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志武

年志武

年志武,男,納西族,1962年1月生,省委黨校大學學歷,中共黨員,1979年11月參加工作。現任雲南省委第四巡視組正處級巡視員。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年志武年志武
1993~1996年,他擔任麗江縣檢察院檢察長,通過狠抓辦案為國家和集體挽回經濟損失1329.7萬元。
1995年底,公安機關在檢查盜運木材車輛中引發了一場民眾性矛盾突發事件,在這關鍵時刻,他主動請戰,前去平息。在一片混亂的人群中,他忍辱負重,身先士卒,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大腿被斧頭砍傷仍堅持向不明真相的民眾做耐心細緻的說服教育工作。最終使事件得以平息,受到了當地黨委、政府的讚揚。
1996年2月3日,麗江發生震驚世界的大地震,他發揚無私奉獻的精神,創下“四個策一”。第一個與單位聯繫並發出抗災指令;第一個主動趕赴縣委、縣政府請戰;派出第一輛抗震求災宣傳車;第一家恢復辦案,在震期辦理急案五件44人。

任免信息

2013年3月27日,任雲南省委第四巡視組正處級巡視員

擔任職務

歷任麗江縣檢察院檢察長,麗江地區檢察分院副檢察長,麗江地區紀委副書記、監察局局長,麗江市紀委副書記、監察局局長等職。

主要貢獻

任麗江市紀委副書記、監察局局長期間,組織推進行政監察效能建設,專項督查整治教育、衛生、農民工權益保障等社會熱點問題,開展案件檢查和治理商業賄賂工作,偵辦違反黨紀政紀案件,取得了一定成效;組織對中央、省、市重點項目進行專項督察和跟蹤問效,推進了項目建設和擴大內需有關政策的落實。任省委第四巡視組正處級巡視員以來,參與對部分省直單位、州市的巡視和回訪巡視工作,對巡視中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建議,促進了工作落實。

個人榮譽

1996年雲南省人民檢察院為他榮記二等功,1997年被評為首屆中國優秀青年衛士,1998年被最高人民檢察院授予全國模範檢察幹部稱號。

人物評價

他愛崗敬業,開拓進取,踏踏實實,勤奮努力。在經濟落後的民族地區,發揚艱苦奮鬥的精神、把檢察工作幹得有聲有色,年年受到各級黨委、政府和上級檢察機關的表彰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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