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江西商會東莞分會

東莞分會是廣東省江西商會的分支機構,隸屬於省商會的領導和業務指導。2009年7月21日廣東省江西商會會長辦公會議決定:籌備成立廣東省江西商會東莞分會。

分會簡介

東莞分會自籌備以來,會員發展、組織機構、人員配備、辦公場地、建章立制、宣傳推介等籌備工作全部就緒。2010年6月24日廣東省民政廳向廣東省江西商會東莞分會頒發《社會團體分支(代表)機構登記證書》(粵社證字第1128B0181號),廣東省江西商會東莞分會正式成立。

組織制度

一、會員(代表)大會

1、會員(代表)大會職權

(1)制定、修改分會重要的制度;

(2)決定分會重大事項;

(3)審查分會、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4)選舉、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2、會員(代表)大會每年召開 1 次全體大會,全體會員或會員代

表參加會議,由分會秘書處組織召開。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

的會員出席才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出席會議半數以上會員代表大會

代表表決通過才能生效。

二、常務會長辦公會

1、常務會長辦公會職權

(1)、根據省商會的工作要求,結合分會建設的實際情況,制定

工作目標、工作標準,限定工作任務的時限;

(2)、審議批准秘書處提出的工作計畫以及各部門提出的重要商

會活動規劃方案;

(3)、定期聽取秘書處的工作匯報;

(4)、決定召開會長辦公會,提出會議議程草案;

(5)、任命副秘書長、確定商會專職工作人員的編制、工資及獎

金,決定解聘專職工作人員;

(6)、其他需常務會長辦公室決定的重大事宜。

2、常務會長辦公會每月召開一次,如有重大活動重要事項,可召

開常務會長專題辦公會。常務會長辦公會由會長、常務副會長組

成,(未設立常務副會長職位前,由會長,兼任各部門負責人的副

會長組成)。

三、會長辦公會

1、會長辦公會職權

(1)、審議通過準備提交會員大會審議的會議檔案草案;

(2)、向會員大會提交分會各項規章制度的草案;

(3)、提出增補副會長的人選名單,提交會員大會表決通過;

(4)、聽取秘書處的工作匯報;

(5)、常務會長辦公會決定提交會長辦公會討論決定的事宜。

2、會長辦公會每季度召開1次。會長辦公會由會長、常務副會長、

副會長、秘書長組成。

四、商會工作部門職能及工作規範

(一)、秘書處

秘書處是分會工作的執行機構。

1、秘書處負責分會日常事務工作;

2、負責會務工作,起草、傳達會議通知及會議紀要,文印及資料保管建檔工作;

3、起草分會規章制度、分會年度工作計畫;

4、協調、配合、跟進分會各部門開展工作;

5、組織會員參加培訓講座、參加社會公益等活動;

6、組織會員開展聯誼、娛樂、健康活動,增強分會凝聚力。

7、負責分會與贛粵兩地政府的聯繫;

8、負責與兄弟商會、行業協會的聯誼交流工作;

9、負責“東莞贛商”會刊的籌稿、組稿工作;

10、負責“東莞贛商”網站建設工作;

11、及時收集贛粵兩地的經濟政策、經濟信息,並負責傳遞給會員;

12、執行«廣東省江西商會分支機構財務管理辦法»,負責本分會

的財務日常管理工作。

13、完成分會交辦的其他工作,在會長會上匯報工作;

14、由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秘書長,秘書長主持秘書處工作,根

據商會發展,設專職副秘書長及專職秘書若干;

(二)會員部

1、負責發展會員計畫的制定和實施,培養、發展、受理新會員入會;

2、聽取、反饋會員的意見建議;

3、協調會員間的關係,深入會員企業,走訪、慰問、幫助困難會

員,解決會員的實際困難;

4、負責會員管理,督促會員按時繳交會費;

5、完成分會交辦的其他工作,在會長會上匯報工作;

6、由會長會推選一名常務副會長擔任部長(負責人),會員部由

部長(負責人)和若干副會長組成。

(三)策劃部

1、負責與新聞媒體的聯繫工作,推介分會相關資訊;

2、負責分會活動的宣傳、策劃;

3、負責分會“東莞贛商”會刊的策劃;

4、負責分會“東莞贛商”網站的策劃;

