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國家稅務局

清遠市國家稅務局為正處級全職能局,貫徹執行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並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2017年11月18日,獲第五屆全國文明單位稱號。 2018年7月5日,國家稅務總局清遠市稅務局正式掛牌成立,標誌著原廣東省清遠市國家稅務局、原廣東省清遠市地方稅務局正式合併。

主要職責

清遠市 國家稅務局為正處級全職能局。

1.貫徹執行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並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2.貫徹執行稅收徵收管理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徵收管理改革。

3.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系統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4.負責本地區中央稅、共享稅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的徵收管理、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反避稅和稽查工作,力爭稅款應收盡收;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5.監督檢查本系統的稅收執法活動和內部行政管理活動;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訟工作。

6.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系統納稅服務體系建設;制定和監督執行本系統納稅服務管理制度;貫徹執行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監督實施註冊稅務師管理制度。

7.組織實施對納稅人進行分類管理和專業化服務,組織實施對大型企業的納稅服務和稅源管理。

8.編制、分配和下達本系統稅收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的稅收會計、統計核算工作。

9.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制定本系統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擔本系統金稅工程的推廣和套用工作。

10.負責本地區進出口稅收和國際稅收管理工作。

11.組織開展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及行風建設。

12.垂直管理本系統的機構、編制、人員和經費等工作。

13.承辦廣東省國家稅務局和當地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根據工作職責,市局相應設定內設機構、直屬機構和事業單位。

內設機構

清遠市國家稅務局設定12個內設機構,級別為正科級。

(1)辦公室

擬訂本系統年度工作計畫、有關工作制度;起草和審核重要文稿;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督辦、信訪、保密、密碼等工作;承擔稅收宣傳、新聞發布及機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辦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工作。

(2)政策法規科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政策;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局外綜合性稅收政策檔案會辦工作;承擔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工作;辦理行政複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組織實施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考核工作;配合財政、審計等部門對稅務部門的監督與審計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

(3)貨物和勞務稅科

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車輛購置稅的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等辦法;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行政(政策)管理工作;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

(4)所得稅科

組織實施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等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稅基管理、彙算清繳等辦法;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

(5)收入核算科

牽頭編制年度稅收計畫、出口退(免)稅計畫,分配下達年度免抵調庫計畫;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承擔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工作;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套用工作。

(6)納稅服務科(納稅服務中心)

組織、協調和指導本系統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落實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檔案;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承擔12366熱線、網站納稅服務欄目、簡訊系統的運行管理工作。

(7)徵收管理科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操作辦法;組織實施綜合性納稅評估辦法,承辦征管質量考核、風險管理和稅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稅控器具推廣套用等方面的相關工作;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

(8)財務管理科

組織實施會計核算、會計基礎規範工作,分析考核徵稅成本;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工作,辦理具體支付事項;承擔本系統基本建設、資產管理、政府採購、著裝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財務管理、基本建設項目、大宗物品採購審計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負責管理機關財務。

(9)人事教育科

組織落實幹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擔機構編制、幹部任免、人員調配、勞動工資、人事檔案、公務員管理、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擔下一級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和後備幹部的管理、考核及監督工作;監督檢查本系統執行幹部人事規章制度情況;辦理出國政審事項;擬訂年度巡視工作計畫,組織開展巡視工作。

組織實施本系統精神文明建設、稅務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員培訓、學歷教育工作規劃、年度計畫,開展培訓質量考核與評估。

(10)監察室

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監督檢查下一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貫徹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幹部、貫徹黨風廉政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組織協調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開展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

(11)大企業和國際稅務管理科

承擔對大型企業提供納稅服務工作;承擔對大型企業的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和日常檢查工作;承辦匯總(合併)納稅企業稅收日常檢查的有關工作。

承擔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和國家(地區)間稅收協定、協定(安排)的具體執行工作;組織實施特別納稅調整工作,解釋和處理具體業務問題;管理機關和系統外事工作;組織實施反避稅調查。

(12)進出口稅收管理科

組織實施進出口貿易稅收管理工作,擬訂稅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承擔出口貨物退免稅的審核審批、年終清算工作;組織進出口稅收政策執行情況的日常監督檢查;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反騙稅工作。

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承擔機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承擔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考察工作及發展黨員工作;組織實施本系統黨建和思想政治工作。

