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來
公務員退出機制落實不暢,在很大程度上催生了中國數量眾多的“幽靈公務員”。在公務員編制總量控制的情況下,退出機制落實不暢使得很多機關單位難以補充新鮮血液,很多地方採取了從下級機關借調和參公的方式(指對政府委託或授權具有行政執法能力的單位和不屬公務員系列的人員,參照公務員法進行管理)。參公人員,嚴格意義上講不是公務員,但在錄用、晉升、考核、離退等方面按照公務員法進行管理。
一方面是非常優秀的人才,另一方面是機關迫切的用人需求,但沒有空缺的公務員編制,不得已要繞很多彎路。
引發問題
參公與借調的人員數量已經越來越多,從而滋生出不少新問題,例如下級機關付工資、上級機關用人的借調製度,已在很多層面引起各方不滿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