間組織管理局按照管轄許可權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察;指導和監督全區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和執法監察工作;受民政部委託,承擔在桂全國性社會團體分支(代表)機構的日常管理工作。牽頭負責民政廳行政審批事項工作。
廣西民間組織管理局將以年檢為主要手段,加強對民間組織的監督管理,及時制止和糾正少數民間組織違法、違紀行為。未經登記擅自以社團名義開展活動,侵占、私分、挪用民辦非企業單位的資產或者所接受的捐贈、資助等行為都將受到打擊,對連續兩年不參加年檢,或連續兩年“年檢不合格”的民辦非企業單位,將予以撤銷登記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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