離退休幹部科 承擔機關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指導本系統離退休幹部工作。

直屬機構

清遠市國家稅務局設定稽查局、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分局2個直屬機構,稽查局級別為副處級,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分局級別為正科級。

(1)稽查局

組織落實稅務稽查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組織、協調稅收違法案件的查處、審理和執行工作;受理稅收違法案件的舉報;協調公安、檢察、審判機關處理稅務稽查有關工作;承擔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工作。負責清遠市經濟開發試驗區、清城區國家稅務局的稽查業務。

稽查局設8個內設機構(副科級),分別是:辦公室、 綜合選案科、檢查一科、檢查二科、檢查三科、案件審理科、案件執行科、舉報中心。

(2)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分局

組織落實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檔案;承擔車輛購置稅的稅源管理、納稅評估、日常檢查、納稅服務等工作;承擔車輛稅收一體化管理工作;對核定各類車輛最低計稅價格提出建議;管理車輛購置稅票證。

事業單位

清遠市國家稅務局設定3個事業單位,級別為正科級。

(1)信息中心

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承擔本系統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支持、保障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組織本系統信息安全管理與實施。

(2)機關服務中心

承擔機關後勤事務的管理、保障和服務工作,擬訂機關事務具體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機關辦公用品的採購、保管、分配、維修;參與機關後勤體制改革工作;指導本系統後勤服務工作,負責機關保衛工作。

(3)票證中心

承擔稅收票證、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的管理工作。

稽查機構

根據廣東省國家稅務局《關於規範清遠市國家稅務局稽查機構設定明確職責分工的批覆》(粵國稅函〔2008〕334號)檔案精神,結合清遠市國稅系統的工作實際,清遠市國稅系統稽查機構設定、職能配置如下:

設立清遠市國家稅務局稽查局

清遠市國家稅務局稽查,是清遠市國家稅務局直屬機構,級別為副處級。

清遠市國家稅務局稽查局職責:負責組織貫徹稅務稽查規章制度,擬定具體實施辦法;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本系統的稅務稽查工作;負責對上級交辦、督辦的重大稅務違法案件及年度計畫確定的重點稅源企業和稅務違法案件的查處、審理、執行工作;負責稅收舉報案件的受理、轉辦;負責對下級稽查局稅務稽查情況進行複查複審;負責與公、檢、法協調稅務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其他抵扣憑證涉稅問題稽查和協查工作;負責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負責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和整頓規範稅收秩序工作;負責清城區、經濟開發試驗區國家稅務局稽查業務。

清遠市國家稅務局稽查局內設機構暫按6個設定,級別為副科級。各內設機構職責是:

(一) 辦公室

負責檔案、函電收發;公文核稿、印發;印章及證件、執法文書管理;文檔、案檔管理;組織本局政治、業務學習及稽查系統的業務培訓,協助局領導抓好內部管理;協調全市稽查工作;組織調研市內稽查系統有關情況;編報稽查工作報表及總結;負責會議服務、辦案服務、接待工作、財務管理、固定資產管理等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綜合選案科

協調指導全市國稅系統的選案工作;負責制定案件查處計畫,定期對收集的案源信息進行分析、歸類及整理登記,運用電子技術發現並篩選有關案件;做好案件整理、報批、轉發、督辦、上報、歸檔的工作;組織省內外案件協查(紙質檔案形式與派人調查形式);負責承辦上級舉報中心及有關領導批辦的舉報案件;負責接受各種形式的舉報,定期寫出舉報動態分析,總結舉報工作經驗,指導區、縣局舉報工作;做好舉報獎勵金的報批、發放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 檢查一科

查辦、督辦領導批辦的有關案件(含舉報案件、協查案件、 移送案件);組織開展有關稅種的日常檢查、專項檢查、專案檢查等;組織開展內部交叉複查或對區、縣有關案件的複查工作;總結辦案經驗,組織內部經驗交流和系統辦案人員的培訓;協調指導縣(市)局辦案;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四) 檢查二科

查辦、督辦領導批辦的有關案件(含舉報案件、協查案件、移送案件);組織開展有關稅種的日常檢查、專項檢查、專案檢查等;組織開展內部交叉複查或對區、縣有關案件的複查工作;總結辦案經驗,組織內部經驗交流和系統辦案人員的培訓;協調指導縣(市)局辦案;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其他抵扣憑證涉稅問題稽查和協查工作;負責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五)案件審理科