5、完成分會交辦的其他工作,在會長會上匯報工作;

6、由會長會推選一名常務副會長擔任部長(負責人),策劃部由

部長(負責人)和若干副會長組成。

(四)法務部

1、開展法律及誠信教育,增強會員守法及誠信意識;

2、開展調研工作,分析會員單位經營過程中的法律、財稅問題,

避免法律風險;為會員提供法律諮詢,協調、指導會員的法律訴

訟;

3、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幫助受到不法侵害和受到不公正待遇的

會員;

4、辦理分會涉及的法律事務,參與分會重要檔案的制定。

5、負責與本地法律界,工商、稅務等職能部門的聯繫工作;

6、完成分會交辦的其他工作,在會長會上匯報工作;

7、由會長會推選一名常務副會長擔任部長(負責人),法務部由

部長(負責人)和二名具有執業資格的律師、若干副會長組成。

(五)商務部

1、及時收集商務信息,向會員傳達經濟政策、商務信息,組織商

務論壇;

2、組織會員參加展覽會、交易會、推介會等商貿活動;

3、負責分會與贛粵兩地政府的聯繫;

4、組織會員外出考察訪問;

5、負責、組織分會的對外經貿合作與交流工作;參與有價值的招

商活動;

6、完成分會交辦的其他工作,在會長會上匯報工作;

7、由會長會推選一名常務副會長擔任部長(負責人),商務部由

部長(負責人)和若干副會長組成。

分會領導

廣東省江西商會東莞分會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名單

會 長

滕 鷹 省商會常務副會長(兼)、廣東華坤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長

常務副會長

呂 淇 省商會副會長(兼)、東莞市東興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執行董事

王 東 省商會副會長(兼)、九江市第一建築工程公司東莞分公司

張軍生 省商會常務理事、東莞市質鼎裝飾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長

徐地華 省商會副會長(兼)、 廣東正業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

副 會 長

程小華 省商會常務理事、東莞市華良食品貿易部(四特酒總代理)董事長

楊 清 省商會常務理事、東莞市石碣新民學校校監及法人

陳文鋒 省商會常務理事、東莞市卓越建築勞務分包有限公司董事長

何 斌 省商會常務理事、 廣東大洲律師事務所合伙人

羅會忠 省商會常務理事、東莞市贛中五金模具加工廠董事長

張有良 省商會常務理事、東莞市芬尼達斯鞋材有限公司總經理

吳桂成 省商會常務理事、東莞市匯星廚具有限公司總經理

楊濟亮 省商會常務理事、東莞博學教育機構總經理

朱國華 省商會常務理事、駿威(香港)實業有限公司東莞長安豪威皮具廠董事長

熊 新 省商會常務理事、東莞市東安電力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長

鄭成功 省商會常務理事、東莞市樟木頭輝達節能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長

李向陽 省商會常務理事、東莞佳居樂櫥櫃有限公司 董事長

賴東明 省商會常務理事、東莞富士達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總經理

李正雪 省商會常務理事、廣東正洲投資有限公司 執行董事

張國高 省商會常務理事、東莞雅高通風設備製造有限公司 總經理

羅賢良 省商會常務理事、東莞市科隆威自動化設備有限公司 總經理

鍾謹誠 省商會常務理事、東莞市威霸景觀藝術工程有限公司 總經理

鄒萬榮 省商會常務理事、東莞安業建築安裝工程有限公司 總經理

桂 鋒 省商會常務理事、東莞市桂氏詠華實業有限公司 總經理

趙 銘 省商會常務理事、廣東友通工業有限公司 總經理

冷 陽 省商會常務理事、東莞市拓福實業有限公司 總經理

鍾 東 省商會常務理事、廣東迪科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副總

周正強 省商會常務理事、東莞市喜洋洋便利店有限公司 董事長

廣東省江西商會東莞分會內設機構負責人名單

會長特別助理:程小華(兼)

秘書處:秘書長 楊清(兼)

兼職副秘書長:余露、黃邦祥、孔淑芳、陳小兵、朱玉嬌、羅文

金融投資專業委員會 主任:李正雪(兼)

法律財稅專業委員會 主任:何斌(兼)

體育保健專業委員會 主任:吳桂城(兼)

文化教育專業委員會 主任: 楊清(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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