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
廢話謬誤是把無意義的廢話當做前提,據以做出推理的行為。常見的廢話種類包括:無法理解的句子、邏輯恆真句、邏輯恆假句、邏輯矛盾句。
類型
廢話是語境上缺乏認知或訊息意義的話,但可以是為了幽默、心理安慰或其他效果而說。然而有時說者蓄意用類似廢話的語句誤導他人,有時說者本身也被誤導,比如:
空廢的宣稱(如:選前預測、考前預測);
空廢的解釋(如:鴉片引人入睡、肝火旺);
空廢的理據(如:未婚的單身漢、適當的娛樂、一切都是因緣);
空廢的知識(如:努力必有好成績、人性本善、對症下藥)。
誤導性的廢話可稱作廢話謬論,無論是聽者或說者,如將無內容的廢話當做有內容的話,並產生相關的不當推理,便可算是思維上犯了廢話謬誤。
特徵
廢話謬論與語言的模糊、歧義性息息相關,通常可涉及歧義謬誤、不相干的謬誤、及乞題(循環論證)謬誤。
廢話謬論通常會涉及一些關鍵字,這些詞本身是模糊的,很難有精確定義,不同的人會有不同理解。通常說者的用法有幾種解讀,其中一種解讀是當作經驗陳述,通常是一般用法或一般人會預期的意思(儘管有些許模糊),這種解讀下原論述往往會受質疑,而說者的反駁方式是預設原論述為真,用邏輯上的直接推論支持原論述,如此並未真正證成原論述,這相當於乞題(循環論證)謬誤。或者,說者設定了明確的經驗性判準,卻不提供理據,此時可視作不當預設、乞題謬誤。或者,說者未提供較明確的經驗性判準,導致原論述過於模糊,難以有效指導實踐,因而是無用的廢話,可視作不相干的謬誤。
另一種解讀是當作概念陳述,通常不是一般用法或一般人會預期的意思,往往是說者故意使用以誤導他人的自訂意思。說者通常是意圖使用約定定義,這種解讀之下,原論述根據定義總是為真,受質疑時說者的反駁也能合理化,但如此一來原論述並未提供關於主題的有用訊息,可算是不相干的謬誤。說者也可能意圖提出詞法定義,然而詞法定義應當符合語言社區的實際用法,說者的用法若嚴重背離,便是有錯誤的認知,或可視作不當預設、乞題謬誤。
總體而言,類似廢話的語句,其關鍵字的實際意思及說者的實際思路往往有多種理解方式且不易釐清。當論述一但理解為事實陳述就不充分、不合理,只有理解為廢話才說得通,往往可認為是說廢話。說廢話有可能是思路不清晰或未能掌握重點,也可能是存心誤導他人,後者可算是廢話謬論。
另一種廢話較明顯,誤導性也較弱,即給出一些一定為真的或大家都知道、一般不會在乎的信息。有時這種廢話和主題乍看強烈相關,一但細思便可發覺對主題毫無助益。一般而言,如說者顯然意圖用廢話迴避話題或轉移注意力,便可視作謬論。
判定
由於邏輯恆真句總是成立,往往看似有道理,但這些句子難以幫助我們對世界有進一步了解,因而經常沒有訊息意義和指導實踐的意義。
例如“做人不要太自大,也不要太謙虛”,由於“太”本身就包括了“不適當、不應該”的意思,原句的意思相當於“做人不應該自大到不應該的程度,也不應該謙虛到不應該的程度”,這是必然成立的。然而我們必須知道自大到何種程度不應該、謙虛到何種程度不應該,此句才能指導實踐,而上述言論並未說明,因此是廢話。
然而,如果語境已明顯提示諸如“太”的標準,就不是廢話,例如醫師告訴糖尿病病人:“血糖要控制好,不要太高或太低”,由於醫學上已有血糖太高或太低的標準,或者醫師之前已告訴過病人血糖應控制在什麼範圍,因此上述句子可指導實踐,不是廢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