負責做好本局自辦涉稅案件審理工作,承辦本局向市局審理委員會上報審理案件的具體工作;參與部分案件複查工作,指導協調區、縣局有關涉稅案件的審理工作,並提出指導性意見和建議;組織對下級稽查局稅務稽查情況進行複查複審;組織開展稽查部門有關法律法規、稅政業務等業務培訓工作;整理案卷、彙編典型案例等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六)案件執行科

負責本局自辦案件的執行工作(含稅款入庫、案件移送等);指導協調區、縣局有關涉稅案件的執行工作;負責與公、檢、法等部門協調稅務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負責組織開展稽查執行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清遠市清城區、經濟開發試驗區國家稅務局不設定稽查機構

其稽查業務由市局稽查局負責。清新、英德、佛岡、陽山、連州、連南、連山7個縣(市)按行政區域設定稽查局,級別為副科級。

清遠市按行政區域設定的縣(市)國家稅務局稽查局職責是:負責在管轄的範圍內組織貫徹執行稅務稽查規章制度,擬定具體實施辦法;負責對市局交辦、督辦的重大稅務違法案件的查處、審理、執行工作;負責稅收舉報案件的受理、市局交辦、轉辦及徵收管理部門移交的有關稅務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負責市局稽查局對稽查情況進行複查複審的組織與配合;負責與管轄範圍內的公、檢、法等部門協調稅務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其他抵扣憑證涉稅問題稽查和協查工作;負責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負責牽頭組織管轄範圍內稅收專項檢查和整頓規範稅收秩序等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英德、連州市國家稅務局稽查局內設機構按5個設定,級別為副股級。各內設機構職責是:

(一)辦公室

負責本局的文秘、文檔和檔案管理工作,協助局領導抓好內部管理和隊伍建設;負責接受各種形式的舉報,承辦上級舉報中心及有關領導批辦的舉報案件;定期寫出舉報動態分析,總結舉報工作經驗,做好舉報獎勵金的審核、報批、發放工作;負責調查研究有關稽查工作情況,編報稽查工作報表及總結;負責稽查會議服務和辦案服務、對外接待等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綜合選案股

負責制定案件查處計畫,定期對收集的案源信息進行分析、歸類及整理登記,運用電子技術,發現並篩選有關案件;做好案件整理、報批、轉發、督辦、上報、歸檔的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檢查股

負責查辦、督辦案件;辦理領導批辦的有關案件;組織開展有關稅種的專項檢查、專案檢查等;總結辦案經驗,組織內部經驗交流;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四)案件審理股

負責做好本局自辦涉稅案件審理、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工作;承辦本局上報審理委員會案件的具體工作;參與部分案件複查工作;整理案卷、彙編典型案例;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五)案件執行股

負責本局自辦案件的執行工作;負責與公、檢、法等部門協調稅務稽查中的司法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清新、佛岡、陽山、連南、連山縣國家稅務局稽查局內設機構暫按4個設定,級別為副股級,辦公室工作職能劃入綜合選案股。

按行政區域設定的縣(市)國家稅務局稽查局不單獨設定舉報中心,其工作職能劃入辦公室,可加掛舉報中心牌子。

領導班子

黨組書記、局長:范智強

負責全面工作。

個人簡歷:

1973年10月----1987年10月在海南西培農場培安隊工作,先後任指導員、副書記、紀委書記;

1987年11月----1988年10月在廣州市農業科學研究所任黨總支副書記;

1988年10月----1990年04月任廣州市對外經濟發展公司農業企業公司副經理;

1990年05月----1994年07月任廣東省稅務學校主任科員、正科長;

1994年07月----1998年02月任廣東省國稅局教育處副處長;

1998年02月----2001年11月任廣東省國稅局調研處處長;

2001年12月----2005年08月任汕頭市國稅局黨組書記、局長;

2005年9月----至今任清遠市國稅局黨組書記、局長。

黨組成員、副局長:王為民

分管貨物和勞務稅科、進出口稅收管理科、所得稅科工作。

個人簡歷:

1982年09月----1988年12月在清遠縣稅務局洲心稅務所工作;

1989年01月----1994年12月任清遠市稅務局稅政一科任副科長;

