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天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廣州市天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擬訂本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監督落實;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電子政務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文電會務、文秘檔案、機要保密、修志、對外接待、新聞宣傳、信息審核、政務公開、政務督辦工作;負責組織人大、政協定案、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黨群、紀檢監察工作;按許可權負責局機關和局屬事業單位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幹部教育培訓、公費醫療工作;負責聯繫工、青、婦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管理和出國(境)人員的政審、統戰、僑務、外事、職稱工作;負責財務管理、內部審計、車輛管理、固定資產管理、政府採購、後勤管理、安全保衛等工作。

(二)公務員管理科。

綜合管理區政府系統公務員,協調、監督、指導各部門實施公務員法;擬訂區公務員的錄用、考核、培訓、職務任免、職務升降、獎勵、懲戒、交流與迴避、辭職辭退、申訴控告等具體辦法並按照管理許可權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擬訂區公務員提前(延期)退休細則並組織實施,負責區公務員工齡認定工作;擬訂區公務員行為規範、職業道德建設和作風能力建設等方面具體政策並督促檢查落實;負責區政府系統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報批、人員登記和相關工作;負責按照法律規定和任免許可權由區政府提請區人大任免人員和區政府直接任免人員的相關工作;負責區政府系統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任、轉任及日常登記、統計工作;負責區政府系統機關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職位設定、非領導職數審核等工作;負責區政府系統未設黨委(黨組)機關單位科級及以下人員的任免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和指導區政府系統單位開展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負責區政府系統機關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勤人員的崗位等級規範工作;負責區政府系統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科級以下(含科級)工作人員因公出國(境)政審工作;負責本區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工作證件辦理工作。

(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專業技術管理科與其合署辦公,掛區職稱工作辦公室牌子)。

負責區政府系統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綜合管理工作;擬訂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及人員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按管理許可權負責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崗位聘用的審核備案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招聘、競聘上崗、聘用契約管理、培訓、考核、獎懲、統計等工作;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提前(延期)退休細則並組織實施,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齡認定工作;負責區內專業技術人員綜合管理工作;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的具體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改革和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評審、認定等工作;負責區事業單位科級以下(含科級)工作人員因公出國(境)政審工作;統籌全區人才工作,擬訂人才發展規劃,指導人才管理和開發工作;負責選拔和管理有突出貢獻專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及各學科、技術帶頭人,負責本區博士後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督促檢查知識分子政策的貫徹落實情況,對取得顯著成果的專業技術人員提出獎勵實施辦法;負責組織實施國(境)外智力和緊缺專業人才的引進、安置工作;負責區職稱工作辦公室日常工作。

(四)工資福利科(掛區工資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負責執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收入分配和福利政策,擬訂本區財政供養人員收入分配和福利待遇的具體實施辦法;負責區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管理、工資統發工作;負責區屬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總量的核定工作;負責區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變動審核及新進人員工資審核確認工作;擬訂、執行區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離退休待遇政策,負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待遇審批工作,指導、協調區屬機關事業單位科以下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指導機關事業單位各項福利工作,負責區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喪葬費、撫恤金、遺屬困難補助、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等福利的審批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享受特殊待遇的審批工作;負責統籌協調全區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結構及工資水平調查統計工作;負責區工資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五)就業促進科(區軍隊轉業幹部安置管理辦公室與其合署辦公,掛區自主擇業軍轉幹部服務管理辦公室牌子)。

指導和規範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管理;牽頭擬訂促進中專、技工學校畢業生就業政策並組織實施相關工作;參與擬訂就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擬訂就業援助和特殊群體就業辦法;制定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方案;擬訂符合產業發展的高技能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擬訂職業技能人才培養和技能競賽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實施農民工勞動保障綜合性政策,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負責職業培訓體系建設;制定區就業促進規劃並組織實施和協調管理;負責執行國家、省、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政策及人力資源中介服務機構的管理政策,擬訂本區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人力資源中介服務機構開展中介服務活動;執行國家、省、市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發展政策及其管理政策,擬訂本區民辦職業培訓市場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做好本區民辦職業培訓機構服務管理工作;建立失業預警制度,擬訂預防、調節和控制較大規模失業的政策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事業單位編外聘用人員的引進、管理工作。貫徹執行軍隊轉業幹部及隨軍家屬安置工作政策法規,牽頭落實上級部門下達的軍隊轉業幹部及隨軍家屬安置計畫;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負責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的解困和穩定政策落實工作。

(六)綜合保障科(掛審批管理科牌子)。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政策;負責本區養老、失業、醫療、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政策宣傳、培訓、組織實施和監督落實等工作;組織實施農轉居人員參加社會保險;組織實施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社會醫療保險工作;負責落實被征地人員社會保障政策;承辦市屬、區屬企業參保單位在職職工、區內失業人員、機關事業單位辭職辭退人員視同繳費年限及提前退休初審工作;承辦早期離開省、市、區屬國有集體企業、機關事業單位原固定職工的工作年限審核確認工作;負責早期已退休人員連續工齡覆核工作;負責調處本區社保歷史遺留問題;負責組織實施本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擔本局精簡行政審批事項、最佳化行政審批服務和審批流程、編制和調整權責清單、行政審批標準化和信息化、行政審批監督管理等工作;牽頭推進本局行政審批網上辦事大廳的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組織辦理本部門的行政審批和備案事項;受上級部門委託組織開展相關行政審批和備案工作的資料審核、現場檢查等工作;負責行政審批信息報送、統計等工作。

(七)勞動關係科。

承擔落實勞動關係調整政策,擬訂組織實施辦法;承擔指導和協調勞動關係處理工作,建立健全協調勞動關係三方機制;指導和協調基層勞動關係協調組織開展工作;承擔勞動人事政策及法律法規宣傳、普法、諮詢工作;協調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工作;擬訂勞動契約、集體契約的制度規範和組織實施辦法;指導和監督用人單位規範勞動用工、勞動契約、社會保障的責任落實;指導、協調或協助本區關閉、破產、改制企業職工分流安置工作;負責本區勞務派遣、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工時工作制的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工資收入分配政策,負責企業工資結構、水平調查工作;指導企業職工休息、休假等福利政策規定;負責本區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傷亡事故的調查取證和工傷認定等關聯性工作;承辦受傷勞動者傷情與病情關聯性鑑定申請材料報送工作;負責全區工傷預防工作,指導組織工傷康復工作的開展;承擔區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八)勞動監察科。

擬訂本區勞動監察的規劃、制度和執法規範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勞動保障執法大檢查;會同有關部門查處重大勞動違法案件和處理勞動關係方面有重大影響的群體性突發事件和本區涉及勞動關係的110報警案件;負責建立健全勞動監察體系和監察網路;負責依法行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監督檢查權;依法對違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處理和處罰;指導和監督街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監督檢查工作;執行國家、省、市關於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負責勞動人事信訪、舉報、投訴辦理及維穩工作。

現任領導

石澤潤 區委組織部副部長、局黨組成員、書記、局長:負責黨的建設全面工作、行政全面工作。

蘇金勝 局黨組成員、副書記、副局長:協助局黨組書記負責黨的建設工作,具體分管黨務、組織工作、機關黨建工作;分管勞動關係科、信訪、軍轉辦、仲裁院、綜合執法大隊。

楊紅梅 局黨組成員、副書記、副局長:協助局黨組書記負責黨的建設工作,具體分管統戰、人才、婦聯工作;分管就業促進科、綜合保障科、人才辦、就業中心、社保中心。

向柏林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黨組中心組理論學習、思想政治建設、精神文明建設、意識形態工作;分管公務員管理科、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工資福利科、公醫辦、退管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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