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播電視村村通工程
為解決廣大農民民眾聽廣播、看電視難的問題,1998年黨中央、國務院決定啟動廣播電視村村通工程,第一輪工程至2005年結束。根據第一輪實施效果,2006年,黨中央、國務 院決定繼續實施廣播電視村村通工程,按照“鞏固成果、擴大範圍、提高質量、改善服務”的要求,構建農村廣播電視 公共服務體系。新一輪廣播電視村村通工程的目標是:到2010年底,全面實現20戶以上已通電的 自然村全部通廣播電視。第一階段是1998年到2003年,完成了11.7萬個已通電 行政村“村村通”工程建設。第二階段從2004年開始,完成了10萬個50戶以上已通電自然村“村村通”工程建設。第三階段是“十一五”期間,全面實現20戶以上已通電自然村村村通廣播電視,全面加強農村廣播電視無線覆蓋。2006年加強全國農村中央 廣播電視節目無線覆蓋工作全面展開, 中央財政投入資金5億元,更新了各地轉播中央第一套廣播節目、第一套和第七套電視節目的470部調頻廣播和電視發射機,對676部在播的調頻廣播、電視發射機給予了運行維護經費補助。 2006年9月20日,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新時期廣播電視村村通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6]79號),《通知》明確了“十一五”期間“村村通”工作的目標任務和政策措施。
2006年印發的《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新時期廣播電視村村通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6]79號)明確要求:充分發揮各地現有廣播電視無線發射轉播台(站)的作用,通過加快 設備更新改造、增加轉播節目套數、加強運行維護,大力提高農村地區的廣播電視無線覆蓋水平,使廣大農民民眾能夠無償收聽收看到包括中央第一套廣播節目、中央第一套和第七套電視節目,以及本省第一套廣播電視節目的4套以上的無線廣播節目和電視節目。
在新時期“村村通”工作中, 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和地方各級廣電部門將認真貫徹落實《通知》精神,紮實推進農村廣播電視節目無線覆蓋工程建設,逐步提高農村地區廣播電視無線覆蓋水平,不斷改善和提高廣大農村民眾收聽收看中央廣播電視節目的水平和質量。
國家對 “村村通”建設優惠政策
國家已經明確將加強農村地區廣播電視無線覆蓋作為各級政府的公共服務職責,省、市、縣政府分別負責解決轉播本級廣播電視節目的無線發射台(站)設備的更新改造資金和運行維護經費;中央政府對全國縣及縣級以上轉播中央第一套廣播節目、中央第一套和第七套電視節目的大 中功率無線發射設備的更新改造和運行維護經費給予一定補助。明確省、市兩級政府負責解決20戶以上已通電自然村“盲村”收看收聽包括中央和省級的4套以上的廣播節目、8套以上的電視節目的“村村通”工程建設資金,並切實落實修復“返盲”設施資金;地方各級政府負責農村廣播電視管理維護機構日常經費;中央政府負責組織“村村通”衛星平台建設,保障“村村通”衛星平台運行維護經費,對 中部地區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貧困人口集中分布地區、 革命老區、少數民族地區和 西部地區“村村通”工程建設給予一定資金補助,對新疆、 內蒙古、寧夏自治區和 青海、 甘肅、 雲南、四川省藏區“村村通”工程維護經費給予適當補助。同時,國家對覆蓋農村地區的廣播電視無線發射台站用電給予電價優惠政策,對建設經營農村有線電視網給予一定期限免徵營業稅和所得稅的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