1995年01月----1999年03月任清遠市國稅局進出口退稅分局局長;

1999年04月----2002年07月任清遠市國稅局涉外分局局長,其中2001年8月至2002年7月掛職連州市國稅局黨組書記、局長;

2002年08月----2006年08月任清遠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總經濟師;

2006年09月----至今任清遠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黨組成員、副局長 :伍勇翔

分管辦公室、人事教育科(離退休幹部科)、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分局、機關工會工作,聯繫清遠市稅務學會。

個人簡歷:

1976年08月----1979年09月在連南縣示範農場當知青;

1979年10月----1982年12月在連南縣稅務局工作;

1983年01月----1984年05月在連南縣稅務局稅政股任副股長;

1984年06月----1986年03月在連南縣稅務局三江稅務所任所長;

1986年04月----1993年11月任連南縣稅務局副局長;

1993年12月----1994年12月任連南縣稅務局局長;

1995年01月----1999年12月任連南縣國稅局黨組書記、局長;

2000年01月----2001年09月任清遠市國稅局人事教育科科長;

2001年10月----2004年12月任清遠市國稅局辦公室主任;

2005年01月----2009年12月任清遠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2010年12月----至今 任清遠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黨組成員、副局長:林榮威

分管納稅服務科(納稅服務中心)、徵收管理科、大企業和國際稅務管理科、信息中心工作。

個人簡歷:

1982年09月----1982年12月在英德縣財政局工作;

1983年01月----1987年08月在英德縣稅務局工作;

1987年09月----1989年07月在中山大學進修經濟系財政學專業;

1989年08月----1994年03月任英德縣稅務局征管股副股長;

1994年04月----1994年12月任英德市稅務局辦公室主任;

1995年01月----2000年01月任英德市國稅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00年01月----2003年07月任英德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書記、局長;

2003年08月----2006年11月任清城區國家稅務局黨組書記、局長;

2006年12月----2007年07月任清遠市國稅局稽查局局長;

2007年08月----2009年12月任清遠市國稅局黨組成員、總經濟師;

2009年12月----至今 任清遠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莊義偉

分管收入核算科、監察室、機關黨委(總支)辦公室工作。

個人簡歷:

1994年11月——1995年3月 在廣東省國家稅務局機關黨辦 副主任科員;

1995年3月——1998年10月 在廣東省國家稅務局計畫財務處 副主任科員;

1998年10月——2001年9月 在廣東省國家稅務局計畫財務處 主任科員;

2001年9月——2007年11月 在廣東省國家稅務局計畫統計處 主任科員;

2007年11月——2010年1月 在廣東省國家稅務局人事處 主任科員;

2010年3月——至今 在清遠市國家稅務局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黨組成員、總會計師:唐少銘

分管財務管理科、機關服務中心、票證中心工作。

個人簡歷:

1977年08月----1979年11月在連山縣科研所上山下鄉;

1979年12月----1980年10月在連山縣稅務局三水稅務所工作;

1980年11月----1984年04月在連山縣稅務局稅政股工作;

1984年05月----1994年11月任連山縣稅務局副局長(1985.09-1987.07期間在中山大學經濟系財稅專業讀大專);

1994年12月----2001年03月任連山縣國家稅務局黨組書記、局長;

2001年04月----2009年06月任清新縣國家稅務局黨組書記、局長;

2009年07月----現在任清遠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總會計師。

黨組成員、總經濟師 陳文漢

分管政策法規科、稽查局工作。

個人簡歷:

1985年01月——1989年05月 清遠稅務局沙河稅務所 專管員;

1989年06月——1994年08月 清遠市稅務局 科員;

1994年09月——1998年09月 清遠市國稅局 科員、副科長;

1998年10月——2001年10月 清城區國稅局 黨組成員、副局長;

2001年11月——2005年01月 清遠市國稅局人教科 科長;

2005年02月——2005年09月 陽山縣國稅局 黨組書記、局長(掛職);

2005年09月——2008年01月 清遠市國稅局辦公室 主任;

2008年01月——2008年09月 清遠市國稅局稽查局 局長;

2008年09月——2010年01月 清遠市國稅局稽查局 局長(副處級);

