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師、助理廣告師

廣告師、助理廣告師

廣告師、助理廣告師是指在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等機構,或者在其他經濟組織中從事廣告專業活動的專業管理人員,主要從事廣告策劃與廣告實施工作。 根據國務院2016年1月22日發布的《國務院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6]5號)取消了廣告師、助理廣告師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

項目背景

廣告產業作為市場經濟高度發展的產物,其在國民經濟的發展中,日益凸現出其不可忽視的先導作用。尤其是進入21世紀以來,廣告作為一個日益壯大、蓬勃發展的行業,已經成為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運行機制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在促進生產,搞活流通,引導消費,推動市場的形成與完善方面具有重要意義。隨著國民經濟的不斷發展,廣告業整體水平在不斷提高。而廣告業的發展則迫切需要大批優秀的廣告製作人才。

組織機構

監製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頒發單位:中國廣告協會

職業狀況

廣告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分為助理廣告師、廣告師和高級廣告師3個級別。

職業分類:水平評價類

標準條件

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並符合助理廣告師、廣告師報名條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均可申請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一)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可報名參加助理廣告師考試:

1.取得中專學歷,累計從事廣告專業工作滿3年;

2.取得文學類、藝術學類、管理學類專業大專學歷,從事廣告專業工作滿1年;或者取得其他類專業大專學歷,累計從事廣告專業工作滿 2年;

3.文學類、藝術學類、管理學類專業大學本科應屆畢業生;或者取得其他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廣告專業工作滿 1 年。

(二)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可報名參加廣告師考試:

1.取得文學類、藝術學類、管理學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廣告專業工作滿6年;

2.取得文學類、藝術學類、管理學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者學位,累計從事廣告專業工作滿4年;

3.取得含文學類、藝術學類、管理學類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文學類專業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廣告專業工作滿2年;

4.取得文學類、藝術學類、管理學類專業碩士學位,累計從事廣告專業工作滿1年;

5.取得文學類、藝術學類、管理學類專業博士學位;

6.取得其他學科門類專業的上述學歷或者學位人員,累計從事廣告專業工作年限相應增加1年。

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參加助理廣告師、廣告師職業水平考試的,報名時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證書、從事廣告工作年限證明。

申請參加助理廣告師職業水平考試的廣告學專業大學本科應屆畢業生,在報名時應提交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和所在學校出具的廣告學專業大學本科應屆畢業生證明。

項目取消

根據國務院2016年1月22日發布的《國務院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6]5號)取消了廣告師、助理廣告師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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