2010年01月——至今 清遠市國稅局 黨組成員、總經濟師。

屬下分局

英德市局東華稅務分局

分局概況

一、人員構成:分局現有員工21人,其中幹部16人,助征員、臨時工5人;稅收管理員6人。

二、管戶情況:管戶範圍為英德市東華鎮、橋頭鎮、橫石水鎮、青塘鎮、白沙鎮所轄範圍內國稅納稅戶,土地面積1034.23平方公里。截止2007年12月底,分局管轄業戶630戶,其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44戶,小規模納稅人79戶,個體工商戶507戶。

三、稅收規模:2005年,該局共組織稅收收入1517.99萬元;2006年,該局共組織稅收收入3245.56萬元〔含英德市新裕有色金屬有限責任公司一次性查補稅收入(含滯納金)800.6萬元〕;2007年,分局共組織稅收收入2898.24萬元。

四、東華稅務分局2002年2月榮獲“英德市國稅系統2001年度先進集體”稱號;另外,自2005年起連續三年被地方黨委、政府評為“先進單位”。

連州市局星子稅務分局

【分局概況】

一、人員構成:分局現有員工8人(其中:公務員3人、助征員5人)。其中:正、副分局長各1人、辦稅服務廳崗位3人、稅源管理崗位2人、綜合崗位1人。

二、管戶情況:管戶範圍為連州市星子鎮和大路邊鎮轄區內的國稅納稅戶。截止2007年12月底,分局管轄增值稅納稅人156戶,其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15戶,小規模納稅人141戶,企業所得稅納稅人15戶,個人存款利息所得稅扣繳義務人2戶。

三、稅收規模:2005年,分局共組織稅收收入663萬元;2006年,分局共組織稅收收入667萬元;2007年,分局共組織稅收收入860萬元。

四、星子稅務分局2004年度、2007年度榮獲連州市國稅系統“先進單位”獎。

開發區局橋北稅務分局

分局概況

一、人員構成:分局現有員工33人,其中幹部27人,助征員6人;稅收管理員15人。

二、管戶情況:管戶範圍為清遠市清城區東城街辦、鳳城街辦所轄區域範圍和市區部份三資企業國稅納稅戶。截止2007年12月底,分局管轄業戶3585戶。其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112戶, 小規模納稅人319戶,三資企業87戶,個體工商戶3154戶。

三、稅收規模:2006年,分局共組織稅收收入(不含免抵)7885萬元;2007年,分局共組織稅收收入11547.9萬元。

四、橋北分局1999年榮獲“廣東省清遠市國稅系統成立五周年先進集體稱號,2004年榮獲清城區國稅系統“先進單位”獎。

清新縣局浸潭稅務分局

【分局概況】

一、人員構成:分局現有員工14人,其中幹部12人,助征員2人;稅收管理員5人。員工平均年齡為41歲。

二、管戶情況:管戶範圍為清新縣浸潭鎮、石潭鎮內的國稅納稅戶。截止2007年12月底,分局管轄業戶372戶。其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1戶,小規模納稅人351戶(含個體工商戶275戶)。

三、稅收規模:近年來,浸潭稅務分局組織稅收收入逐年增長。2005年,分局共組織稅收收入806.19萬元;2006年,分局共組織稅收收入2127.9萬元;2007年,分局共組織稅收收入2718.9萬元。四、分局榮譽:浸潭稅務分局2001年至2002年榮獲清新縣國稅系統“先進單位”獎,1999-2004年連續5年榮獲浸潭鎮委“先進黨支部”稱號,2001年被清新縣委授予“文明單位”稱號。

開發區局小市稅務分局

分局概況

一、人員構成:分局現有工作人員40人,其中幹部32人,助征員8人。稅收管理員19人。

二、管戶情況:管轄洲心街道辦事處、橫荷街道辦事處、源潭鎮、石角鎮、龍塘鎮範圍內的納稅戶。截止2008年6月30日,分局管轄納稅戶3734戶。其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21戶,小規模納稅人931戶,個體工商戶2582戶。

三、稅收規模:2007年組織稅收收入18275萬元;2008年上半年組織稅收收入11236萬元,比去年同期增加4195萬元,增長59.58%。

四、分局榮譽:2004年榮獲清城區國家稅務局“先進單位”;2004年獲清城區國家稅務局成立十周年文體活動拔河比賽第一名。

市局地址

地址:新城東十八號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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